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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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10時26分)環境保護的業務無所不包,只要我們生活周邊跟我們接觸的都是我們的環境,我們的環境當然包含陽光、空氣、水或者噪音,這些都是我們要管理的。環保署要升格為環境部,這個大家有共識,但是環保署的能量要提升。有幾件事本席想請教署長,剛才黃委員提到的廚餘問題,過去本席一直在推動有機資源,就是動植物剩食或者動植物廢棄物要怎樣做成堆肥。因為過去都是養豬,請豬來消化,現在儘量不讓豬吃就是做成堆肥,我們已經有一個很好的做堆肥的sop作業程序,做得很好也不會二度污染。現在我們看到有生質能源中心,不曉得生質源中心現在有幾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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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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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現在有兩座在運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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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桃園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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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臺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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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臺中,OK。這兩座運轉的順利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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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桃園的現在還在試車,臺中是第一期有在運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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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其實它出來的那個渣還不能叫「肥」,不叫「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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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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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所謂的堆肥一定要完全腐熟,要結合到農業部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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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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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那部分一定要經過一段時間,完全腐熟以後才能夠當有機質土,我們叫有機質土,還不叫「肥」,因為它的肥份已經沒有辦法控制了。生質能源中心概念我想還要大力地推廣才能為一般機關所容納,但是像學校機關或是休閒農場可以推廣手作堆肥,那部分其實很簡單,我們現在都大力的在學校、在休閒農場推廣,我想這個值得去推廣。 |
第二個,有關噪音管制的問題,我曾經在110年請教過署裡的同仁,因為有些機具震動的聲音非常大,會影響到生活品質,現在一直聽說「環境震動管理指引」經過專家學者討論之後要趕快頒布給地方參考,不曉得這個指引頒布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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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這個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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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誰在管?是哪一個局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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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空保處的蔡處長,據說已經頒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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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已經頒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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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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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裡面沒有罰則,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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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對,因為它不是法,所以它沒有罰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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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對,沒有罰則。有沒有考慮要進而訂一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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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這個我們來檢討看看,因為確實有很多噪音的陳情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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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對,因為沒有罰則不會改善,他不想改善,其實政府機關要求他改善,要提供給他妥善的方法,像有一些橡膠的墊子可以阻隔很多聲音,我想政府機關不要吝惜把好的方法推薦給有震動噪音問題的相關廠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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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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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好。另外,坤輿這個案子特別要拜託。環保署升格為環境部以後,署長可能還是要主動去處理,因為現在很多家庭廚餘廢棄物,這部分都由各鄉鎮市公所在管理,好像也沒有什麼很大的抗爭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事業廢棄物。事業廢棄物這部分,不曉得在署長任內,你們有沒有受理讓業者申請通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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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跟委員報告,現在對於事業廢棄物,因為院裡面很重視,所以我們也檢討並通過一個方案,就是所有各部會大家都去推動,好比說工業區還有環保設施用地要求釋放出來,科學園區要求釋放出來,然後輔導民間去設。基本上,我們現在正在推動的,希望到113年可以滿足,但是像坤輿這個案子就比較抱歉,因為它是在比較早之前核定的,在那時候法的規定還不是那麼完備,所以就拖了很久,未來應該不會再有這樣的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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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對,我想事業廢棄物儘量不要直接掩埋,對裡面還是可以回收的元素,儘量先處理過然後再去掩埋,不要原物廢棄然後就直接掩埋,因為那是萬年都不會腐壞的,我想那會影響到我們的環境。尤其像這一次坤輿的案子,我們看到它明明就設在水源的附近,我們還不能很斷然的去處理、撤銷,讓民眾痛苦一、二十年,環境部真的在未來一定要替民眾著想,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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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我們會注意,我們現在修法也會朝向儘量資源回收再利用,減少處理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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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是,最後我要談碳交易的部分,因為我們現在已經把交易機制改成收碳費,在改成收碳費之後,現在我們講的收碳費應該是比較簡單,就是將來有一個基金可以處理這些污染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導入碳定價這個排碳交易機制,就需要充沛的行政能量,現在你們要升格了,反而變成要收碳費,我想這個部分有讓大家討論的空間,是不是可以把這些機制做一個融合,就是讓一些排碳大戶去做碳排的交易機制,至於小的就是看要隨什麼徵收。有很多學者都在討論這件事情,你們在未來升格成環境部以後,是不是還可以再調整一下作法?本席在今年2月初到新加坡去參訪,有參觀並瞭解他們交易所的運作情形,我想世界對這個部分都同時在起步中,他們可能在4月份會過來辦一場論壇,如果真的有召開這個論壇,請環境部一定要瞭解一下,好不好?因為交易所的運作要跟得上國際的運作,否則我們在臺灣要怎麼樣跟國際結合?我想這也是環境部需要瞭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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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是,謝謝。跟委員報告,第一個,就是我們除了收碳費之外,我們會有碳交易,並不是只有收碳費。目前我們會有一個碳交易平臺,就是在國內抵換的部分,會利用國內的交易平臺,因為新修訂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裡面已經有授權我們可以委託金融單位來成立碳交易所,所以我們現在也在跟金管會研究這個部分要怎麼做。這個交易所有很大一部分可能就是國外的碳權要怎麼進來,讓我們國內比較小的企業不用到國外去,在國內就可以取得它需要的碳權,這些都在規劃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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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委員蕙禎: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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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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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吳委員怡玎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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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26-1 |
speakers | ["劉建國","陳椒華","楊瓊瓔","曾銘宗","洪申翰","林思銘","蘇巧慧","謝衣鳯","賴惠員","黃秀芳","湯蕙禎","吳怡玎","鄭運鵬","王鴻薇","莊競程","賴香伶","王婉諭","江永昌","張育美","吳玉琴","吳琪銘","邱泰源","林為洲","洪孟楷","林淑芬","溫玉霞","吳欣盈","張其祿"] |
page_start | 249 |
meetingDate | ["2023-03-02"] |
gazette_id | 1122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4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組織法草案」、(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環境資源部 組織法草案」、(三)委員劉建國等16人、(四)委員張育美等16人、(五)委員蘇巧慧等20人、(六) 委員吳思瑤等17人及(七)委員賴品妤等19人分別擬具「環境部組織法草案」案;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劉建國等16人、(三)委員張育美等16人及(四)委員楊瓊瓔等18人 分別擬具「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 織法草案」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五、審查行 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六、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環境研究院 組織法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24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