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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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11時24分)署長好。有關環保署改制一事,如同署長所說,已經討論超過十年以上,過去署長也都參與討論,所以一定比我們更瞭解狀況。過去大家非常期待環保署升格後,能藉由事權統一,改變過去長期以經濟開發思維來主導資源分配,真正落實環境管理的思維及理念。然而,不論是2018年的政院版,或2022年所通過的政院版,內容上已經有極大的不同。所以今天本席想就教的是,管理內容與相對應的差別為何?實際考量又為何?以2018年行政院版的草案來看,當時預計將交通部下的中央氣象局、農委會下的林務局、經濟部下的地調所及礦務局等單位,依權責劃分改隸於環境資源部。時代力量黨團在2020年提出的環境資源部版本,精神上大致也以環境資源管理為分配與考量。
但在2022年5月行政院院會所通過版本,包含環境部在內的6個部會組改,我們看到上述局處仍然隸屬於原本的部會,而環境部部分,其實就只是整體原地升格。剛才署長說,林務局的角色究竟應屬於開發抑或環境保育?既然現在討論的是環境部,而非環保部,那麼角度與思維就不相同!環境涉及整體管理、規劃,當然也包括開發與否,爰此,我們認為這些均應涵蓋進來。雖然署長一直提到環保署人力有限,故必須擴編始能讓業務徹底執行,但我認為改組不應僅看人力擴編這點,還有很多重責大任要考慮,譬如氣候變遷與環境管理推動就息息相關,而這點也和山林保育、水資源保育、氣象監測以及地質調查等要相接軌,亦要進行跨部會討論。不過這次改制的版本卻將上述業務拿掉了,請問這是基於何種考量?難道就只是為了就地升格、增加人力而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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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環保署張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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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委員好,謝謝委員關心。眾所皆知,環境資源部已經討論很久,而當初的理念也並非有錯,只是就實務執行上來說,何以十幾年來均無法執行?實因當中存在一些衝突。首先,很多人說環境資源部會是天下第一大部,因為進來的每個單位都很大!因此有位前署長曾說,環保署已經融解了,畢竟我們受到組織員額限制,但進來的每個單位都那麼大,以致最後環保署就化解掉了,也就沒有環境保護了!
其次,進來的單位其實也存在著衝突,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來說,當初原本礦務局要納入環境部,但礦務局屬於事業嗎?就資源保育而言,礦務局納入環境部當然很好,只是如此一來,礦務局以後就不會有礦業存在,這就是所產生的衝突。我們也試著做一些調整,才提出後來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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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就礦務局角色而言,未來討論氣候變遷因應及環境管理時,絕對需要跨部會合作,從這樣的角度來說,衝突難道就不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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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隨著時間變遷,譬如濁水溪揚塵整治,這也是一項跨部會工作,從上游水土保持做起,中間涉及了林務局、水利局到地方環保局,但因為我們有一個好的協調整合機制,所以其實是成功的!也因此,不必然要把所有的單位都納入同一個機關才能發揮效果!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們現在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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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這涉及到改組的目的,畢竟不是為了增加人力才進行改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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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因為我們現在對馬上就要面臨的問題一定要儘快解決,如果還在原來地方糾葛的話就無法往前走,那麼我們現在面對的問題就無法解決!譬如委員剛才所提,並非只增加人力,畢竟我們有很多挑戰已經在眼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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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認為改組的目的更重於人力擴編,這是我們必須推動的業務,也是國家未來的方向,更是我們必須與世界接軌的部分。正因如此,我們認為環境部應該要整合進這些相關單位,如此始能真的改變,包括業務的統籌分配,乃至於跨部會合作。過去的確就因為業務散在不同部會底下,以致無法發揮橫向溝通!以氣候變遷議題來說,涉及了非常多複雜的業務與資源劃分,這絕對不是只站在環保角度就可以做得到的!有鑑於此,我們才會說這是環境部組織改組,而非環保署升格,這是兩種截然不同的角度!本席要再次提醒署長,才修正通過的氣候變遷因應法對於應對未來這些更加急迫的氣候變遷問題,環境部絕對是重中之重,必須擔負起重責大任!但我們看到這次組改僅有小幅度的調整,顯然是以最小的變動思維在做改變,甚至可能只有人力擴編,但業務仍維持原本狀態。這讓我們難以期待過去做不到的事,現在就能夠做到,也很難發揮實際上的綜效。
所以我們還是希望在這部分能夠思考如何讓這些業務能夠聚焦,一起朝著氣候變遷方向的管理和因應來做處理,而且我們還是希望環境部也要再回頭思考,應該是從環境管理的角度來做變革,而不是只有小幅度的變化,然後只有就地升格而已,或者只有人力的擴編而已。
