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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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11時26分)主委,早安。今天委員會特別針對「鏡電視申設及開播後爭議之處理與調查結果」安排專案報告。很多委員對於整個審議過程仍然有一些疑義,當然我們不希望這樣的爭議一直糾結不清,因為我覺得這樣對NCC的形象也是傷害很大。本席先請教,針對鏡電視目前進行的三項變更審議案,你們有預設時間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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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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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沒有。我剛才已經跟委員報告清楚,沒有預設時間表,本機關也是依法公正處理相關議題。鏡電視今天為什麼紛爭很大?主要就是因為內部經營權爭奪所產生的後果,所以這個部分來講,我們是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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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所以是因為經營權的糾紛,也把你們捲進去。現在外面一直指涉有股東賣股,你們今天的報告提到根據你們的調查目前沒有,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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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們行政機關本身是行政調查而已,不管是就他們提供的資料或是我們其他掌握的資訊來講,目前沒有辦法有確切證據證明這些股東有把股權移轉。雖然外界有這些傳言,媒體報導也有。以媒體報導來講,畢竟它是媒體報導的問題,但就我們主管機關來講是依法行政,所以必須查到明確的證據才有辦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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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因為媒體一直傳言不斷,說有股東賣股,這當然也會涉及是否被撤照的問題。就這個部分,NCC到底有沒有能力去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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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我們不是犯罪偵查機關,所以沒有辦法搜索、扣押來取得相關資料,基本上來講,我們行政調查能掌握的範圍也相當有限,我只能這麼說。除非這個案子有涉及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當然就會移送給檢調機關處理,否則以目前來講,我們掌握的資料及狀況並沒有辦法處理這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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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也就是目前你們掌握的是沒有股東賣股這樣的事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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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掌握到確切的證據指出有這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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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因為我們看到最近有幾則媒體的報導,對於NCC在召開會議審議的過程描述非常清楚,好像有人就置身在會議當中,所以可以爆料你們審議的內幕。如果你們都依法行政,就不怕是不是有人爆料,可是這個部分當然還有另外一個層面,就是是不是也有涉及洩密的問題?這部分NCC會調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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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以前那個洩密案,本來我們就已經移送給檢調機關處理,我再舉個例子,就是今天一直有人指責我們24日要補件、28日要排案,但這完全是子虛烏有、錯誤的訊息,很明顯可以判斷這是一個事實杜撰的問題。上個禮拜21日我們請當事人到會陳述意見後,我們要求要再補正資料,但相關補正的題目都還在我們手上,還沒有發出去,就已經傳出這樣的訊息,我必須說明,就是有人利用媒體有心在操作這個案件,我只能這麼說。事實上,那個基本上是錯誤的,因為我們要求他們補件的題目都還沒有發出去,怎麼可能28日排案要讓它通過?所以我認為這是有人在操作媒體來處理這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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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可是讓有心人透過媒體操作、操弄這個議題,我覺得很不妥,也是對NCC公信力的一再傷害。我相信主委應該也聽過曾參殺人的例子,本來是一件不是事實的事,一再被人提起,一次、二次、三次之後,好像就是真的。現在針對你們審查鏡電視的過程,一直有人指控、傳言NCC放水或護航之類,本席希望NCC可以堅定表明立場,並清楚說明你們審照過程的相關作為,這是非常有必要的,不然這樣讓人家亂扣帽子,對整個政府公信力的傷害非常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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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時間我們都以新聞稿再三澄清,可是沒辦法,就是有些人相信,所以也真的很難處理這樣的事情,我們只能不斷對外澄清、說明,當然相關的程序和資訊透明,我們也必須強化,但問題就是這樣,你處理快,人家會扣你帽子說你護航;你處理慢,人家說你在拖延,因為雙方有不同利益、不同角力,所以雙方也就相互動員,由此可以看出整個經營權之爭,而我們監理機關等於就是被捲進這個漩渦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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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針對鏡電視事件,我想主委應該也能深刻體會到不實訊息的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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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非常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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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所以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現在整個網路或社會上充滿了假訊息,而各種假訊息的操作尤其在選舉時更嚴重,就是境外勢力利用我們臺灣言論自由的特性,透過網路散播一些似真似假的訊息來傷害政府的公信力,或是政府執政的政績,也許其中有一分接近事實,但其他九分都是假的,影響社會安定非常大。之前你們有提出數位中介法草案,希望透過這樣一個法律來規範平台的自律,後來被質疑有控制言論自由的疑慮,目前這個案子是暫時擱置,可是錯假的訊息並不會因為這樣而停止,針對這個部分,NCC可以有的作為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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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因為中介法各界意見很多,爭議也很大,所以我們宣布在社會沒有共識前,不會再推動這個法,但就像剛才委員提及的,不實訊息或認知作戰等現象每天都在發生,而現在NCC能做的,在法律沒有強制授權的情況下,我們有跟平台聯繫,希望能夠成立一個自律機制來處理類似問題,而且假訊息的處理,在行政院層級也有政委負責聯繫各部會立即澄清。針對假訊息中最重要的所謂認知作戰部分,很多都是要先辨別是假訊息,然後才有辦法澄清、抑制或破解這個假訊息。就這個部分來講,目前已經有一套SOP,只是就平台部分,我們會跟平台業者及各公民團體繼續對話,看要怎麼處理這個議題,因為目前雖然沒有中介法,可是其他法律還是可能涉及這個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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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其實假訊息的危害,包括對一些人私密影像的傳播,或者是兒少等,都有很大的影響,我看到媒體報導NCC即將成立任務編組推動自律共管,這部分可以請主委稍微說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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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有關網路治理,雖然可能涉及言論自由,但網路的確有很多犯罪或違法情形,在沒有中介法強制授權的情況下,我們希望可以跟平台業者共同努力。其實平台業者本身也意識到這個問題,因為這個議題不只臺灣發生,全世界都有,很多民主國家都深受其害,只是臺灣站在第一線,我們受害的情形更嚴重。所以我們有跟平台業者合作,建構相關自律機制,類似iWIN,在兒少的防護部分,iWIN績效其實很好,我們學習以這種狀況就相關網路治理處理,希望構成一個所謂的自律平台,來處理這些網路危害或犯罪的議題,以保護人民大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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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素月:我想網路的使用只會越來越頻繁,這部分的規範跟治理非常重要,所以要請NCC多費一些心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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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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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鄭委員麗文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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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6-23-14 |
speakers | ["魯明哲","曾銘宗","陳椒華","游毓蘭","鄭麗文","李貴敏","吳怡玎","陳以信","洪孟楷","許智傑","劉世芳","李昆澤","蔡易餘","劉櫂豪","陳素月","楊瓊瓔","趙正宇","溫玉霞","傅崐萁","林奕華"] |
page_start | 253 |
meetingDate | ["2022-12-28"] |
gazette_id | 1121603 |
agenda_lcidc_ids | ["1121603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就「鏡電視申設及開播後爭議之處理與調查結果」進行專 題報告,並備質詢;二、繼續審查 112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 算;三、繼續審查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主管通訊傳播監督管理基金預算;四、繼續審查 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 部分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預算 |
agenda_id | 1121603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