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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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10時35分)部長好。我今天想請教部長小水力發電的未來,以及未來我們施行的期程。另外還有工業的餘熱,這個在熱的能源上來講的話,可不可能發給它熱的能源憑證,這是第二點。第三點,我想談一下我選區的太陽能光電的問題。
我們先來看一下小水力發電,按照目前我所掌握的資料,目前水力發電的貢獻度差不多是2GW,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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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王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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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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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那未來我們有沒有一個目標?比如臺灣的潛力有到10GW的話,未來的開發期程為何?要如何開發?水利署跟台電公司的合作目標能不能定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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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最近正在密集的討論,因為水利有兩種,現在委員講的2GW是我們大的水力發電,那今天條文討論的是小水力,現在比較常見就是在圳路、河川裡面來蓋,這個小水力確實都是小的,我們也會對外說明在可見的近來我們有多少的小水力可以來蓋、到底可以達到多少的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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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部長,目前我在基層所看到的,小水力大部分都是農水署,農水署在做小水力的話,因為景觀沒有去關照到,所以我覺得小水力的種電都很不好看,這也提醒部長一下。我的選區裡還有野溪,野溪如果有好的選址,其實要做小水力也非常適當,我也曾經看過類似這樣的資料,我不曉得這方面水利署還有沒有要往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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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會,他確實有盤點出小水力可能的潛在地區,目前針對這些潛在地區,如果是歸我們水利署,水利署會來去開發,如果歸農委會、農水署的話,我們會請農水署研究如何來委託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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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農水署目前是有動作,我發現農水署的動作倒是滿快的,我反而覺得因為它快,反而沒有照顧到旁邊的地景,所以覺得有點可惜,因此我在這邊提醒部長。
小水力的發展聯盟也有統計臺灣的6大河川,一條河川估算有1GW的裝置容量,那6條河川就可以有6GW的裝置容量,這部分如果確實有這個潛力,因為這個畢竟還是要專家,如果有這樣的潛力的話,這個潛力該如何做到?還有期程也定出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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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對,但是應該沒有這麼大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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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沒有這麼大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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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我們會去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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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好。日本的水力發電其實相當進步,日本目前也朝向離槽式、重視環保生態的方向去改變,如果臺灣未來在小水力方面有發展的話,也請部長注意這個問題,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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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現在的條文太限縮了,所以我們今天的條文修改,也部分來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離槽式的部分引出來再回去就變成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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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部長,法要過的話是比較快,但問題是後面接續來的期程問題,期程要怎麼做?因為我覺得從技術上來講這也不是很難克服,所以部長能否把期程定下來?因為我覺得明年總統的選舉,我想有一派是以核養綠,而執政黨是要發展綠色能源,所以這會有兩條路線,會有不一樣的競合,明年選舉的時候一定是會被提出來談的政見。我的意思是,如果我們有潛力的話是多少、期程又是如何,請把它規劃好,按照這個期程去走的話,社會的觀瞻才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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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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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不知部長有沒有注意到,工業廢熱如果回收再利用的話,能不能也算是熱綠能的憑證?可能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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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現在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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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經濟部能源局游局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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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長振偉:跟委員報告,能源裡的電和熱都是屬於能源的效率使用,如果廢熱能夠回收的話,就可以減少原始能源的投入,這些都能算是能源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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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評估核發再生能源的綠熱憑證,請問可行性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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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可以回收利用的話我們也會收,但目前它並沒有被定義為再生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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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評估一下好不好?我的重點是在它能不能被核發為綠色憑證,至於綠能的回收再利用則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現在廢熱再利用這件事基本上是不是已經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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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日本有這方面的經驗,我們會再瞭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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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請再瞭解一下,如果有的話,能多一項綠色的憑證不就是很好的一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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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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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最後一個問題,請部長看一下簡報裡的畫面是哪裡的場景?這個場景並不在國外,而是在臺灣西部,也就是我的選區,媒體俗稱它為雲林的小日月潭。我要談的一個觀念是,當初我們在做滯洪池的時候,因為當時我在縣府,縣府和水利署針對滯洪池到底要怎麼做,是像往常一樣做成像游泳池的水泥叢林?還是以生態工法把滯洪池的功能做出來,但是又給當地帶來很漂亮的地景?我的觀念大概是這樣。
在滯洪池旁邊就是能源局標出去的一大塊地,這塊地的大小就如同簡報左下角那樣共有163公頃,這163公頃現在是被友達公司標走的,他們標到這麼一個大案子就是要種光電。當時在標這個案子的時候也有提出右上角的內容,就是要做2公頃循環農業式的示範區。意思就是說,163公頃扣掉3.14公頃的林木保留地,以及因友善工法而做出的綠色林帶,加上2公頃的循環農業式示範區,另外還有1公頃的林木廢棄物的再造中心,這樣扣一扣之後還有155公頃可以做光電。
你看155公頃的光電設施,其中只有2公頃的循環農業式示範區,我們如果沒有做好的話,一大片看起來就都是光電。同樣一件重大的公共投資,我引用剛剛的例子給部長看,明明就是要做一個滯洪池,如果把生態工法帶進來的話,就可以成為現在很漂亮的小日月潭;至於這麼大一片一百多公頃的地方,如果全都舖滿了電板,部長覺得這155公頃會是個什麼樣的場景?
