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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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10時11分)部長辛苦了。今天的業務報告所談到的非常完整,洋洋灑灑123頁,可以看到業務真的是包山包海。我針對三個問題請教部長,第一個是剛剛部長一直提到,前面的委員也提到的技職教育部分;第二個是怎麼樣保有一個對學童而言,或者是透過校園也能夠促進全民健康的環境;最後是現在大家比較關心的體育賽事這件事情。
第一個,眾所周知,技職教育很重要的是要培育優質的專業技術人才,透過教育之後能夠立即讓產業所用。我個人覺得,護理專業,當然隨著時代變遷朝高等教育的研究發展以外,其實護理就是一個專門的職業,現在臨床上大家也知道護理人員非常缺乏,因此怎麼樣透過技職教育訓練出立即能為產業所用的專業護理人才是很重要的。護理的鼻祖南丁格爾於1860年就說護理是一種科學、藝術;民眾的看法認為護理很重要的是愛心、耐心、憐憫心,所以當護理人員忙到不行的時候,就會覺得他們都沒有愛心、沒有去看病人。國際護理協會(ICN)重新revise護理的定義,很清楚地告訴大家說護理應該有自主性,基於專業訓練,所照顧的人群從出生到死亡,無論是生病、健康及所有的環境,更重要的是護理專業已進展至需要透過公共事務的參與,政策形成、研究或管理、教育,護理專業都應該朝這些方面進展。
臺灣對於護理的需求,自整個健康照護體系,你可以看得出來每個地方都需要護理人員,這個部長應該很清楚吧!現在的護理教育,對於護理專業技術的發展,我們一直有請楊司長協助幫忙以外,其實在高教司那邊也有很大的一塊。我之所以花這麼多時間鋪陳,就是想讓部長知道護理是需要與時俱進,隨著社會需求而改變。民國36年開始設立職校,經過這麼多年,94年停招以後,12所職校全部都升格成為護專,但以現在來說,這些護專的畢業生有七成直接念二技而不會進入臨床。部長也一直點頭,技職教育之目的是希望能夠馬上銜接臨床的需要,而且現在臨床需人孔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有沒有辦法revise相關的訴求,我不是說專科不好,但現在某一些學校的專科辦學的確足堪質疑,譬如有高達三成不讓學生畢業,透過我們現在跟各個學校溝通的過程,今年的國考也可看到,自專科畢業跟大學畢業的通過率高達有10%的落差。謝謝司長一直努力幫忙,因此針對辦學成效不佳者會減扣名額。重點在於,辦學成效不佳者,我們有鞭子可以用,而如果是辦學成效好的呢?你總是要有鞭子,也要有蘿蔔啊!辦學成效好的學校為什麼不能夠升格?
養成教育從103年開始就繼續努力至今,也謝謝楊司長,我真的一直在謝謝楊司長,他一直幫忙我們很多,也回應相關的訴求。但教育部的「專科以上學校及其分校分部專科部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部設立變更停辦辦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有但書,94年停辦的這些學校不能夠再升格,可是我們現在擺明了知道在這些學校裡面,光是考照的落差率,有六成的,也有九成的,是通過率喔!專科的落差是非常大的,所以我們剛剛說對於考照率,有三成不讓學生畢業的,六成考不上執照的,那個當然要處理啊!考照率達九成的,但八成以上都要直接念二技。所以對於這些學校,我們一定要鎖定了就是這12所學校,而其中的11所全部都是護專。這11所護專,對於表現好的你就是卡死他們了!因此對於這件事情,我可不可以拜託部長尊重我們護理專業的發展,為了全民的健康考量廢止但書?只針對這11所護專,你就是卡死他們、不讓他們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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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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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委員,因為委員本來就在護理這方面很專業,而且持續在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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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我收集很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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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跟委員報告,剛才委員所提這個法規第二十條的規範,上次我在拜會委員時,也跟委員提到,那個時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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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已經是19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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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我要講的是,那個時空背景之所以會產生,也因為就是最近這些年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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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可是你擺明了這一條只影響這11所,我剛才已經請教過大部了,真的就是只影響11所。所以不會影響到其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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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是要跟委員說,修法規與要求、鼓勵,兩者也許可以同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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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但是你卡死了,他們就是不能夠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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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因為教育部當然不只是面對護理,有個非常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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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但您這一條就是只針對護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