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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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12時43分)我聽到好幾位同仁提到人口販運防制法,今天早上部長在報告第8頁也提到行政院已經開過七次會議討論,既然行政院開過七次會議,代表行政院非常重視這件事!剛剛吳委員玉琴說,法案自上一屆就提出了,而早上也有很多委員說實在等很久,終於可以在今天排入審查。請教署長,既然行政院已經開過七次會,請問還要我們等多久?因為到目前為止,行政院的案子還是沒有送到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來,我們到底還要等多久才能看到行政院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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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移民署鐘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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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我想我們下個會期把案子送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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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下個會期會送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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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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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本會期內政委員會的會議就到月底,雖然延會到1月13日,但來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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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署長景琨:應該是來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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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既然來不及,那我們就要拜託署長加強一下、用心一下,因為這是非常重要的法案,不管是國人到國外或發生在國內,受害的都是因為生活艱困,急著想找工作才會被騙!所以我拜託署長與部長務必注意這件事,儘快處理,把法修得完整、齊全才能防止犯罪!行政院都已經開過七次會足見其用心,但我們真的等太久了,所以務必儘快處理,畢竟這問題存在已久!最近發生柬埔寨的事,現在的年輕人往往比較單純,才會一看到工作輕鬆、薪水高就上當受騙,其實換做是我,我也會覺得這工作很不錯!老實說,才從學校畢業的孩子都比較單純,如果不是媒體報導這個問題,根本不會知道竟有人以如此惡劣的手段來對付這些年輕人,他們只是急著找工作好維持家庭生活啊!所以當我們看到電視新聞時,真的覺得很難過!這些年輕人單純不懂事,急著找工作卻找到被抓、被關!這件事務必注意,並儘快處理,也希望部長能給予協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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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花代理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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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代理部長敬群: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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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警政署黃署長好。本席想與署長探討春安問題,以前一聽到春安就知道要過年了,這正是取名「春安」的原因所在。近幾年每當接近農曆年時都會發生搶劫、搶銀樓的案件,為此,警政署會以春安來加強警力,而警察同仁也難免會比較繁忙,這是難免的。不過本席想請教的是,已經好幾年沒有執行春安,為什麼署長一就任又恢復執行?是前署長不夠認真執行,還是春安可以鼓勵基層同仁的士氣?本席來自基層,每次回嘉義時都會與基層同仁接觸,有時候我騎車在路上與他們擦身而過,看到他們為執行春安而忙碌辛苦,心裡實在覺得很不捨。有時候我跟他們打招呼說「辛苦了」,他們都會說「應該的」。本席想要跟署長探討,你為什麼要重推春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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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沒有,向召委報告,春安不是我講的啦!那是網路媒體說我什麼「春安復辟」、隨便搞,那不是我講的,我是講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其實這是延續過去,從106年之後都改為「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這樣的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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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對嘛!我就在想奇怪,已經改了好幾年了,怎麼黃署長上任之後會這樣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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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就是有一些人隨著媒體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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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署長,我現在給你一個最好的解釋機會,就是你完全沒有講春安,而是講這幾年的景氣不好,壞人比較多,所以在快過年的時候要更認真、更打拚,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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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是啦!尤其現在快過年了,詐騙更猖獗,像我們推的「清樓專案」就是把那些被關起來的人清出來、救出來,我的重點是在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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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署長,我們講實在的,你這個「清樓專案」做得很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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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救出很多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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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惠:所有的單位,不管是北部或是南部,講到這個idea,說實在話要拍手鼓掌,你們做得很好,非常認真的去查、去看,才能夠救出那麼多人,別人不知道會認為你們做得不好,以至於這些壞人隨意把人給關起來,不過就我的角度來看,警察同仁真的非常辛苦、非常認真,才有辦法去查這些大樓,救出那些人。所以,最後本席要勉勵署長,不管是叫「春安」或是什麼名稱,總歸一句話,你就是要鼓勵警察同仁的士氣,不過有些問題你一定要去解決,一定要去解釋,不要讓警察人員的媒體、網路,在那邊漫罵、批評,說實在的,沒有的事情也會變成真的了。署長,現在這樣的環境就是這樣,如果人家講什麼而你沒有去加以解釋,人家會認為署長就是如此,你就是這樣做的。我覺得同仁非常辛苦,所以不是年節時鼓勵而已,平時如果有時間,不管是北部或是南部,要對同仁加油把士氣提升起來,這樣他們辦案會更好更積極,本席在此跟署長互相勉勵、互相加油。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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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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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玉珍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
請張委員其祿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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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15-25 |
speakers | ["王美惠","邱臣遠","莊瑞雄","吳玉琴","黃世杰","陳明文","陳玉珍","羅美玲","管碧玲","湯蕙禎","陳明文","賴香伶","張宏陸","孔文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鄭天財Sra Kacaw","林文瑞","吳琪銘","翁重鈞","游毓蘭","張其祿","陳椒華","李德維","楊瓊瓔","鄭麗文"] |
page_start | 333 |
meetingDate | ["2022-12-22"] |
gazette_id | 1121102 |
agenda_lcidc_ids | ["1121102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人民團體法:(一)審查委員陳玉珍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二)審查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人民團體法第七條、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三)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美惠 等18人擬具「人民團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人口販運防制法:(一)審查委員吳玉琴等 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民眾黨黨團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 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江永昌等20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 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修正草案」案、(五)審查 委員莊瑞雄等18人擬具「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 具「人口販運防制法第九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審查委員江啟臣等22 人擬具 「人口販運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 一) 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時代力 量黨團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張其祿等18 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陳 明文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陳柏惟、許智傑 等18人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1102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