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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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12時41分)部長好。這次全動法引起這麼大的反彈,部長現在已經知道,後續如果有爭議性比較大的修法草案,你覺得應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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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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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陳委員好。每件事情的推動都是一個經驗累積,事實上,以往很多法案推動我們也是按照這種模式,但這一回因為茲事體大,影響到很多人的權益,再加上有幾句話很聳動,我們也知道這個東西不講清楚的話,的確會造成很大的爭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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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怎麼樣才講得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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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要蒐整問題以後針對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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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怎麼樣蒐整問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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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現在公告不就是已經在蒐整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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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除了公告之外,在預公告之前,依照行政程序法或是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其實我們有很多公民參與的方式可以蒐集意見,請問部長知不知道要怎麼蒐集意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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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當然知道,平常我們在國會之間都有專人負責在跑,但這件事情為什麼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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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民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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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民間當然會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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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要怎麼蒐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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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這件事情沒有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公告期間的目的就是要蒐整問題,假如以後要開公聽會等等,我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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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再說明一下,我的意思是除了你剛剛也有提到,在國會蒐集委員辦公室的意見之外,現在要重視民間的意見,請問部長知不知道要怎麼蒐集民間的意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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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不管是從媒體或是網路聽到意見,必要的話可以開個公聽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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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部長,你知不知道可以辦說明會、公聽會,你知不知道可以用這些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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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可以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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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的意思是,其實現在有很多在預公告之前的行政命令或法令,我們也可以召開公聽會或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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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們會開公聽會,但是要等到綜整大家意見以後,跟大家做過說明再開公聽會,這些意見蒐集的會議,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像委員的意見我們也把它列進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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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的意思是你在預公告之前先辦說明會或公聽會,可以這樣嗎?做得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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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法律司沈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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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跟委員報告,我們一般都是先有預擬案之後,再作預告,所有的法案程序都是這樣子,後面如果有必要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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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是你們以前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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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我們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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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在其他的政府部門也是有先開說明會或公聽會的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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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預告完了之後,有一些問題必須要跟社會來做說明的時候,開說明會或公聽會都是可以採行的方式,一直以來,我們的立法都是弄好擬案之後就會先有一個預告的程序,在預告程序的時候,當然有一些紛紛擾擾,這些蒐集來的問題,我們當然會就這些問題再跟別的部會做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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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一次引起這麼大的反彈,包括之前其他的法令也是一樣,我的意思是在預公告之前可以先辦公聽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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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像最近大家比較關心的學生這個問題,它一直以來放在法律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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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可以到校園去辦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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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但是它現在一直在做,我們就這個東西特別去做個說明會,我們想先把具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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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可以請教育部去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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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我們把具體的條文擬出來之後,也會跟教育部或是相關部會協調,必要的時候也會跟社會做一些說明或開公聽會,這些都是可以採行的方式,如果在所有擬案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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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是否覺得這樣的程序會更完整?可以讓社會大眾更清楚你們所要推行的法令有哪些問題,並蒐整意見,是否可以這樣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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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報告委員,一般來說,如果沒有一個預擬的擬案條文,其蒐集的程序可能是針對其他一些特定問題,但我們的法案一直以來都是用現行的方式在處理,即有一個較為具體的條文,討論時才能夠比較聚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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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還是不同意本席的建議,在預公告前其實可以去做更多說明,說明後再將草案整理後進行預公告,我還是這樣建議,希望國防部能夠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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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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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像是上禮拜院長在質詢時馬上說如果不好就要下架,結果後來又改口,所以我覺得如果你們預公告的條文還沒有讓大家熟悉就馬上預公告,其實就會造成這樣的爭議,這也是不必要的,我們都知道在面臨威脅時可以趕快處理。尤其中國軍事預算已達到臺幣6.8兆元,面對中國軍事威脅,就像部長剛才說的國軍隨時都在備戰,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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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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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想再請教,如果我們重要的電網、港口面臨到軍事衝突,有準備什麼樣的反制對策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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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們在平常的演練中都依據所擬定的作戰個案去演練,所以如果要在此做說明可能會占據一點時間,我再派人至委員辦公室向委員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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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再給本席一個書面,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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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部分再請國防部提供給陳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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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先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我不會提供書面資料,我會派人跟你做說明,有關戰備方面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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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這個部分再請國防部跟陳委員說明,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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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可以,我接受說明。 |
最後再請教部長,現在還沒有打仗,馬祖就僅剩白飯、罐頭及泡麵,請問部長,這個部分要如何克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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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剛才已經有講,我個人會跟官兵道歉,我們做得不夠周延,但從這個問題來看,在內部管理、資訊管控以及運補方面的確有一些問題,我們要一次來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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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國軍可以檢討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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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一定要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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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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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公告是到今天,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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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今天晚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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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以今天結束就算完成公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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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不是,公告完之後我們會再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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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是你們整理完的草案會再公告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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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整理完之後,到時候會有必要手段,如剛才委員所講的開公聽會等等,我們之後會有一些作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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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是我講的,因為公告是一個法律程序,所以現階段3月6日結束後,到底算不算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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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署長捷隆:完成,行政院的函示都有規定,我們完全按照程序,現在蒐集完意見後,最重要的是找各部會討論,再參考這些意見修正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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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對啦,但你們認為已經完成公告程序了,對不對?他們都一直點頭啊,我跟你講,這是會有問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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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報告委員,如果有很大幅度修正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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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還會再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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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原則上我們會考量是否要再重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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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覺得這個部分你們要好好慎重考量,因為這個有程序正義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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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是,我們會謹慎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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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李委員貴敏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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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5-3 |
speakers | ["江啟臣","林昶佐","邱臣遠","羅致政","陳以信","馬文君","王定宇","廖婉汝","吳斯懷","劉世芳","林靜儀","何志偉","蔡適應","洪孟楷","賴士葆","陳椒華","李貴敏","邱顯智","曾銘宗","陳雪生","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李德維","鄭正鈐","趙天麟","賴香伶","張其祿","湯蕙禎","呂玉玲","陳明文","王鴻薇","楊瓊瓔"]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3-06"] |
gazette_id | 1122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5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國防部部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內政部次長、教育部次長、勞動部次 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報告「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與義務役役期延長之配 套措施及整備規劃」,併請經濟部、財政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國家科學及技術委 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列席,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5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