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57

發言片段: 0
吳委員秉叡:(9時30分)現在流行一個說法就是偷渡置換概念,你有沒有聽過這個講法?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財政部阮代理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阮代理部長清華:委員早。偷渡?
發言片段: 3
吳委員秉叡:偷渡置換概念就是把正常的話用不同的話取代,因為中文文字表面的意義不同,使大家產生誤會。第一個,我在這個地方清楚地講,中華民國的稅捐、每一毛錢都要經過法律規定才能收。
發言片段: 4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5
吳委員秉叡:法律規定要收的,國稅局、財政部也沒有權力跟資格說不收,因為必須遵守立法院通過的法律,對不對?
發言片段: 6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所以我才說……
發言片段: 7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一再講,不要再用「超徵」這個概念!
發言片段: 8
阮代理部長清華:我們現在早就不用「超徵」這個概念……
發言片段: 9
吳委員秉叡:剛剛委員問超徵,你還是回答他!你要跟他講是實徵數大於預算數!
發言片段: 10
阮代理部長清華:對,我是說實徵數大於預算數……
發言片段: 11
吳委員秉叡:是實際的徵收數大於預算數。
發言片段: 12
阮代理部長清華:對,就是……
發言片段: 13
吳委員秉叡:我一再跟你們講,財政部編列預算在稅收部分太過保守,你們回答我,因為從兩年前就要編後年歲入的預算收入,所以這中間的時間差很大,預估不容易準確。另外一點還是因為公務員的本位主義,希望定比較低、比較保守的標準,將來達成率都可以100%。
發言片段: 14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過去……
發言片段: 15
吳委員秉叡:是雙重因素加乘影響所致。
發言片段: 16
阮代理部長清華:對啦!當然這個會有影響,但是有時候經濟的變化真的很大。
發言片段: 17
吳委員秉叡:是,這個大家能夠理解、綜合思考。第二個,什麼叫還稅於民?是誰多收了稅金,然後還給他嗎?如果是這樣的話,有繳稅的人才能得到還稅於民嗎?如果政府真的有這個美意要透過預算編列,最後經過本院同意要發消費券也好或發其他東西給我們的國民,那個是普發,也不會是還稅於民嘛!怎麼會叫還稅於民呢?這與在門口的稅改聯盟那些人講的話是一樣的,其實稅改聯盟就是為了幫助洪道子事件,已經搞了十幾、二十年了,財政界所有人都知道,怎麼大家給他的錢都說不是贈與,而是敬師費,所以不用繳稅?以後補習班都改成不用繳補習費,都來繳敬師費,那一樣都免稅嗎?所以真正問題的根源在哪裡?那些稅改聯盟的人很煩、很纏,也纏了十幾年,你們也不敢正面面對他們嘛!跟他們講清楚!十幾年來本席協調過好幾次,也都在達成的邊緣,他們也同意方案,但帶回去又否認,還在搞什麼叫還稅於民!還稅於民是不是誰繳最多,誰就還最多呢?明明國家的所有稅收都要進入國庫,政府將來要做怎麼樣的行為……
發言片段: 18
阮代理部長清華:那是另外要編預算的問題。
發言片段: 19
吳委員秉叡:編列預算一定要經過本院審議。而且這一次的發放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法律的根源在哪裡?如果是走振興條例,即這一次的防疫振興特別條例,怎麼能夠說振興的時候就不照這一套,高興怎麼發就怎麼發?不可以啦!
發言片段: 20
阮代理部長清華:這不可以,我們一定按照法定程序來做。
發言片段: 21
吳委員秉叡:第一個,如果時間超過特別條例的時間,特別條例要修改、要修正、要延長。
發言片段: 22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23
吳委員秉叡:第二個,照特別條例裡面規定如何振興經濟,要照那個方式,這個才會有法律的依據。
發言片段: 24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25
吳委員秉叡:然後法律修改完了之後,要編列追加預算送到本院來審議,在審議通過之後,才可以執行。
發言片段: 26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27
吳委員秉叡:你們要講清楚,現在媒體還會講過年前要發,這怎麼可能?
發言片段: 28
阮代理部長清華:我們從來沒有這樣說。
發言片段: 29
吳委員秉叡:今天立法院就到期了,延會到明年1月13日處理預算。
發言片段: 30
阮代理部長清華:我們從來沒有說……
發言片段: 31
吳委員秉叡:我知道,我是說媒體這樣的誤會,你們要趕快澄清、表達嘛!
發言片段: 32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33
吳委員秉叡:做事情要照一定的理路、一定的邏輯來,沒有經過這些程序,社會大眾憑空想像,現在我出去多困擾,每一個人都在問我;委員,你們過年前不是要發1萬元給我們嗎?我都說怎麼有可能,他們說每家媒體都這麼說。你們要積極一點,盡到說明的責任。
發言片段: 34
阮代理部長清華:謝謝委員的指教,這部分我們再強化說明,我在這邊都已經有清楚說明。
發言片段: 35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再跟你講另外一點,那時候說還稅於民,這個預算數大於實徵數的四千多億元裡面,包括地方稅收,對不對?
發言片段: 36
阮代理部長清華:對,那是全國數。
發言片段: 37
吳委員秉叡:全國數嘛!中央是三千多億元,地方是一千多億元,對不對?
