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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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10時37分)部長在地方擔任過行政首長,所以我相信你更能體恤而且瞭解警消人員。本席首先要跟你討論實質問題,在年初上路的公務員服務法裡面,修正目的是要協助警消人員等須輪值公務人員的上班時數、減少加班時數,行政院跟內政部也配套調整制度,將值勤人員的每月超勤時數從原本上限100小時修為80小時,內勤部分改為每月最高60小時,但是每日上班時數扣除8小時正常時間之外,不得加班超過4小時。部長在從事這份工作之前是地方行政首長,我想你非常瞭解,你覺得這個做得來嗎?它是一個美意,但實際上做得來嗎?以你擔任過地方行政首長的角度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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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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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報告,關於警消同仁備勤、待勤還有值勤的時間,說實在真的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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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首先回答這個,表示你當過行政首長確實瞭解。這部分引起了強烈的反彈,雖然立意非常好,但實際上對基層員警來說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你也拚命點頭!立一個法卻不可能做到,換言之,他等於是白加班,因為他不可能把工作丟著嘛,那這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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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上任的時候就有針對警消同仁的警勤加給,也就是超額加班的部分要怎麼樣給與加班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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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請告訴我們需要多久時間!如果依據年初才上路的公務員服務法是要這麼做,可是實際上做不來,所以等於是白加班、等於是減薪水,對不對?這樣子對我們警消人員是非常的不公平也不公道!尤其我很高興你當過首長,所以你知道痛苦在哪裡,你需要多久時間去調整?請告訴我們多久時間能提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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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我想這部分不只是警察,還包括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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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告訴我時間,因為時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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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我上任之後就有請黃署長提出檢討方案,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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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多久時間能告訴我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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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他最近會來跟我報告,因為這還涉及人總還有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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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預估多久時間?因為時間的關係,請你告訴我,你至少要有一個KPI的時間!因為這個議題從徐國勇部長的時候就一直在討論,請告訴我要多久時間!你要多久時間能告訴我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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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謝謝委員。因為這部分涉及整個政策,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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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一個月內告訴我們你的初步方案,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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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初步的方案沒有問題,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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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一個月內告訴我們初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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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初步的方案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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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第一是關於加班的方式,這部分依法實際上做不來,不能讓他們白加班、不能讓他們被刻意扣薪水。第二,警察人員的底薪比一般公務人員低,所以本席一再強調,我希望你在任內能有所作為,他們的基本薪資比一般公務人員還低,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要怎麼樣解決他們的問題?本席給你這兩個議題,請你一個月內將初步的方案給本席,我們繼續討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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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謝謝。不過我要跟委員報告,你剛剛提到的薪資課題可能不是只有內政部,因為這牽涉到整個人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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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不要推責任!當然是人事,但為什麼別人的比較高、你的比較低?你是他們的大家長,你要積極去爭取。所以這兩個議題請在一個月內提出初步的方案,我們繼續來討論,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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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初步的方案沒有問題,不過我還要再跟院裡面做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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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不要緊張!我們就這樣子一步一步來做。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居住正義的問題,我們看到這一次所謂的3萬元房貸補貼,當時你還沒上任,你認為這樣的方案能落實、可以有成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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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這部分都經過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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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有達到居住正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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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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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現在是部長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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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我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方案最重要的是針對3年來受到疫情影響的中低薪房貸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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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非常清楚,所以本席具體給你建議,你提出家戶所得120萬元以下、名下僅有一戶在六都的房貸補貼,每戶一次3萬元,而且基準日在28日之前,預估54.6萬人受惠。但是在六都裡面,臺北市大概會落在哪裡呢?所得120萬元以下者申請房貸大概會落在1,330萬元左右、新北市是900萬元,我們臺中市大概是七百多萬元,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絕大多數六都的中產階級很難拿到3萬元的房貸補貼,所以有人質疑這只是政策買票,本席提出這個議題,想聽聽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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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第一個部分,如果指現在的房價,可能是這樣子,不過整個政策並不是針對現在買房的人,而是過去不管3年、5年或10年,他買房然後有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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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部長,你這樣回答我就不稱你為部長了,因為你是部長,你要針對實際的問題,這項補貼有時效性,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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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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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不用緊張,因為你是有能力的人,你不用緊張,你就針對議題好好討論,本席也把這個功課給你,因為未來還有很多居住正義的政策必須要討論,而且最後拍板定案還要你內政部長決定,所以本席希望有了方案之後要好好討論成效如何,我不希望我們的稅金讓人民認為只是政策買票,而達不到真正的目的「居住正義」,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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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可以讓我有30秒簡單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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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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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第一個,這個政策的重點在於120萬元,也就是中低薪的部分,中低薪120萬元如果是雙薪家庭的話,以13.5個月計算,等於月薪大概是4.4萬元;如果是12個月的話,月薪大概是5萬元,所以大概是畫在這條線,4.4萬或者5萬元的所得基本上算是中等。
