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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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10時36分)代理部長辛苦了,代理期間畢竟還沒有真除,工作壓力又大,也要承擔,是比較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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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阮代理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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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代理部長清華:謝謝委員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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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從去年到今年,稅收整體超收將近9,000億元,在農曆年前,應該會有地方財政紅包下放,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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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代理部長清華:這就關係到統籌分配稅款。照我們目前估算,應該有六百多億元,這六百多億元會儘量在明年1月18日之前撥到各縣市政府,讓大家都可以好好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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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現在尤其因為年關將屆,各縣市政府都有大量支出到期,如果這部分能夠挹注過來,關帳時大家會比較不那麼吃力,不用再向銀行調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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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代理部長清華:了解,我們會儘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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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今天主席安排這樣的議題,其實發人省思,我們真的要好好討論一下。對於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第四條相關爭議以及法院的各種不同見解,剛剛很多本院先進都有一些看法,我想貴部在做相關說明時是不是可以更加清楚?中央所訂定的地方稅包括房屋稅、地價稅、土增稅、牌照稅、印花稅、娛樂稅,這些都是中央所訂定的地方稅。中央訂定的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地方稅則須經過議會通過,屬於特別稅,是有差異的。地方自治條例中的特別稅是視地方財政需求以及地方特有的不同資源做不同徵收,但也都經過地方立法機關的通過與同意,過程還包括公聽會、說明會,甚至行政院、財政部也有相關審議機制,所以對於所謂沒有30%稅率調幅限制以後的情況到底怎麼樣,其實國家還是有一套完整機制。地方政府依照憲法賦予的自治精神所訂定的自治條例必須經過地方立法機關同意,再報請中央開審議會核備之後,地方才會開徵,所以絕對不會有所謂與現實有差距、也就是民間是否能承受的問題,在各審議過程中,民間代表也都可以提供相關意見。我想,財政部未來在做相關說明時可能要清楚一點,才不會讓本院同仁得到一些不同訊息,引發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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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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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對於這次所提到的議題,剛才本席也聽到一些委員對於財政紀律提出問題。財政紀律是非常重要的,當然要對各地方政府財政加以考核,我想,中央有財政紀律,地方當然也應該受到規範,所以主計總處對於所有地方政府也都進行考核。本席就花蓮縣政府歷年考核的考評向大家報告:連續5年主計總處的財務管理考核結果都是甲等。我想,一個五級財政的政府能夠連續5年甲等,實屬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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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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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再過來是針對所有審議過程,本席要特別強調,花蓮在105年開徵礦石採取稅時,是經過所有業者─包含水泥業者、中華民國水泥製品工業公會一致同意,才進行開採。對於剛才大家一直提到這30%稅率調幅到底有沒有相關問題,我想在憲法裡已經談到,為了不牴觸地方的自治權,根據中央與地方分權理念,很簡單,就是對於地方自治權應該予以保障,也就是憲法裡面講的:地方稅的課稅本屬地方自治的核心。此外,針對這次審查的條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三條講得非常清楚,歷次、所有條例都必須經過審查、三讀通過,並應由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後,始能施行。施行期滿之後得廢止,廢止之後就沒有延續的問題,若是重新訂定,更沒有所謂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與第四條的問題。
再過來就是以花蓮為例─因為大家都關心到,所以本席在此要特別說明。現在針對一噸水泥,花蓮縣政府大概增加課徵60元,而一噸水泥現在大概是3,875元至4,000元左右,這是業者將一噸水泥賣出來的價格,所以60元是1.5個百分點,也就是增稅是增加1.5個百分點,並沒有到所謂讓業者無法生存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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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發言時間到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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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再過來要談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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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時間控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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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好,謝謝主席。關於法院判決,由於剛剛有一些誤解,所以本席要特別說明一下。關於這項稅的地方自治條例效期是105年下半年到109年上半年,至於最新判決受到最高行政法院的約束,須重新再審,那是另外一起判決。但10月份北高行的判決非常、非常清楚,也就是說109年下半年與110年上半年的判決非常清楚,認定地方稅法通則約束的並不是地方的特別稅自治條例,所以這兩項判決都判決花蓮縣政府勝訴。這不是所謂課10元或13元的問題,而是這30%調幅上限並不適用地方特別稅條例,判決寫得非常清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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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其他部分能不能在另外的場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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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委員崐萁:好。我是想謝謝主席今天安排這個議程,因為這不只涉及一個地方政府,而是很多地方政府都面臨同樣的問題。專家學者說得很清楚,希望財政部從善如流,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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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代理部長清華:是,謝謝委員,我們會通盤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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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休息10分鐘。
休息(10時45分)
繼續開會(10時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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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高委員嘉瑜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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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6-20,15-1
speakers ["費鴻泰","賴士葆","林德福","吳秉叡","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張宏陸","林楚茵","鍾佳濱","傅崐萁","高嘉瑜","管碧玲","張其祿","游毓蘭","羅明才","陳椒華","洪孟楷","余天","翁重鈞","王美惠","鄭麗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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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26"]
gazette_id 1121301
agenda_lcidc_ids ["11213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7人擬具「地方稅法通則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13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