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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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1時28分)謝謝主席。本席有兩個問題想要與考試院秘書長及兩位部長討論,另外還有一項具體的建議。首先是禮拜一我特別質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及六個重要部會的代表,我問他們是不是能夠掌握所屬機關所有的個資都不會外洩,當時我請有把握的人舉手,結果秘書長你知道答案是怎樣嗎?總共是一個總處和六個部會,最後竟然只有人事長舉手而已,剩下的六個人都不敢講話,可見臺灣的資訊安全已經有某種程度的隱憂。考試院為國取材,在這麼重要的機關當中,針對相關的資訊安全,你們是不是有把握能夠像人事長一樣不會有任何外洩或被盜取的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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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試院劉秘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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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人事長本身具有資訊專業,所以他可能對這方面有更多的能力和信心。對一個機關來講,資料會外洩大概有兩個原因,一個是系統的設計有問題,考試院作為A級防護機關,我們一定要依照資安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覈實辦理。另外,有一些case是人員存取並將其外洩,針對這部分,我們也會對人員存取的範圍採取最大的限縮,以最小的處理範圍為原則,也會有異常存取的示警機制,我們大概從這兩個面向儘量強化強度,把這個可能性降低最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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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簡單講,秘書長給我的答復是,因為人事長對這方面是專業,所以他最有把握;其他不是專業的人,包含你在內,都不是很有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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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我就是要強化我自己資安團隊的能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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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我想只有你強化絕對不夠,對不對?我用幾個狀況來強調,大家思考看看。我們看到監視器在闈場的功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如果監視器被不當地使用,可能在整個考試的過程裡面就外露給第三方,所以資訊安全真的是非常重要。 |
另外,現在有一個最新的AI聊天軟體ChatGPT,這是非常先進的技術,各大學都有在研究要如何防範學生使用這種軟體來寫論文。同理可證,這樣的軟體有沒有可能透過怎樣的正當使用,對國家考試產生預防的作用,解決不公平或作弊的問題,讓我們能及早因應?就像我剛才比喻的監視器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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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考選部許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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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部長舒翔:我們在闈場的部分都有全程錄影,考試的時候,像電腦化測驗、資安的部分,我們會有特定的線路,不會透過一般的網路去傳輸試題。另外,一般考試的考生進入考場時,身上不能帶有任何通信的工具,包括智慧手錶、手機,這些都要收起來。我們也會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派員進行電子偵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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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部長可能誤會我的意思,我當然是用考場的例子來引喻,但還有很多面向的事情。我舉新加坡為例,新加坡在2016年就讓國民認為全民每一個人對資安都有一定程度的責任,從教育體系就開始在push了,人家從2016年就打造一個全民資安的方向。我那天有show出來,臺灣各機關平均每一年都會被盜取相關的個資、資訊幾萬筆,甚至還有戶政系統被盜了2,300萬筆,我不講健保那件事情,因為還在審理過程裡面。我要表達的是,面對這種AI、整個科技的進步、發展,新加坡就直截了當地跟軟體公司合作,政府就介入了。也就是說,為了要預防滿多事情,我們必須走在更前面,不要到時候某一個沒有注意,還是人家的科技進步到什麼程度,我們都不清楚。剛才秘書長答復我,臺灣的資安人才某個程度必須要普及到公務體系裡面,考試院就是為國舉才,對不對?在為國舉才的過程裡面要如何把這樣的制度做處理?我想當下應該要有一個滿具體的想法及規劃。 |
考試院為了配合多元取才、提升用人機關參與度等發展趨勢,在減少筆試應試的負擔前提下,現在已經採取漸進的改革,調整考試方式,自113年起,高普考要減列考科,對不對?應該是這個方向。我也支持減少一些不必要的考科,不過如果把整體公務人員對資訊的部分納入範圍體系裡面,是不是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考科做處理?我不曉得、不清楚,才請教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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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就資安類科的招募來講,我們目前在跟數位部一起合作,希望未來能夠用國考來招募國家的資安人才。另外,就公務員的資安培力部分,我想在訓練課程當中也有持續地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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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為什麼今天要把這個問題提出來?因為那天人事長特別提到他會結合數位部、資安署,其實包含考試院等相關的機關,他都有提到,這是國家整體要來做的事情,但是誰來統籌?誰來帶頭?我不曉得是不是應該由考試院來帶頭,為國舉才的資安比重是不是應該放在考試院是更重要的,反而不是直接向數位部及資安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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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考試的部分是我們主責協調,當然這也要數位部一起,因為他們是提出用人需求的機關,所以我們是共同合作,像去年的會議是由我來召集主持,進行跨院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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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對,概念上數位部及資安署是用人機關,但是不是這樣,是所有的機關,包含總統府、行政院、五院,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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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整體國家的資安能量還是要數位部這邊專業地來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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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是,我要表達的是這樣,但是我的意思是,如果國家沒有整個動起來,只有一個需要的機關去做這件事情的話,其實事情絕對做不好。