發言片段: 38
阮代理部長清華:對。
發言片段: 39
吳委員秉叡:那你要不要跟地方政府講──如果還稅於民的概念是對的,地方政府的那些也要拿出來發啊!為什麼中央政府發,地方政府不用發呢?所以不是還稅於民的概念,不要用錯誤的概念一直講,你聽到還稅於民這四個字,你就應該駁斥。
發言片段: 40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41
吳委員秉叡:而不是說我們會照規矩辦,這樣人家還以為是真的有一個什麼還稅於民,這就是概念的偷渡啊!概念的置換啊!
發言片段: 42
阮代理部長清華:我完全贊同委員的意見,課稅是基本上我們有預算數以後,然後就根據相關的稅法規定來課稅,因為經濟狀況變更,我們的實徵數可能會比預算數多,這不是違法徵收,而是依法徵收,只是因為經濟狀況的改變,我們徵收的金額比預算數要多,所以這是依法徵收。
發言片段: 43
吳委員秉叡:所以沒有超徵的問題,對不對?
發言片段: 44
阮代理部長清華:對。
發言片段: 45
吳委員秉叡:第二個,如果還稅於民這個口號是真的可做的話,地方政府是不是要還稅於民啊?既然不是大家都要來還稅於民,所以根本就不叫做還稅於民。還稅於民的意思是多繳的稅金還給他們,那是有繳稅的人才能夠退稅嗎?根本不是這個意思,是我們要振興經濟、如何挽救臺灣的經濟,因為現在內外皆冷,也因為國際因素所導致後面的延伸,使得國內經濟也變成很冷,所以需要振興經濟啊!
發言片段: 46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這是兩件事。
發言片段: 47
吳委員秉叡:振興經濟就沒有排富的問題,因為要振興經濟,就希望全體國人如果收到消費券,要全部去花費使用掉。發現金的最大問題在哪裡?有可能他會把它存起來,那就達不到振興經濟的目的。
發言片段: 48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
發言片段: 49
吳委員秉叡:另外,他們在說什麼圖利,我們的幾倍券全部都是中央銀行印的,左口袋交給右口袋,基本費用是中央銀行收去,這要圖利誰啊!印製人又不是民間廠商,而是中央銀行印製的,有什麼圖利誰的問題?我覺得這個東西,你真的是有那個義務要講清楚,我們的公務員很怕立法委員隨便亂講而不敢跟他正面回答,我覺得這樣不好,講清楚嘛!
發言片段: 50
阮代理部長清華:瞭解,謝謝委員指教。
發言片段: 51
吳委員秉叡:不講清楚出去後,又要講委員指責這個東西是不是有圖利的問題,然後財政部怎麼樣回答?
發言片段: 52
阮代理部長清華:這個沒有所謂圖利的問題,我從來沒有講到,而大家也沒有提到圖利。
發言片段: 53
吳委員秉叡:對,我一開始就跟你講這叫做概念置換,透過亂講,然後你的嘴巴不敢正面回答,而出去的概念好像變成他講的是真的一樣。明明從頭到尾都不是這樣,就被搞成最後媒體報導出來,好像他講的都是被大幅報導,而你的回答在整個報導裡面根本都看不見。
發言片段: 54
阮代理部長清華:有啦!有報導。我在禮拜一的財委會裡面,我就講現在的實徵數超過預算數,雖然是增加,但是扣掉特別預算後,其實還是赤字,這是第一個。另外,就是這些多出來的錢,我們目前的作法是怎麼樣?就是少發公債,再來就是還債及當作歲計賸餘在以後年度來使用。如果真的要編列預算去幫助那些弱勢團體或要振興經濟,那是另外一個程序,就是要透過預算程序,經過大院通過以後才能夠實施。我當時都講得很清楚,就是這樣啊!
發言片段: 55
吳委員秉叡:你認為自己講得很清楚,可是外面聽起來全然都不是這一回事。現在我覺得很可憐啦!臺灣現在面臨的處境就是媒體資訊可以取得的管道這麼多,又只想要點閱率,所以標題就下得很聳動,大家只看標題、不看內容,這是大家都共同面對的困境,如何去處理?真的要用腦筋。當人家在講的問題裡面的概念不正確時,你要從那個概念先回答,而不是直接去規避掉他的概念,然後去講那個結論,不然就很容易引起誤會。
發言片段: 56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另外我趁這機會向委員報告,現在大家都講新加坡、香港或澳門的確有編預算發給人民的這種狀況,但是它的前提是什麼?完全是歲計賸餘啦!
發言片段: 57
吳委員秉叡:時間到了,我現在也沒有時間問,我只說大家加油。
發言片段: 58
阮代理部長清華:是,謝謝委員指教。
發言片段: 59
吳委員秉叡:我們明明是邏輯很清楚,法律依據、憲法規定、整個國家的運作方式就是這麼清楚,卻可以被講成亂七八糟,所以大家要加油。
發言片段: 60
阮代理部長清華:謝謝委員。
發言片段: 61
主席:請郭委員國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66
meet_id 委員會-10-6-20-25
speakers ["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郭國文","沈發惠","李貴敏","賴士葆","鍾佳濱","林楚茵","羅明才","張其祿","高嘉瑜","楊瓊瓔","曾銘宗","陳椒華","邱顯智","林奕華","吳欣盈"]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2-12-29"]
gazette_id 1121801
agenda_lcidc_ids ["11218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黃主任委員天牧、財政部阮代理部長清華、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張署長子 敬就「如何藉由金融力道引導資金綠色轉型,落實我國淨零排放目標」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18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