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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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4時59分)院長、各位同仁。在民間團體長期關心、督促及朝野各黨立委努力之下,立法院今天終於完成菸害防制法的修法三讀,此次修法完成多項重要任務,包括禁用電子煙、加熱菸載具應經審查納管、菸品不能外加添加物、不能賣給20歲以下的年輕人、不能促銷廣告、包裝至少要有50%以上的菸害圖文、校園禁菸及相關規範罰則等。
電子煙及加熱菸已盛行多年,然而今天立法院才完成修法,雖遲到多年,但也終於完成。此次修法禁用電子煙、嚴管加熱菸,而不管是傳統紙菸、電子煙或是加熱菸,對於人體健康都有危害,許多醫師已提出警告,這些新興菸品被許多年輕人因好奇而使用,而兩者都含有會上癮的尼古丁成分,這些新興菸品應該要被納管,否則使用後對呼吸系統的傷害並不亞於傳統的菸品,所以需要立法來強化管理。
有關加熱菸修法的部分,經這次朝野協商有共識,幾個爭議點已修正通過,如大學校園內也要禁菸,所有校園都要禁菸,小於20歲禁售加熱菸品、載具,加熱菸禁促銷、廣告,及包裝警示等,尤其禁止添加香味等添加物,將可降低青少年對加熱菸的興趣,非常重要。今天菸害防制法經過五次協商,終於修法完成三讀,寄望為國人健康把關,電子煙禁用、加熱菸嚴管,也請行政單位能落實修法後的管理。以上,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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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15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曾銘宗","吳玉琴","林楚茵","林靜儀","林奕華","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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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1-12"]
gazette_id 112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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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菸害防制法─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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