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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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1時18分)秘書長、蔡政次,還有所有司法、法務的相關官員。過去一年,本席已經花了很多心力在處理司法院、法務部,還有司法法制各單位的職場環境問題,這是我比較care的。我是用過去在衛環委員會處理勞工職場安全的經驗來檢視這些機關。外界都覺得公務人員、公職人員基本上就是鐵飯碗,但不知道有的公部門連員工協助方案真的是做得非常零零落落,都讓我們覺得非常汗顏,但有的確實也有照這樣的規矩在做,有的則是便宜行事。很多的狀況,包含司法院、法務部的法警人力問題都有待加強,我這麼講算是算是客氣了,各位都很清楚,實際上卻讓基層人員怨聲不斷。還有像是本辦在去年要查某地檢署的門禁系統是否疏失、人力不足的問題,地檢就是一句偵查不公開應付立法院,好像變成用偵查不公開或司法獨立的說法就可以搪塞過去,有一些我覺得是陋習積習已久,還有本位心態過於嚴重。我當然想說趁這個會期好好討論這些事情,讓一些長久的陋習可以透過比較透明的方式進而改善,所以我特別跟各位說明。 |
我今天還是要跟秘書長討教臺南地院的事情,我很少講個案,不過剛才我聽秘書長針對林思銘委員的答詢過程及其他委員也特別提到這個案件,這個案件我應該用另外一個角度去思考。其實司法圈不大,有一些事情的散播,不用媒體的報導其實感染力也很快、傳播速度很快,超越你們的資訊設備。所以到底你們底下的書記官還是相關人員怎麼被霸凌,甚至也有法官被霸凌,且不是只有臺南地院的事情,司法院及轄下36處地方,秘書長可能必須擔起重大責任,很多事情你必須要去督導、全面瞭解,不要讓一院或一個地方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引爆。 |
我剛才聽秘書長特別強調,我不對那位法官有什麼特別看法,但透過報導及剛才委員的答詢過程中,秘書長似乎有掌握也似乎沒有掌握。你特別提到原本那位書記官是因為已經身心不佳,所以換另外一位對調工作,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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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司法院林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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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位書記官並沒有身心不佳,他是因為去年8月接股後不久就到臺北受訓,申請在今年1月統一調動到其他地院獲得准許,調過去時就商請另一位書記官接股,就這麼單純,書記官的部分就是這麼單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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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對不起,我可能要更正一下,我講的應該是法官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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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這個助理也有接受協助,我們只能這樣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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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有接受協助,所以你們就換一位B法官助理過去,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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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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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換B法官助理過去之後,B法官助理就馬上辭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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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對,一個禮拜就辭職。這個A法官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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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應該是A法官助理因為像剛才秘書長所講的那個狀況之後,才換B法官助理來,B法官助理來之後又一個禮拜就辭職,對不對?我講的都OK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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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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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你掌握的是這樣,那B法官助理辭職之後又換了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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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就是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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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換A法官助理又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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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A法官助理認為自己OK,所以就再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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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他自己認為他OK,所以他之前的不OK是他自己認為、秘書長認為,還是臺南地院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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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那個部分還在調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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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在他還沒有換B法官助理之前的認為不OK,我特別強調到底是臺南地院也認為不OK,還是自己本身認為不OK,還是秘書長你認為不OK?現在他又認為他OK了,是臺南地院認為OK,還是你認為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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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都是臺南地院決定,臺南地院當時的決定是不是因為相處上的問題或其他因素,我們還在瞭解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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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司法院的立場就是要讓臺南地院自己去做一些相關調查,最後再往上向你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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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的,因為他們的場所比較近且最瞭解當地的情形,所以通常法院裡面有事情,就是法院先做第一步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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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似乎聽懂,也似乎聽不太懂,我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案件如果地院回報整個過程是如此,我覺得秘書長的掌握可能要再更深入,否則有些事情引爆出來,可能會讓秘書長自己也嚇一跳。