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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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15時17分)在這一次的疫後特別預算裡面,教育部跟文化部有非常多相關的設計跟預算,我們真的覺得有達到完善照顧弱勢族群,讓預算使用更加精準,同時也發揮了計畫成效,和奠基未來這四個面向;只是在這些面向當中,還是有一些細節想跟部長討論。
首先要請問教育部長,前幾次我們跟部長單獨開會,在討論學貸相關政策時,本席曾提出除現有須照顧12歲以下孩童就學貸款人有一個額外協助之外,不知道部長有沒有可能照顧到更多家裡有長照的、有身心障礙、罕病家人的就學貸款人?他們可能不在這次的補助範圍當中,我們有沒有可能再為他們匡列出特別需要協助人相關的統計資料,可以真正幫忙到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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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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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委員上次確實有再特別提醒,這次在考量學貸處理的過程中,我們也希望不用再花很長的時間去對這種申請再做確認,因為現在的少子女化在負擔上可能是很直接的,如果又涉及到其他關聯性的問題,當然是應該再努力的考量;但若把學貸範圍再複雜的話,我們可能要用很龐大的方式重新再處理案件。委員上次提醒之後,我也請同仁做這方面的探究,但到目前為止,在認定過程上、技術上可能都要面對滿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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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所以,聽起來可能必須考慮跨部會的合作,才有機會找出這些真的需要幫忙但不在這一次補助範圍當中的個案。部長的意思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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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在一開始的設計裡面,就以學貸者原來的身分跟他的收入來做最基本的考量;撫育12歲以下孩童的部分是後面再增加的,因為這個關聯性比較直接;至於委員再舉例有更多、更多的因素,這個部分可能更多是屬於共同或相同的一個人,比如家中有長輩的這些,是不是也有其他共同應該來做協助的,像這些也都是該幫助;可是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是,如果把這些都弄進來,我們本來要做這方面的協助,可能就會要花更長、更龐大的時間,當事者甚至可能需要提供很多這方面的連結跟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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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非常謝謝部長最後講出關鍵的一句話,假設有這個可能性,往這個方向去研議,同時我們也開放這個彈性,讓相關的青年學子可以自己提出申請、提出證明,是不是就有可能在這一次的特別預算補助當中,把他們納入所謂的補助對象,這也是我們希望要求最底限的部分,也許部長可以慎重考慮,就如同您剛剛說的,有機會讓他提出資料、提出證明,讓他也可以在這次的特別預算當中成為受補助的對象。請問部長,有沒有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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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這個部分涉及比較複雜,上次也跟委員提過,同仁在作業上越想就越繁複,所以這次在使用等各方面,我們也跟幾個部會還有四家承貸銀行討論過相關的細節,發現它是相當的繁複;我們當然也都希望讓這些學貸者能夠在一年內就減輕,免得因為我們的連結非常多,結果讓他等候很長很長的時間,這也是我們要考慮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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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聽起來你們也有跟相關承貸銀行、相關部會討論,我們就期待之後可以看到更多、更仔細的說明,讓更多的青年學子感受到他們在這個方案上也有受到照顧,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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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報告委員,我們在這個部分要再多一點了解,當時會提出比較明確的報告是之前所作的規劃;至於委員一直在提醒我們是不是還有一些的考量,這部分請容許我們未來如果技術上能夠克服,我們再來做這個決定,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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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的,謝謝部長。接下來要請教文化部部長,我們上次跟部長討論過,有沒有可能在兩個月內,交出一份具體而清楚並且能讓一般民眾可以看得懂的相關說明?包括實施的政策、實施的方向、實施的方法等等,尤其在所謂的走入文化生活,壯大藝術內容等方面,不知道這次有沒有機會請文化部在兩個月內研議出一分清楚易懂而且親民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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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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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針對文化禮金的部分,我想兩個月之後一定會有清楚的說明,如何達成18歲到21歲的使用率,這是我們的責任,所以我們一定會做這樣的事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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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接下來是關於OPENTEX的部分,本席辦公室查到的資料是自2021年3月的時候一直到現在,轉眼已經兩年了,這兩年的時間,其實狀況幾乎沒有什麼改善,連我自己這兩年在幫我的孩子買相關的票券時,常常出現刷卡成功,卻跳出解刷、刷退的畫面,讓人有非常非常多的抱怨跟使用非常不舒服的這個感受。這一次因為部長要用OPENTEX發文化禮金,所以部長是不是可以承諾在三個月內提交相關的改善報告,讓這個文化禮金的發放跟使用不會因為OPENTEX系統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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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有關OPENTEX持續的精進,我會請兩廳院來處理;但我也要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會在藝FUN券的基礎下來進行,所以應該會比委員所擔心的狀況好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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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好,期待看到這個結果。還有一個部分也要請部長確定,在發放文化禮金之後,從店家端到使用的青年端,是不是可以在半年內提出相關的評估報告?如果只發放禮金,但是卻沒有蒐集相關使用數據,假設未來臺灣真的有機會推動常年使用文化禮金的制度,如果沒有相關報告可以參考,這些錢是不是就浪費、白花了?部長,有沒有機會在半年內,或者禮金發放的半年這半年到一年當中,提出相關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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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個禮金的使用期限是一年,當然──以半年為期,我們一定會有相關的初期報告,也就是期中報告,但是完整效益會等一年期限過後才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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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當然,要等到使用後再提出評估報告。希望文化部有進一步的規劃,不要讓這筆費用沒有相關參考數據,這樣非常可惜。謝謝部長,也謝謝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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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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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7-20,15,19,22,23,26-1
speakers ["林楚茵","費鴻泰","林德福","吳秉叡","沈發惠","賴士葆","陳椒華","萬美玲","劉櫂豪","郭國文","李貴敏","賴瑞隆","賴惠員","林宜瑾","張廖萬堅","洪孟楷","莊競程","游毓蘭","蘇巧慧","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思瑤","黃秀芳","張宏陸","鄭正鈐","鍾佳濱","陳秀寳","李德維","邱顯智","羅美玲","陳培瑜","黃國書","何欣純","李昆澤","陳琬惠","高金素梅","張其祿","賴品妤","張育美","林為洲","羅明才","洪申翰","翁重鈞","王婉諭","劉世芳","邱泰源","吳玉琴","陳靜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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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6"]
gazette_id 1122601
agenda_lcidc_ids ["1122601_00008"]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財政、內政、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六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案」
agenda_id 1122601_0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