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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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2時34分)謝謝召委能夠安排有關人口販運防制法的修法,這部法我等很久了,從106年、上一屆、第9屆時我就提出來了,第10屆、109年我又重新提出來。這部法其實民間一線團體跟大家都已經呼籲很久了,希望行政部門可以儘快修法,我要問署長的是,行政院現在的進度到哪裡?怎麼那麼久了,從上一屆到這一屆到現在還出不了行政院、都沒有進度,到底是什麼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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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鐘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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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跟委員報告,原本內政部報院的版本是在109年提報的,也經過羅政務委員召集審查,中間開了7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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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現在的進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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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6月1日原則上已審查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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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6月1日已審查完竣,為什麼還沒送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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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後來因為柬埔寨這個案子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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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你們也看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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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對,所以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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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過去都認為,那是外國人的事,這次則是看到有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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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因為有些部分還需要再盤點一下,所以還要再花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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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但新事件或一些案件都繼續在發生,則你們到底要盤點到什麼時候?我已經等了6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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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我們會儘快,但最後還有兩個問題,一個是強迫,就是使人職司犯罪這個部分,比如說販毒或詐騙等這種強迫犯罪的部分會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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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今天實在是沒有時間讓你可以進入逐條討論,但是我現在是要等行政院版本,還是我就請召委就立刻審查我們兩個人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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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可能再請委員稍等一下,我們會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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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我真的等太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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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這部分我們有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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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署長,我的版本其實並沒有大修,並沒有打掉重練,只是對定義做了一些調整,特別像是剝削行為中的勞力剝削,我沒有說一定要有所謂的對價關係,也就是對勞力剝削重新定義它的用詞;對於罰則的部分,因為過去都是刑罰的補充概念,所以對於人口販運沒有一套完整的罰則,因此,我只是在罰則的部分,整套就刑度上還有依不同情節的剝削樣態來訂定罰則,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支持我的版本,因為我的版本應該會更完整一點。時間的關係,我今天也沒辦法跟你做細部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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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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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接下來要跟你討論的是人口販運被害人的鑑別,因為這跟保護有關。現在法律上的問題就在於執法的人,只要這種樣態不是本法罰就是用刑法罰,可是從被害人的觀點,它是很殘酷的,如果經本法被鑑定為被害人才享有保護等服務措施,但被害人若是外籍人士的話,他在國內、臺灣沒有家庭支持系統,所以他只要沒有被判定、被鑑別為被害人,他可能什麼都沒有,他的就醫、工作、生活等等可能都沒有了,這個問題就很嚴重,所以這部分我想要知道法務部跟移民署的態度。對此,我的版本是脫勾的,即被害人的身分不會因為起訴而改變,而你們的態度是什麼?因為我還沒看到你的版本,所以不知道法務部跟移民署的態度是什麼?現況是被起訴了,被害人就不是被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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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不會因為被起訴就不是被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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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有,現在就是,所以你們現在新修法的方向為何?還是尚未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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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應該這麼說,他對於鑑別有意見,如果我們不是把他鑑別為被害人,就要經原鑑別機關向其上級機關提出異議,現在的設計是朝這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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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好,現在鑑別的機關或鑑別的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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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司法警察機關,將來就不是檢察官來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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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就是跟司法警察一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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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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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若鑑別過程中,當事人對於鑑別結果不滿意的話,請問申訴與申復機制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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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就是我剛剛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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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就是由第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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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對,向上級機關來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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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上級機關是否為委員會形式?像我的版本是設立鑑別委員會,你們的版本是什麼?因為我還沒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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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這部分可能還要再設計,因為涉及到分局,而分局的上級機關可能是警察局,所以這部分將來要如何組成要再研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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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署長的回答我很難接受,這件事已經討論六、七年了,竟然還沒定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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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因為涉及各司法警察機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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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都已經由政委來協調了,怎麼對這個議題還是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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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因為是另訂辦法設計將來怎麼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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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母法中就要定義清楚,不能到子法或辦法才來訂定,我覺得母法中一定要有明確的授權。由於一直看不到行政院版本,所以本席有很多疑慮。
接下來本席要繼續問移民署有關數字的問題。我詳細查了有關人口販運的統計數字,從97年到111年10月為止,稽查案件數大概為1,960件,其中比較多的是勞力剝削734件,性剝削案件1,225件,今年甚至還發生器官摘除案件,平均一年案量大概是13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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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差不多14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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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本席所看到的人口販運資料以犯罪者統計為主,卻看不到人口販運被害人的人數,是不是你們不提供?你們一定有資料吧?可是我看不到與被害人相關的資料!可否請移民署在會後提供相關書面資料給本席?也就是在眾多案件中,被害人的人數有多少?有關勞力剝削、性剝削、器官摘除的案件各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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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好,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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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根據相關報導,在國人方面,外交部的資料顯示有3,000人到柬埔寨後沒有回來,這滿可怕的!我剛剛提到這15年來也才一千九百多件,怎麼會突然爆出這麼多?目前到底有多少國人受害?可否請移民署提供本席相關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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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好,我們會提供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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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只要是弱勢處境的人,都有可能成為人口販運被害人,所以受害的不只是外國人,本國人也會受害!有鑑於此,我們要一起努力,讓這種事終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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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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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羅委員美玲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邱委員臣遠、鄭委員麗文均不在場。
請王委員美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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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5-25
speakers ["王美惠","邱臣遠","莊瑞雄","吳玉琴","黃世杰","陳明文","陳玉珍","羅美玲","管碧玲","湯蕙禎","陳明文","賴香伶","張宏陸","孔文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林文瑞","吳琪銘","翁重鈞","游毓蘭","張其祿","陳椒華","李德維","楊瓊瓔","鄭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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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22"]
gazette_id 1121102
agenda_lcidc_ids ["1121102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人民團體法:(一)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七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美惠 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人口販運防制法:(一)審查委員吳玉琴等 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 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審查 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 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審查委員江啟臣等22 人擬具 「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一) 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其祿等18 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 明文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柏惟、許智傑 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1102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