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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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委員銘宗:(10時2分)主席蔡副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好。今天審查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二的相關條文,這條文主要是給予國內居全球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研發支出的投資抵減20%。外界也稱為這是臺灣的晶片法案,國民黨團對這樣的立法全力支持,因為IC產業是我們中華民國也是全世界非常重要的關鍵產業,所以國民黨全力支持,這是第一點。除了給關鍵產業租稅優惠以外,像中小企業我們也希望能夠給予更多的協助,所以國民黨團全力支持完成三讀。
另外我跟各位報告,因為世界每一個國家都在拉台積電等相關的IC產業,包括日本、美國及德國都希望他去,但是國民黨團認為只有提供租稅優惠是不夠的,政府必須拿出整體的方案把台積電留在臺灣、根留臺灣,所以國民黨團提出附帶決議,文字是這樣寫的:「請經濟部於本條例修正通過後三個月內提出除租稅優惠以外的具體方案,並建立產業關鍵技術保護機制,確保國內半導體產能與供應鏈產業完整性,以落實根留臺灣之修法目的。」修法通過後,希望經濟部落實執行,把台積電留在臺灣,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陳委員椒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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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14
speakers ["蔡其昌","曾銘宗","陳椒華","李德維","李貴敏"]
page_start 367
meetingDate ["2023-01-07"]
gazette_id 1121409
agenda_lcidc_ids ["1121409_00002","1121409_00003","1121409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產業創新條例增訂第十條之二條文;並修正第七十二條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1409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