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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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委員德維:(13時)主席、各位委員。為解決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因犯罪行為人不明或無資力等因素,未能迅速獲得賠償,因而陷於困境,難以負擔醫藥費、殯葬費及生活費等問題,由國家給予適度的協助,以貫徹國家照顧被害人理念與社會福利國的原則,而於民國87年5月27日制定了犯罪被害人保護法。
今天為更加落實被害人權益保障,三讀通過「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修正草案」,將名稱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同時擴大保護服務對象到家屬,並建置犯罪被害人服務網絡、偵查或審判中提供犯罪被害人及家屬相關協助及保護,增加保護服務預算、犯罪被害補償金改革、被害人知情權、隱私權、協助重傷被害人長期照顧服務,及新設保護機構以協助重建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生活,本席相信能更加落實被害人尊嚴與權益的保障。
國家是為人民而存在的,被害人的聲音被聆聽,並在司法程序中受到有尊嚴且尊重的方式對待,是被害人參與訴訟的基本條件;期待政府要更加呼應犯罪被害人的需求,統整我國犯罪被害保護政策與實務操作,才能建立完善犯罪被害保護制度,希望政府能夠繼續加強。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王委員婉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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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14
speakers ["游錫堃","李德維","王婉諭","李貴敏","邱顯智","吳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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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1-07"]
gazette_id 1121412
agenda_lcidc_ids ["1121412_00002","112141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名稱修正為「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並修正條文─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1412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