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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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0時55分)部長好。部長,這是您上任後第一次到教文委員會來備詢,關於要怎麼樣開拓未來的文化藍圖,有幾項基礎部分我必須要跟您確認,所以在今天的詢答中,我把這個基礎議題分成三大方向,第一個是文化解嚴,第二個是新聞有價,第三個是基金永續。
首先是文化解嚴,臺灣在政治上解嚴了,政治也民主化了,但是直到2023年的今天,我們國家最高的文化機構還在帶頭崇拜獨裁者,擁戴威權統治集團的權力符碼,這實在是有損民主精神跟臺灣的國際形象。中研院社會所的吳乃德老師在今年228有寫一篇專文指出,在臺灣民主化之後,帝王式的紀念堂一直困擾著、分裂者臺灣的社會跟政治,他也指出其實歷史記憶不可能統一,但至少懷抱不同歷史記憶的人應該互相尊重,然而紀念堂的存在就違背了這項民主文化原則,雄壯威武地展現自己的歷史記憶,向對方的記憶示威、霸凌、甚至侮辱。過去李永得部長也曾經表態說中正紀念堂沒有一草一木、沒有一磚一瓦不是權威,由主管機關首長做出這樣的表態,我覺得有它象徵的意義,所以今天本席在這裡首先要跟您釐清,請問您的態度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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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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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好。謝謝委員,我想我的態度基本上很清楚,包括您剛剛講的吳乃德老師和李永得前部長所言,我基本上都同意。我想現在的重點不是講什麼,重點是怎麼做,大家也對於我們這段時間以來到底做了什麼,事實上大家都覺得是不是能夠跟時間賽跑,大家都談到轉型正義跟時間賽跑。中正紀念堂的事情特別難處理的原因是因為問題本身是威權,問題本身是權力,這麼大的銅像是一個權力,空間的布局是權力,所散發的語彙是權力,過去所作所為的圖騰跟象徵就是權力。而解決這個問題也是權力,是文化部還是行政院,是誰有這個權力去做什麼樣的改變,所以在這件事情上特別的謹慎小心,某種程度上也是展現出臺灣對於權力的反省跟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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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所以接下來我想要詢問的就是,文化部有承諾在今年6月提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修正方向,可是這部組織法到底要怎麼修,修完之後的後續轉型有什麼樣的關係,其實到目前是不清不楚,不曉得部長對這個東西清不清楚?也就是說,在這個組織法修正前,到底要不要清楚交代關於中正紀念堂的轉型跟各項計畫或者是配套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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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確實我並沒有那麼清楚整個修法的期程,我所瞭解的是並沒有做過修法期程的明確承諾,不過轉型確實是需要修法,尤其是從名稱和組織任務,它在某種程度上就是一個最關鍵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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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當然之前是李永得部長這樣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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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特別在剛才的答詢當中也提到最近228紀念相關的言論當中,像薛化元老師所提出來的,希望能夠轉型成歷代總統的圖書館,我在高雄也看到受難家屬的代表也支持轉型為歷代總統的圖書館,當然有不同的看法,包括我們首都的蔣市長在幾個月前也主動提出轉型為建設臺灣的紀念館,甚至在他的新聞稿裡面也特別敘明說建設臺灣的功勞不是個人或某一黨派、某一族群,我覺得基本上這是我難得看到經過十幾年來大家不同的意見,至少有達到一個共識,就是中正紀念堂應該是要去個人化、去偉人化,這個是去威權化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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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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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覺得目前我們應該是把這樣子的目標先確定下來,如果它不是只為了一個人,而是為了多人,總比為一個人好,如果不是為了一個人,它的名稱就勢必要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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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我們當然知道中正紀念堂要轉型其實是一個龐雜而繁複的過程,需要用智慧跟社會溝通來解決,可是有一個問題是我一直還滿納悶的,即三軍儀隊派駐的問題。今年2月7日文化部給我的書面回復是說中正紀念堂的三軍儀隊是國防部依據「國軍儀隊支援駐防特別處所實施計畫」辦理的,它說那是一種儀式,不是表演性質的活動。可是部長你看看這兩個文,公文(一)這一張是2009年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發給當時主管機關教育部的,而公文(二)是教育部依據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請求發給國防部的。中正紀念堂管理處請求了什麼?他們當時要求恢復三軍儀隊,他們的理由是要提振觀光、協助經濟景氣回復。怎麼當時的三軍儀隊是為了觀光?現在的三軍儀隊就叫做為了儀式?當時中正紀念堂主管機關發文給國防部要求三軍儀隊派駐,現在的主管機關文化部又說是國軍禮儀的特殊任務,好像是國防部不願意撤儀隊,所以這個部分感覺是皮球踢來踢去,部長,現在你可否針對這部分來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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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確實,我初步有瞭解當時恢復的時候是用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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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2009年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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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當然過去的種種我也不是那麼了解,我們也不必深究,但是我也同意以整體的發展來講,事實上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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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可是目前說是儀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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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如果是儀式,就是回到我剛剛的問題,如果它只是為了個人、偉人,這個是大家應該都有共識,它不應該只是為了個人和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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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可是部長若以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來看,它的電子檔很方便,你下載就知道,在促轉會任務總結報告第三部第166頁有說明,國防部早在2021年就表示目前的三軍儀隊是依據當時主管機關教育部要求才派駐的,後來中正紀念堂改隸文化部,國防部仍舊依據主管機關要求繼續派駐,如果促轉會的報告是正確的話,三軍儀隊只要文化部一紙公文就可以取消派駐,部長,是不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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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據我所瞭解,在我之前的文化部,事實上也跟國防部有所協調,然而三軍儀隊的派駐也不只中正紀念堂,有5個處所,所以這確實是有一個整體性的問題。這個問題本身跟我剛剛所講的,其實朝野的共識,大家能不能首先首要針對去個人化、去偉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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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去個人化,三軍儀隊的取消應該是首重之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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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如果個人化還繼續維持,三軍儀隊的駐守確實是強化了個人化,如果它不是個人化而有轉型的話,我想三軍儀隊的調整就可以併同整個轉型一起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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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部長,這部分再請你好好思考,看要怎麼處理,好不好?
