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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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11時1分)部長,剛剛有委員問過了有關無人機的相關管理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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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位部唐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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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魯委員好。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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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就是要修法,昨日(3月7日)去做了一個說明會,我覺得中間有兩大亮點,第一個,有人說因為魯明哲質詢了無人機,所以我變成IT大臣了是不是?如果很多資安是因為魯明哲的原因,那你待會兒要對我鼓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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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當然是肯定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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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第二個,現場不知道在做什麼,你們要修法能不能稍微慎重一點?你們跟民航局跨部會要溝通清楚,甚至在修法詢問、徵詢的過程中早就應該要含有一些民間資訊,不是嗎?昨天是什麼狀況?請問吳副司長有來嗎?你們將很多問題都推給民航局。你知道嗎?我看到這個影片以為是博恩夜夜秀,整個現場的氣氛,政府單位被笑到這樣,這是昨天一個精華的場景。
我覺得你們要修訂相關規則,不管是民航局,尤其這一次大家比較擔心的問題點是有關於數位部,像這種狀況,我覺得你真的派了一個不瞭解、不熟悉,或者無法回答問題的人去,這是我看到的第一個隱憂。第二個隱憂是民間會問什麼問題,對於他們主要的聲音,你們根本沒有準備好,所以我是覺得這滿怪的。部長,我去年在交通組的30分鐘質詢,你也在現場,我問的問題是什麼呢?今天修法的相關規則說和我有關聯,那我就要來釐清一下。對於去年我質詢無人機在國慶日飛的部分,你們經過4個月的調查,最終報告也給我了。我當時所說的是有一家公司用虛偽、造假,不是自製,而是從大陸進口的無人機,卻對公務機關說是自己研發的,這是一個誠信問題,我說的是現有規定可能要向NCC註冊射頻,甚至該向民航局申請,包括進口等相關規定,針對現有法令,他違法違規。另外,採購法明白規定要標政府的標案不能用這樣的產品,但是他用了,經過三個多月調查,證明我沒有說錯,民航局就開了2張罰單,NCC開了1張罰單,違約的部分,包括國慶日那一場,全部都是減價違約。所以我在講的是什麼?我整理一下,我講的是政府現有的無人機專章、政府現有的一些相關規則,有廠商虛偽造假、沒有依法,就這麼簡單!照理說,法規不夠,你再去修一修,把這些自由玩家、個人娛樂,甚至那些灑農藥的全部抓過來,我跟你講,你要做就自己去做,但是我講得非常清楚是現有違法、違規去騙人的廠商。而且今天這個案子事實上目前已經結案了,也確實證明我說得是對的,所以我講的原因就是有人沒遵守現行法規,和現在大家都要去檢查,不管是15萬元、30萬元的檢測費用。
部長,我再問你一下,因為很多人在這個會議中都在提,現在臺灣最大宗的自由玩家,包括我過去也是用DJI大疆無人機,你跟大家說明一下,如果我在臺灣市場專賣店買了一台DJI,假設是Mavic或Inspire,不管哪一個機種,代理商代理進來之後要檢測一次是不是?個人買了之後到底還要不要再花15萬元、30萬元做一次資安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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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其實這場會議在一開始大家都覺得是一機一測,但事實上是形式驗證,就是同形式只要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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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所以簡單來說,在實務上,我去專賣店買了一台就不用再去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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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如果上面已經貼了符合檢測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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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OK!我覺得這個部分你們要解釋得非常清楚。另外,我真的要說,我覺得對這種管理,你們要用80/20法則,你們的能力沒有那麼強,至於現有的法律,我上次質詢就是給你現有法律,人家在總統頭上亂飛也沒人管得到、沒人知道,現在要執行現有法律的人力都不足了,又要再立一些法真的會造成干擾,不管是個人娛樂、個人休閒類別,甚至灑農藥的,有些工廠可能是自己製作一台,那完了,搞不好連30萬元都不夠。