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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說來自產業界,甚至都認為、都指責為什麼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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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我知道,這是整體的概念,而這一條就是只卡護理的,我一直強調,它只卡護理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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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個結構造成了現在中階技術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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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您說的是整體的現象,但是這一條只卡護理的部分,我一直強調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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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知道,我要跟委員報告的意思是,這個時空我們是不是討論這個,我覺得應該大家再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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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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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不然一方面大家認為過去的專科學校、技術高中,包含今天早上其他委員的質詢,提及為什麼讀這些學校的都不見了,又統統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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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部長,您現在還是答非所問。我一直在講,您剛剛講的這些東西我都懂,但是這一條我請教過貴部,就是只有護理受到影響,所以它不會影響其他。你說它改制之後會影響大家的觀感,不會!它就是影響我們護理!針對這一條,拜託在一個月內給我一個明確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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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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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接下來是有關校園的部分。現在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當中,有很多和高中生或學童健康有關。包括八仙塵爆,甚至Halloween梨泰院的踩踏事件,大家可以看到,如果讓這些風險最高的學生都能在就學期間得到良好的衛生教育,其實他們應該能發揮很好的功用;此外,我們也在一些事件中,看到在到院前施予急救的重要性。所以我非常appreciate「健康與護理」在課綱裡面變成很重要的必修科目,這些必修科目包括安全教育與急救、職業安全衛生、事故傷害處理等等,相關訓練涵蓋很detail的包紮、搬運、對中毒的處理。目前能夠擔任這堂課的老師除了有護理背景的以外,據說全國317名護理教師裡面,只有250名具有護理師資格,而且這250名具備護理師資格的教師已經逐漸面臨退休年限了。如果這個議題這麼重要的話,我想請問,這個部分的老師有沒有可能以具護理背景者為主?
我發現現在這些老師還需要去支援校護,從本席出示的這張表格,可以看出全國各校幾乎都只有一位校護,而這些校護既要兼任營養午餐秘書,又要兼任出納工作,都沒有辦法請假,最大的問題是他們沒有辦法找到職務代理人,因為他們的職務代理人必須具有專業背景,所以我們倡議護理教師應該要有護理背景,因為他們可以來做支援啊!更重要的是,不好意思,我自己在第9屆擔任一年立法委員的時候,的確有請教育部把學校護理人員的代理制度建置起來,很不幸地,我的任期就那麼一年,結果我只push到臺北、桃園、新竹、臺南、高雄、彰化有校護職務代理人的制度,而從108年承諾到現在的人力資料庫呢?
所以我的問題就是這些,第一,我們的護理教師(以前叫「軍護」)是不是應該要由具護理背景者擔任?第二,是不是請教育部在建立地方的人力資源媒合上面可以多出一點力?然後對於校護職務代理人的薪資給付基準可以有個明確的規範?不會像現在各縣市有的連交通費都沒有付,校護代理的時薪比基本時薪還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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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委員提的這兩點我們來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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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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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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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3
speakers ["范雲","張廖萬堅","陳培瑜","鄭正鈐","黃國書","陳靜敏","陳秀寳","張其祿","林宜瑾","鄭麗文","吳思瑤","萬美玲","林昶佐","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洪孟楷","鍾佳濱","劉世芳","陳琬惠","湯蕙禎","賴香伶","陳椒華","高金素梅","林德福","羅美玲","王鴻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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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8"]
gazette_id 1122501
agenda_lcidc_ids ["11225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2501_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