另外,我想跟你探討的是「新聞有價」,民主國家負責任的政府本來就要監督機制完備,尤其身為第四權的媒體才能開拓百分之百有監督力量的環境。上個月15日范雲委員召開一個「數位平台和新聞媒體議價公聽會」,會上她有討論臺灣媒體的獨立性以及品質正在被演算法跟網路平台的廣告營收蠶食鯨吞。我覺得文化部不能事不關己,因為公廣集團除了一樣要面對這樣的問題外,還要處理政府長年對公視基金會經營成本的忽視,跟其他國家一比較,其實規模天差地遠,所以我認為國家不能「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要求公廣集團在為全民服務,也要作為同業標竿的同時,我覺得要把資源拿出來,所以今年1月公視董事會無異議通過公共電視法的修法建議方向,我們也都非常期待趕快修法完成。
我剛剛聽到你回答委員說這個會期應該可以完成修法,至少可以送到委員會來。第二、我就要請部長支持法定捐贈額一定要符合營運規模,而且要隨物價指數跟年度製播計畫等等因素逐年做調整,這部分也要請部長務必要做到。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先講完。第三、請部長要支持設立員工董事。第四、請部長要支持釐清公視基金會和華視的關係,而且要明定政府每年應編給華視所謂的附負擔捐贈,解決長年附負擔捐贈看得到吃不到的問題。以上這幾個問題,不曉得部長能不能一一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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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在兩個禮拜之前,公共電視的董事會已經通過了一個董事會的版本,這個版本跟文化部的態度基本上是大同小異,所以我特別強調董事會所通過的這個版本,在這一次的董事基本上是經過朝野協商的政黨比例所組成的董事會,它某種程度上是一個朝野政黨比例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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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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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所以我覺得這次董事會通過這個董事會的版本特別有其意義,尤其跟部的態度一致,針對三個主要的問題就是所謂經費天花板上限的取消;以及第二個就是法制化,包括客語台、TaiwanPlus是不是把它法制化,讓它成為一個常態化營運;第三、就是給它一個合理的審查過程。這三個問題,我想大家的意見是一樣的,所以我們會支持儘速把公共電視法成為行政院版本送來立法院。既然送到立法院,同時它也代表我們給它的捐贈金額天花板就要拿掉,如何給它一個合理的經費,這當然是接下來重要的問題,所以我當然支持應該要給它一個逐年調整的機會。同時現在它目前的狀況雖然沒有法制化,但是它確實已經有員工董事,我們會讓它進入體制繼續進行。至於華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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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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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這部分,我們確實在整體還要再進行一些研究的考量,這個部分,我特別保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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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我最後一個就是基金永續的問題。文化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明確指出文化部應設置文化發展基金,辦理文化發展及公共媒體等相關事項,當然現在苦無財源、經費拮据,所以我們只能用購藏做為核心的業務。我認為有關基金的財源,文化部應該要跟相關的單位來做討論,看進度要怎麼處理,確認基金財源的立法及修法應該要送到立法院來,這部分也要請部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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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謝謝,我了解這個整體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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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以上的任務都非常不容易,任重道遠,請部長努力,您肩負重任而來。謝謝。加油!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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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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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高金委員素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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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2
speakers ["張其祿","黃國書","萬美玲","陳秀寳","陳培瑜","吳思瑤","鄭正鈐","林宜瑾","高金素梅","邱顯智","洪孟楷","李貴敏","張廖萬堅","羅美玲","江啟臣","王婉諭","游毓蘭","孔文吉","陳椒華","范雲","鄭麗文","陳靜敏","陳明文","王鴻薇","劉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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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2"]
gazette_id 112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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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就「溫暖堅韌 振興振心─ 文化部振興計畫」五大方案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另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就上述相關主管業務派員列席備詢
agenda_id 1122301_0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