我建議你們最後在思考的時候把那個80%你不該管的個人休閒娛樂、個人飛手的部分,希望你們不要去干擾別人。你們的重點要放在我去年質詢時提到的這家廠商,人家這2年就賺了幾千萬元,拿了國家的錢、違背了國家的法令,所以我覺得你們要把精神投入在這個部分,好不好?我真的建議你們不要去干擾那80%,首先那會讓他們心裡覺得很煩躁,其次你真的會帶來無謂的干擾,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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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看委員剛剛播放影片的氣氛表示一機一測的誤會應該已經解開了,才會有這樣的氣氛,因為在TTC聯合檢測掛牌的時候還不是這個氣氛,這先講在前面。第二個我真的很肯定委員的貢獻,因為委員之前在質詢的時候,除了射頻等等之外,委員也垂詢到包含它的系統和軟體是在哪裡製作、有沒有資安疑慮等等,那個部分就是我們聯合檢測實驗室裡面特別重點測的部分。委員剛剛也講了,委員關心的是政府的採購、辦政府的活動等等,這部分要先走,我們也真的先走了。至於其他部分,民航局已經說都有聽到大家的意見,會採分批的、逐步的方式,而且像委員剛剛講到自用、非商業用等等這些不一定要全部都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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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好,你一定要在最後修法的時候考慮進去,不要影響到80%的一般人,我覺得這個非常不好,也不是我的本意。第二,剛剛談到資安的問題,事實上從107年9月份,當時小英總統在開會時,國家資通安全戰略報告1.0,那時就要成立行政院資通安全處,3年之後,在去年升級成立了數位部,這樣陸續的成立有許多的宣示,我們看到你們在組織法中開宗明義的講,行政院為促進全國資通安全的韌性建設,是全國,不管公家或是私人喔!其實我最近跟你們幾位相關人員在討論個資外洩的問題,我發覺答案推敲到最後都跟你們的關係不大,你們就是輔導、建議一下,我覺得當時大家有很多的期待,這種個資全面的外洩,甚至有上千萬筆,若不是內政部?我們比較care到底是誰?到底怎麼外洩出去的?這麼多的問題,我真的覺得未來不要再分這是私人的、這是公家的。為什麼呢?部長,你知道我們政府機構,有多少IT網路、資通安全都是委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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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其實我能理解委員的意思,不管是公部門的資安署,或是私部門的資安院,在我們的內部分工中,可能有公、私部門的差別,但是對外當然是我們數位部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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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委員明哲:我們幾乎各部門全部都委外啦!其實很多你們署裡面的行政還是委託私人公司,私人公司有可能也在幫某個洩漏個資的企業做事,怎麼會沒有關聯?我覺得真的是分不開的。
最後我想說,個資陸續的外流,在數位部成立之後,大概1個月1爆,從疑似內政部的戶政資料外洩,到底是誰?不是內政部,那到底是誰?甚至有些半公家的,像華航,也有私人的。你知道這部分顯示的訊息是什麼嗎?我覺得訊息比我們想像的嚴重多了!因為洩漏的個資只是其中一個,個資可以賣,它才呈現在我們可以看到的管道上,代表現在那個破洞不知道破多大?有些資料他不用賣的,如果要這樣推敲,都沒洩漏嗎?我覺得這個訊息,你們真的要注意,個資可以賣,他才丟到網路上來賣,其他更重要的訊息,他不用賣的,甚至對國家資安影響更嚴重的,這代表這個破洞,如進入無人之境,我希望數位部要用這個點,找出破口到底是誰?你只說不是內政部、你相信不是內政部,可是民眾要知道,那是從哪裡流失的?因為那個破口可能不光是個資而已,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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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部長鳳:我完全同意,就是洩漏、竄改、阻斷,洩漏只是3個中的其中1個,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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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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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3-2
speakers ["許智傑","洪孟楷","陳椒華","陳歐珀","邱顯智","何欣純","林俊憲","李昆澤","陳雪生","魯明哲","賴士葆","游毓蘭","邱臣遠","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張其祿","趙正宇","傅崐萁","劉櫂豪","陳素月","吳欣盈","林楚茵","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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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8"]
gazette_id 1122501
agenda_lcidc_ids ["11225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數位發展部部長唐鳳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2501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