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78
發言片段: 0 |
---|
陳委員琬惠:(10時18分)部長早安。我想你是內委會初體驗,我也是初體驗,我看到前陣子你剛接部長的時候,媒體有一個報導說你們民進黨黨內稱你為民進黨的宮城良田,我不知道部長知不知道灌籃高手的這個人物?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林部長右昌:我知道。 |
發言片段: 3 |
陳委員琬惠:你大概知道他的個性是怎樣嗎? |
發言片段: 4 |
林部長右昌:他是一個還滿厲害的後衛。 |
發言片段: 5 |
陳委員琬惠:那你自己怎麼看這段評論? |
發言片段: 6 |
林部長右昌:我想這是媒體的報導,我自己也不好去做什麼評論。 |
發言片段: 7 |
陳委員琬惠:這是你們黨內的人自己說的,正國會的一個同仁說的。我是比較希望說這樣的特性絕對不是民進黨所屬,我們希望它是中華民國人民所屬,就是希望你在我們內政的相關事情上面發揮這樣的特性。 |
發言片段: 8 |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9 |
陳委員琬惠:接下來我就要來講一下了,剛剛游委員也詢問到88槍的事情,我想我們從臺南88槍擊案的主嫌,還有槍手遣返臺灣,我感覺這兩個人速度非常快就回來了,剛剛游委員是說好像對岸對你比較好,但我自己比較想問的是,你知道這幾年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的執行狀況大概是怎麼樣嗎? |
發言片段: 10 |
林部長右昌:我想我們大致上都保持非常暢通的溝通管道,只要有相關需求的案件,我們都會來提出,有關細節的部分,我請刑事警察局副局長來做報告。 |
發言片段: 11 |
陳委員琬惠:好,謝謝。 |
發言片段: 12 |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邱副局長說明。 |
發言片段: 13 |
邱副局長紹洲:謝謝委員關心我們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狀況,我們一向都是在對等互利跟尊嚴的前提下,進行兩岸相互的情資交流跟人犯遣返。因為近3年受疫情的影響,雙方互動的機會的確比較少,但對於影響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這種重大案件,我們私下還是持續在運作。因為兩岸之間有一些特性,包含地緣跟語文的特性,為了避免雙方的有心人士或不肖分子相互勾結,所以我們還是會持續在詐欺跟毒品販賣的部分做加強。 |
發言片段: 14 |
陳委員琬惠:槍枝呢? |
發言片段: 15 |
邱副局長紹洲:是,槍枝也是。 |
發言片段: 16 |
陳委員琬惠:好。我想問的是說,當天回來的時候,感覺這個陣仗非常大,我們也問過一些警方的相關人員,在整個押解回來的過程當中,包含我們的嫌犯身上都穿了防彈衣,我不知道這次是不是特別有什麼樣的考量,而有這樣的裝備跟相關的配備,包括周遭維護的人非常多。 |
發言片段: 17 |
邱副局長紹洲:以往這種要犯回來,我們大概都會加強防護。 |
發言片段: 18 |
陳委員琬惠:所以這次沒有特別? |
發言片段: 19 |
邱副局長紹洲:應該算是正常流程。 |
發言片段: 20 |
陳委員琬惠:正常流程?好,謝謝。那我就要問一下,像最近民進黨以及我自己非常關注的陳宗彥的案子,還有88槍擊案,感覺後面都涉及我們今天討論的公職人員選罷法,和大家大家非常關心的黑、金、槍、毒都有關係。接下來我要問的不是警政署,我還是想問一下部長,剛剛從部長的報告,還有召委特別點的幾個部會來報告,我覺得大家的準備並不充分,時力的邱總召也講了,這到底是在打假球還是玩真的,我想問一下部長,你自己是怎麼樣看待這件事情? |
發言片段: 21 |
林部長右昌:這分成兩個部分,第一個是有關修法的部分,剛剛有講過,其實兩個法各大政黨都非常重視,委員也非常重視,所以有26個相關的提案,我想大家是認真的,而且也應該會有一個很好的共識跟結果,這是第一點。第二個,有關88槍擊案背後涉及的利益跟糾葛,我想對於政府來講,除惡跟掃黑,或者是去斬斷這些利益的糾葛,本來就是治安重點工作的一部分。誠如委員剛剛在詢問的兩個要犯回到國內,這個其實就是一個很大的突破,這個突破的背後有很多人在努力,包括我們的檢、警、調等等,才有辦法有這樣的成果。所以我想兩個要犯回來之後,就可以對相關案情做進一步的釐清。 |
發言片段: 22 |
陳委員琬惠:好,謝謝部長。我們也希望在你剛剛說的決心之下,各部會下次,也可能是明天,我不知道,就看召委的安排,我們在實質審查的時候,各部會的準備可以再更充分一點,不要再出現像剛剛一樣,好像突然被點到,然後上來搞不清楚狀況,當然部長剛剛有先做一些報告,請大家今天回去之後要充分準備,瞭解每一個委員或黨團所提出來的相關法案,實際去做研究跟回應。 |