第二個,關於臺北市的部分,從102年1月到111年12月,我們的實價登錄資料庫裡面符合1,200萬元以內的戶數大概有五萬四千多筆交易數,所以這部分我們也有考慮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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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部長,你這樣子回答,只是你看了你的數字在跟本席討論問題,你不是幕僚而是部長,這些資料大家都知道,只是在這些資料的背景之下,這個政策到底算是成功還是政策買票?本席要請問你的是這個。我也把這個功課留給你,你一併在書面資料回答本席,你請回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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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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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最後一個議題要問中選會,2017年公投法修法通過之後,應上路的電子連署系統於2018年建置完成,2019年第三方廠商完成資安檢測,2020年提出稽核報告,2021年中選會針對稽核報告完成改善,為什麼到現在還不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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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中選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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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委員好。我們系統已經完成建置,建置之後還有一些資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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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本席已經告訴你了,你給我們的數據就是如此,2021年中選會針對稽查報告完成改善,這一年多來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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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科技日新月異,因為要確保資訊的安全,我們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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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那麼你要修正文字,2021年中選會針對稽查報告完成改善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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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我們配合相關法律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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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什麼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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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因為資安法有修訂,相關子法也有做一些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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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什麼時候會完成?什麼時候會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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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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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們預估什麼時候會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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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預估上線的部分,還是要確保資安無虞,我們才辦理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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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當然,你一定有KPI,因為這是從2017年開始,請問你預估什麼時候會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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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上線的日期還是要依照資安的考量做最後決定,在現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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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那這很糟糕耶!從2017年到現在,你還告訴我要依照資安?那這什麼時候上線?無止境!請告訴我,你們工作總有KPI吧?KPI到了某一個程度你達陣,沒有達陣是因為法律有改,可是從2017年到現在,你還是告訴我從2018年給我的答案,我沒有辦法接受!
本席剛才講的只是過程,因為這對選舉非常重要,誠如你說的,科技日新月異,我們是民主國家,從2021年中選會針對稽核報告完成改善,請問你們預估這個電子連署系統什麼時候可以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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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它還是需要經過資安的檢測、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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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那本席要問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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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以現在的辦理進度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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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們是獨立機關單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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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對,也跟委員報告現在的辦理進度,在去年年底,數位發展部有給我們42項建議改善事項,我們預計在今年3月底以前完成相關改善,隨後會再辦理相關測試,如果測試後資安無虞,我們當然會儘快予以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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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換句話說,今年年中有可能會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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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關於上線的部分還是再度跟委員說明,要以資安為最大的前提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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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雖然很溫柔的回答,但是我非常不滿意,因為你們是獨立機關單位,應該要告訴我們你的短中長期進程是如何,而不是只有一個資安安全要看,所以本席不問你要問誰!也請你將你們具體動作、期程的書面資料給本席,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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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朝建:書面資料我們再提供給委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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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委員瓊瓔:你的回答都非常溫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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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再找一個時間做專案報告。
請鄭天財Sra Kacaw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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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15-2
speakers ["陳玉珍","何欣純","李德維","洪孟楷","林靜儀","羅致政","陳琬惠","莊瑞雄","邱顯智","游毓蘭","張宏陸","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羅美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賴品妤","賴士葆","賴香伶","孔文吉","邱臣遠","黃世杰","林文瑞","林為洲"]
page_start 271
meetingDate ["2023-03-01"]
gazette_id 1122201
agenda_lcidc_ids ["1122201_0001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 19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羅致政等33人擬具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靜儀等28人擬具「公職人 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郭國文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 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蘇治芬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委員劉世芳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委員莊瑞雄等21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 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一、審查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二、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 林為洲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 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五、審查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十六、審查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 七、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 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洪 孟楷等17人擬具「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行政院函請審 議「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吳玉琴等18人擬具「總統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 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國民黨黨團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 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賴品妤等16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五條之一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江永昌等18人擬具「總統副總統 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總統副總統選 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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