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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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玉琴:(15時4分)謝謝院長,也要特別謝謝林為洲召委,歷經5次的朝野協商,讓菸害防制法今天終於可以三讀通過,特別是將電子煙全面禁止並嚴管加熱菸,這是這次修法非常重要的里程碑。在這個過程裡,其實我們討論最多的應該是加熱菸,以及其必要之組合元件,也就是俗稱的載具,該怎麼樣合理納管,這部分我們討論非常久,因為加熱菸的菸柱跟載具,其實是要同時存在才能使用的產品,如果只有管菸草柱,不管理載具,很容易讓青少年輕易取得載具,也造成菸害防制的破口,這也是家長們跟醫界非常擔憂的事情,所以這一次我們針對菸草柱及載具同時加以納管。
在這次修法重點中,第一個是全面禁止電子煙,無論製造、輸入或販賣都一律禁止;第二個是嚴管加熱菸,除了納管加熱菸的菸草柱之外,也一併管理加熱菸的載具,特別是必須通過風險評估的審查才能夠合法販賣,且不得促銷廣告、不得宣稱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審查,也不得在沒有辨識消費者年齡的方式下販售,並且不得供應未滿20歲之民眾,同時營業場所也不得免費供應,我想這些部分都是我們這次修法的重點。另外,禁止吸菸年齡從未滿18歲提高到未滿20歲,菸品容器圖示也從35%增加到50%;管制加熱菸的部分則授權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添加物。
這一次的修法其實也是降低新興菸品對於健康不利的影響,積極保護青少年不受菸品之危害,我要特別謝謝所有長期關心菸害防制的專家學者及團體給我們的指教。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林委員楚茵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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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6-15
speakers ["游錫堃","陳椒華","曾銘宗","吳玉琴","林楚茵","林靜儀","林奕華","林為洲"]
page_start 255
meetingDate ["2023-01-12"]
gazette_id 1121903
agenda_lcidc_ids ["1121903_00004","1121903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6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菸害防制法─ 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21903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