接下來我再問一題,我在總質詢的時候有問到部長關於租屋補貼的部分,除了解決租屋黑市的問題,我們都知道臺灣的房市價格很高昂,也是居住正義無法達成的一個主要原因,所以在今年的1月份大家也通過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但這中間有一個非常大的急轉彎,就是才過3天,當時的花代理部長(現在的花次長)就有一個髮夾彎,宣布不溯及既往,立法前的預售屋依然可以轉售。對於這樣的事情,我們就想問部長,這也是滿多年輕人所關心的,到底這個法定下去,你們的服務對象是炒房的投資客嗎?還是有其他想方設法要來解決的問題? |
發言片段: 23 |
林部長右昌:好,謝謝委員垂詢。第一個,有關平均地權條例的修正,其實最重要的是要打擊投機客,也就是他把房子當成是股票在操作。所謂的投機就是他短進短出,完全不是為了自住,也沒有投資之實,實際上投資的部分就是長期持有,這部分對房市來講是健康的,並沒有不好,所以我一再強調我們要打擊的是短進短出,把房價墊高的投機客。這部分在平均地權條例從內政部部務會議審議出爐之後,其實就有相關的效果,也就是市場上面基本上是一個預期的心理,所以當他們覺得政府是玩真的,其實從110年12月開始,那時候預售屋的成交戶數大概是1萬2,342戶,到了111年4月份,也就是行政院召開院會,要送出法案的時候,已經大幅降到只剩下7,431戶的交易量,到了111年12月內政委員會開始進行審議的時候,又再進一步降到只剩下4,414戶,也就是在我們還沒有完成修法之前,其實預售屋的市場成交量已經大幅縮減,只剩下35%左右,這就是整個修法的效應其實已經產生。 |
我想委員最近這一陣子應該也有看到媒體的報導,也就是預售屋的市場,還包括它的價格都往下在做修正,我們希望整個房市能夠健康,未來包括租屋的市場也能夠進一步透明,打開過去為人詬病的租屋市場黑市這個問題。另外一個是怎麼樣讓我們民眾能夠有房子可以住,更重要的是,如果有想要買房子的人,可以有一些支持的方案讓他有辦法買到房子,我想這是整個政策上的一個重點。 |
之前所報告的,包括我們租金的補貼,或者是大院修正通過的條例,那是針對中低收入戶房貸戶的一個支持方案,最主要是對最近這三年疫情的影響,我們給予支持。 |
發言片段: 24 |
陳委員琬惠:好,謝謝部長。我的時間已經到了,但是我想講的是,既然今天提到宮城這個角色,這也是年輕人建議我的,他們對部長有期待。 |
發言片段: 25 |
林部長右昌:謝謝。 |
發言片段: 26 |
陳委員琬惠:所以希望你一定要站在他們的立場,好好的把居住正義這件事情實踐,好嗎? |
發言片段: 27 |
林部長右昌:謝謝,我們會努力。 |
發言片段: 28 |
主席:謝謝陳委員。各部會有聽到吧?下回要準備充分,謝謝。 |
請張委員宏陸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36 |
---|---|
meet_id | 委員會-10-7-15-2 |
speakers | ["陳玉珍","何欣純","李德維","洪孟楷","林靜儀","羅致政","陳琬惠","莊瑞雄","邱顯智","游毓蘭","張宏陸","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品妤","賴士葆","賴香伶","孔文吉","邱臣遠","黃世杰","林文瑞","林為洲"] |
page_start | 271 |
meetingDate | ["2023-03-01"] |
gazette_id | 11222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201_0001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 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羅致政等33人擬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8人擬具「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 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 林為洲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 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 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 孟楷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行政院函請審 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總統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 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 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 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2201_0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