所以我的意思是,能源局要求台糖釋出這一塊地的時候就應該先做地景的上位規劃,包括光電應該要做在哪裡、農業示範區要做的是什麼樣的農業、內容在哪裡、地點、位置或方位應該要放在哪裡?應該要先有此規劃才對,結果這一步沒有做到,所以很可惜。因為之前沒有做,樹木現在都被砍光,也開始要種電並埋設管線了,但是我覺得有一部分還是可以做一些補救。剛剛給部長看到的梧滯洪池就在旁邊,梧滯洪池有兩塊,一個是北池,另一個是南池,也就是所謂的小日月潭,光電在旁邊,那麼大的一片土地耶!我希望部裡面要重視這個問題,它可以做到三贏,就是政府也贏、光電業者也贏、地方也贏,要怎麼樣做到三贏?如果要做到三贏,2公頃循環農業式示範區就一定要做到位,不能讓得標的友達公司太便宜行事,如果太便宜行事的話,對當地人來講非常不公平。
地景如何把它做出來?地景要做出來,有些好的林木雖然現在有保留下來,但畢竟不多。在整個遴選作業中也提到道路要退縮,若道路要退縮,則20米的綠帶就要老老實實的做出來,也就是一定要做到位,所以這部分請部長要注意這個問題,而且應該請他們來跟妳做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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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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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因為這個太大了,如果按照現在友達光電在做大片的種電、太陽能光電,做出來以後,千萬不要變成一個世紀大笑話,為了發展綠色能源把土地犧牲到這種程度,把地景破壞到不堪回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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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部長美花:好,雙贏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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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三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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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美花:是,這部分我會特別去瞭解,也會請廠商跟能源局詳細確認他的工作環境與相關的自然生態能不能匹配,我也會再跟委員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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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也就是說,游局長在執行這個計畫的事前沒有做好上位規劃,你有沒有發現你的政策走偏了?你要不要承認你走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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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長振偉:這個部分,業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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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不然你就跟我講你的能力就只有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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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是不是請部長、局長整個規劃後再跟委員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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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召委,我等游局長一句話,我就只要你一句話,你有沒有覺得你的政策走偏?你的能力就只有這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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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長振偉:我們持續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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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你種電就是種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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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局長振偉:我們持續地精進,兼顧各方面的一些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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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委員治芬:早就該做了,好不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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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蘇委員治芬代):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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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6-19-17
speakers ["賴瑞隆","吳欣盈","楊瓊瓔","蘇巧慧","何欣純","陳玉珍","陳亭妃","林岱樺","邱議瑩","孔文吉","陳明文","邱顯智","蘇治芬","呂玉玲","李貴敏","江啟臣","邱志偉","洪申翰","陳琬惠","張其祿","林德福","陳椒華","謝衣鳯","蘇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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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2-12-28"]
gazette_id 1121803
agenda_lcidc_ids ["1121803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經濟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台灣民眾黨黨 團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本院委員蘇巧慧等19人擬具「再生 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 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五、本院委員陳玉珍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七條、第九條及第 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七、本院委員莊競程等 22 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本院委員楊瓊瓔等19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本院委員 賴瑞隆等17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擬具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 條例增訂部分條文草案」案;十二、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2人擬具「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 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1803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