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471
發言片段: 0 |
---|
洪委員孟楷:(11時28分)部長好。部長,10年前我們就認識了。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發言片段: 2 |
史部長哲:委員好。是。 |
發言片段: 3 |
洪委員孟楷:當時我在嘉義市擔任文化局長,您是高雄市文化市長,10年後在國會殿堂相見,讓人感到格外親切。 |
發言片段: 4 |
史部長哲:我們繼續保持,謝謝。 |
發言片段: 5 |
洪委員孟楷:繼續努力!我想文化的工作不能有任何的政治意識型態,為的是中華民國,為的是臺灣2,350萬人來共同努力,所以我先請教的是,最近國防部有預告要提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的修正草案,國人馬上就對此有很大的質疑,尤其裡面最具爭議的就是新增在動員準備階段,要對新聞媒體跟網際網路平臺等實施調查、統計、編組及規劃;裡面也特別提到,要求NCC,也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會同文化部訂定動員實施階段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管制辦法,請問國防部在提出這個草案之前有沒有找文化部開過會? |
發言片段: 6 |
史部長哲:應該是有…… |
發言片段: 7 |
洪委員孟楷:「應該是有」表示對這部分業務還不瞭解還是如何呢? |
發言片段: 8 |
史部長哲:我的同仁告訴我有找文化部,只是文化部在參與討論過程…… |
發言片段: 9 |
洪委員孟楷:好,文化部代表在前往參與的時候,對於大眾傳播事業跟從業人員,甚至NCC現在都管不到的網路媒體都要納進來一事,文化部的態度是什麼? |
發言片段: 10 |
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在這個法修法之前,其實它就已經有相關的管制辦法,當時是針對所謂緊急命令發布的實施期間,所以準備期間跟…… |
發言片段: 11 |
洪委員孟楷:你講在這個法的修法之前是什麼法? |
發言片段: 12 |
史部長哲:就是準備法。 |
發言片段: 13 |
洪委員孟楷:對,準備法,現在又變成是「全民防衛動員法」,即把「準備」拿掉,您剛剛講錯一個部分,是因為「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裡面並沒有包含新聞媒體、大眾傳播事業及從業人員,而現在國防部特別預告所謂「全民防衛動員法」是有包含大眾傳播事業跟從業人員的,也因此引發大家疑慮,認為你要擴權,而且增加大眾傳播事業跟從業人員,所以請教部長,如果NCC會同文化部,你認為是文化部主管這些媒體,還是NCC主管這些媒體? |
發言片段: 14 |
史部長哲:目前是NCC。 |
發言片段: 15 |
洪委員孟楷:那網路媒體呢? |
發言片段: 16 |
史部長哲:文化部主要是針對內容,整個網路平臺還是NCC在處理。 |
發言片段: 17 |
洪委員孟楷:所以文化部會針對內容做管制嗎?不會吧?如果文化部針對內容做管制的話,那不就是思想審查了嗎? |
發言片段: 18 |
史部長哲:文化部從來沒有針對內容做管制。 |
發言片段: 19 |
洪委員孟楷:那你剛剛怎麼會說文化部針對內容呢? |
發言片段: 20 |
史部長哲:我講的是平常輔導的主管機關是…… |
發言片段: 21 |
洪委員孟楷:那也不可能針對新聞嘛!對不對? |
發言片段: 22 |
史部長哲:我想委員整個問題的核心是我們一定要釐清,我們談的管制其所附加的條件是緊急命令,沒有緊急命令,就沒有管制。 |
發言片段: 23 |
洪委員孟楷:現在討論全動法最受大家爭議的,就是突然間說平常要先做調查、編組,所以如果這個法真的修正通過之後,NCC要會同文化部先去盤點所有大眾媒體,先去列表造冊,如果真的有一天發生緊急命令時,你們要去做管制,但這中間還有一個更重要的是動員實施階段,現在大家不瞭解動員實施階段的意義、定義到底為何? |
發言片段: 24 |
史部長哲:動員實施階段的定義很清楚,就是緊急命令的發布。 |
發言片段: 25 |
洪委員孟楷:動員實施階段的定義現在還沒有那麼清楚,一個是平時;一個是戰時,在戰時的過渡期當中,還有準備階段,這就是讓大家最感到疑義的地方嘛!所以我現在請教一個最核心的問題是,你支持或認同政府可以把媒體全部納管嗎? |
發言片段: 26 |
史部長哲:我支持在動員階段,也就是緊急命令發布的時候,我們必須對…… |
發言片段: 27 |
洪委員孟楷:那是緊急命令發布時候,但是在準備階段呢? |
發言片段: 28 |
史部長哲:準備階段,我們文化部不會進行任何媒體的干涉。 |
發言片段: 29 |
洪委員孟楷:好,不會。所以全動法進行修法時,NCC會同文化部在做管制,但是在準備階段時,文化部不會去做任何干涉?是不是這樣子? |