接下來,我想請教的另外一個題目是一般廢棄物的管理和處置,我們在這次看到的是,的確我們在這次的升格裡面有看到有一些變革,未來會由環境部的環境管理署來做努力,但是過去其實環保署曾經就一縣市一焚化爐的政策一直調整,到仰賴跨縣市合作來處理一般的民生廢棄物,但不論是2015年爆發許多縣市的垃圾無法正常處理,監察院也糾正了環保署,認為環保署未能夠統一調度分配垃圾的處理有疏失。還有像2017年廢清法通過修法之後,第二十八條就明定環保署具有統一調度廢棄物清理設施的責任,也依法訂定了現行的大型焚化爐統一調度的辦法,但是這個跨縣市的垃圾問題和機制的處理,似乎到現在仍然沒有解,包括我們看到近期的立委補選,也讓廢棄物的問題再次浮上檯面,再次造成爭議。我想請教的是,過去我們有這樣的法規,我們有這樣的權責,卻沒有辦法發聲,為什麼我們會認為,當我們的相關單位提升之後,變成環境部的環境管理署,依照它的必要性,它就能夠處理一般廢棄物的跨縣市處理,以及全國的統一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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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我想簡單回答最後這個問題,就是我們保留必要的時候,我們要去設一些處理的場,這樣我們可以在量能的調度平衡上有一些工具可以利用。當然最主要我們應該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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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這不是本來就應該存在的嗎?就如同剛剛提到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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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沒有,垃圾處理其實本來就是地方的權責,依照廢清法就是屬於地方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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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你認為監察院的糾正其實是錯誤的說法?甚至現有大型焚化爐的統一調度辦法也是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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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沒有,廢棄物處理依照地制法本來就是地方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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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但是中央有責任要來做統一的調度和分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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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這個調度沒有錯,問題是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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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討論下去還要很久,因為時間的關係,不好意思,因為今天是二個委員會的聯席,所以時間沒辦法給大家很久,所以我們是不是下次再到衛環委員會去排一個專案,應該要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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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沒問題,不好意思,我說最後一句話,就是請署長真的要考慮這個部分,不是只有升格,然後就可以做到這件事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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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署長子敬:絕對不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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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關鍵應該是當初立法院修法給你們調度權,就是本來是地方的權責,但修法給你就是要你去調度,但是中央其實是不太敢介入的,而且也不是很方便,但是這個問題應該到衛環委員會去討論,不好意思。
下一位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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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7-36,26-1
speakers ["劉建國","陳椒華","楊瓊瓔","曾銘宗","洪申翰","林思銘","蘇巧慧","謝衣鳯","賴惠員","黃秀芳","湯蕙禎","吳怡玎","鄭運鵬","王鴻薇","莊競程","賴香伶","王婉諭","江永昌","張育美","吳玉琴","吳琪銘","邱泰源","林為洲","洪孟楷","林淑芬","溫玉霞","吳欣盈","張其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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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2"]
gazette_id 1122401
agenda_lcidc_ids ["11224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組織法草案」、(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環境資源部 組織法草案」、(三)委員劉建國等16人、(四)委員張育美等16人、(五)委員蘇巧慧等20人、(六) 委員吳思瑤等17人及(七)委員賴品妤等19人分別擬具「環境部組織法草案」案;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劉建國等16人、(三)委員張育美等16人及(四)委員楊瓊瓔等18人 分別擬具「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草案」案;三、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 織法草案」案;四、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五、審查行 政院函請審議「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六、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家環境研究院 組織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224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