原法官助理的狀況到底是他自己本身的描述、地院的認為,還是怎麼樣的狀況?在換了B法助之後,B又不到一個禮拜辭職,是什麼原因辭職?然後又換回原有的A法助說自己可以了,那麼到底是哪一個人或哪個單位去認定他是可以的?我有點聽不太清楚,也不曉得這樣到底對不對,但如果以職場來講,我覺得這是很嚴重、有缺失且管理有問題的職場。就我的理解跟經驗法則中,我會看待這個職場是出大問題的職場,而且絕對不是只有一個單一事件,也絕對不只這個法官助理的問題,一定有相關問題會再持續發生,這個問題可能只不過是冰山一角,目前隱瞞得很好,但是未來一定會有很大的狀況一件一件地層出不窮,各個階層中的這種狀況會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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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我們目前還沒有辦法做到每一個法官、每一個法官助理、每一個書記官身心都完全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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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員工協助方案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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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我們有一個司法院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案,其使用率一年一年遞增,從108年開始到現在,111年的使用率以108年算是提升到2.6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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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我們未來就是看你們113年的預算編列是怎麼樣,司法院有沒有帶頭做很好的示範,我想不只是這個法官助理的問題,還包含那個書記官。 |
我這邊還有個資料一樣是這個案件,就是當時有商請一個請育嬰假的書記官銷假返院代理,這件事秘書長有掌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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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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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怎麼會有商請一位請育嬰假的書記官銷假返院代理這種事情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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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的法院這些年案件增加得很快,不只法官缺人,輔助人力也很缺,大家都忙不過來,所以當有一位書記官沒有辦法做下去時,要再找另外一位是很難的,所以我們只能這樣,籌碼很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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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你們就可以直接沒收同仁的育嬰假?因為沒人了,所以不能放育嬰假,要返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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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基本上我們就是受限於員額有限,所以實際上人力的籌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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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人力員額有限、人力不足當然我都清楚,但顯然一個法制機關,一個大院在各分院也因為人力不足,同仁原有的相關權利,甚至已經在執行的,統統可以因為人力不足而沒收。現狀就是這樣!這個會有問題,絕對會有問題!而且發生在相關執法單位中,又是司法院在管的,這個不對,秘書長,為什麼會有育嬰假?我們為什麼要給不管是在勞動環境或是在公部門機關的女性有育嬰假?你們因為人力不足或怎麼樣就把假沒收掉,這不會出問題嗎?這在法律的層次、在憲法的層次不會出問題?這個你應該比我更清楚、比我更懂吧!而第一個被挑戰的就是司法院,這是「滑天下之……」,我就不要講後面的詞了。因為我當主席,所以要準時,我的時間到了,不要再講了,但是我把這個事情凸顯出來給秘書長及各單位做參考,因人力不足可以把原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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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感謝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持續還在想辦法要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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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提醒不要認為這個事情不嚴重,我覺得這事情非常嚴重,就以法的角度來探討,對我來講,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你們都比我懂法,這種事情怎麼可以這麼處理,這是不對的,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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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秘書長輝煌:是,今年我們會來檢討,增加法院的員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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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游委員毓蘭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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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6-2 |
speakers | ["劉建國","曾銘宗","謝衣鳯","賴香伶","鄭運鵬","王鴻薇","林思銘","湯蕙禎","江永昌","吳怡玎","游毓蘭","邱顯智","林淑芬","吳琪銘","吳玉琴"]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3-01"] |
gazette_id | 1122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4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司法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智慧 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司法院、行政院函請審議「法 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法官法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 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委員陳亭妃等18 人擬具「法官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四) 委員林為洲等16 人擬具「法官法第七條、第三十四條及第一百零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委員黃世杰等16人擬具「法官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委員游毓蘭等17人擬具「法官 法第八十六條及第九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24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