發言片段: 30 |
史部長哲:不會也無法。 |
發言片段: 31 |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就是一個最大的癥結點,在4天連假時突然拋出要朝向這樣的方向來修法,但是到目前為止,國防部針對定義也說得不明確,而且突然間又要把所謂的大眾媒體或大眾傳播同業人員都納進來。本席要提醒你們,更重要的是到目前為止網路媒體還沒有一個主責的主管機關,所以不是文化部,也不是NCC,對不對?如果說真的要納管時,誰要負責網路媒體這一塊?誰要負責網路媒體造冊? |
發言片段: 32 |
史部長哲:動員準備的造冊,或是資料的蒐集等,這些都無涉於對現在媒體…… |
發言片段: 33 |
洪委員孟楷:問題是誰要去做?是文化部要去做,還是NCC要去做? |
發言片段: 34 |
史部長哲:這在法裡面的第十五條就已經明定,他會選擇相關的機關來進行。 |
發言片段: 35 |
洪委員孟楷:所以是那一個部門要去做? |
發言片段: 36 |
史部長哲:我想到時候立法通過之後,行政院內部應該會針對相關部門的主管機關進行分工。 |
發言片段: 37 |
洪委員孟楷:所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討論到? |
發言片段: 38 |
史部長哲:還沒有。 |
發言片段: 39 |
洪委員孟楷:在之前國防部要提出來辦法時也沒有找文化部去釐清權責分工? |
發言片段: 40 |
史部長哲:有找過文化部,但是因為媒體的分類項目很多…… |
發言片段: 41 |
洪委員孟楷:看起來是目前都還不知道。 |
最後,有關現在討論所謂成年禮金1,200元的部分,就此其實本席某種程度上針對專案報告要給予肯定,因為一開始開宗明義先洋洋灑灑列出8點目前的狀況,並不是在粉飾太平,可是過往3年疫情期間,怎麼每一次看到相關的報告,全都說是好棒棒、環境都很好,現在這8點都有相關的缺失,而就其中某個部分本席想要請教,現在針對18歲1,200元的成年禮金,預計6月開始發放,所以也會爭取到19歲、20歲、21歲,是不是?所以在6月時,這4年的人都會一次一起發放? |
發言片段: 42 |
史部長哲:是。 |
發言片段: 43 |
洪委員孟楷:第9頁有特別提到要鼓勵看國片,以帶動國內的影視音產業振興,所以成年禮金會限制只能看國片嗎? |
發言片段: 44 |
史部長哲:沒錯,我們目前的規劃是以鼓勵看國片為主。 |
發言片段: 45 |
洪委員孟楷:那會限制嗎? |
發言片段: 46 |
史部長哲:會。 |
發言片段: 47 |
洪委員孟楷:會限制,這一點非常重要,為什麼我會特別這樣講,我相信您對電影產業也非常了解,傳統上6月並不是國片上映的旺季,國片通常在接近農曆年2月會有一個春節檔期,以及差不多9月、10月時會有所謂的中元節檔期,也就是國片會有鬼片的檔期,而6月傳統都是好萊塢的大片檔期,也就是如果成年禮金沒有限制的話,很有可能年輕的朋友暑假期間想去看、去使用,他就會去看所謂的好萊塢大片,所以你現在公開的承諾6月1,200元成年禮金也只限定是國片。 |
發言片段: 48 |
史部長哲:是的。 |
發言片段: 49 |
洪委員孟楷:而國片的定義是政府出資51%以上才算是國片,對不對? |
發言片段: 50 |
史部長哲:影視局這邊有個認定標準,我們會跟整體的體制認定的標準…… |
發言片段: 51 |
洪委員孟楷:所以這是您的一個政策,我希望部長在發布時要講的更加明確,把錢花在刀口上,好不好? |
發言片段: 52 |
史部長哲:是。 |
發言片段: 53 |
洪委員孟楷:謝謝。 |
發言片段: 54 |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426 |
---|---|
meet_id | 委員會-10-7-22-2 |
speakers | ["張其祿","黃國書","萬美玲","陳秀寳","陳培瑜","吳思瑤","鄭正鈐","林宜瑾","高金素梅","邱顯智","洪孟楷","李貴敏","張廖萬堅","羅美玲","江啟臣","王婉諭","游毓蘭","孔文吉","陳椒華","范雲","鄭麗文","陳靜敏","陳明文","王鴻薇","劉世芳"] |
page_start | 369 |
meetingDate | ["2023-03-02"] |
gazette_id | 11223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301_00011"]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就「溫暖堅韌 振興振心─ 文化部振興計畫」五大方案進行專題報告, 並備質詢。另邀請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就上述相關主管業務派員列席備詢 |
agenda_id | 1122301_0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