我今天沒有那個資料,不然你看了資料就會知道,每年我們的公務機關,中央與地方政府統統都有,而且中央政府的比例是最高的,一下子是某個單位,一下子是某個署,一下子是某個局,一下子是某個部,就一直外洩這些資料。我覺得這件事情刻不容緩,能不能借鏡新加坡的案例?他們在2016年做到現在,很多事情就是用國家整體的力量去培訓這樣的人才,我覺得這樣才有辦法讓我們的資訊安全達到某種程度的把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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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秘書長建忻:對,我們會跨院際一起來合作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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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請秘書長再用點時間來做這件事情。 |
最後一個問題應該跟銓敘部有關係。某個地院的法官出了某些問題,所以跟他配合的法官助理、書記官幾乎跟他合作不到一個禮拜都會請調、請辭,結果沒有人願意當他的書記官、法官助理,到最後這個單位只好去商請已經提出育嬰假的書記官回來上班,接任這位法官的書記官。部長,你怎麼看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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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銓敘部周部長(兼退撫基金管理會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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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當事人同意當然不是問題,如果當事人不願意,當然可以不回去,因為育嬰留停是機關不能拒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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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機關是講「商請」、當事人願意,但你覺得真的是這樣嗎?現在這個假別基本上是為了解決臺灣少子化問題很重要的工具,他已經提出這個工具、在使用了,卻因為沒有人願意跟這個法官搭配,所以長官要求他回來上班,不然事情會很糟糕,你覺得他要不要回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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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我覺得他可以不同意回去,但是他自己要斟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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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覺得如果連育嬰假都被沒收掉了,銓敘部應該要發表一些看法,保障基本的公務人員,不應該有這樣的事情,當事人銷假還必須說自己是自願的。我當然不曉得他是自願還是非自願的,但是這讓我覺得有一點匪夷所思,對不對?他已經請假了。當然,有一些個案是故意在請這種假的,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他如果真的請假回到家庭、也是另外一種好好為國舉才的情況下,育嬰假被沒收掉,然後說他是自願回去上班,我覺得整個公務體系真的會出大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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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如果他是自願的,當然我們就沒有辦法干預;如果他是非自願或被長官用其他方式,我想他可以拒絕回去,而且可以申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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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部長,你不是回答這個問題,這個問題哪需要你回答?我很清楚,對不對?不管是自願或非自願,我覺得這種東西可能銓敘部要注意一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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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部長志宏:好,我們會來瞭解一下,看看怎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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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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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業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書面答復,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本次會議列席機關代表名單、相關報告書面內容也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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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6-4 |
speakers | ["謝衣鳯","曾銘宗","王鴻薇","鄭運鵬","江永昌","賴香伶","湯蕙禎","游毓蘭","吳琪銘","林思銘","吳怡玎","張其祿","林淑芬","劉建國"] |
page_start | 269 |
meetingDate | ["2023-03-08"] |
gazette_id | 11225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5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考試院秘書長、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 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考試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銓敘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四、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 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組織法草案」案;五、審查考試院、行政院函請審議「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考試院函請審議廢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 員會組織條例」案 |
agenda_id | 11225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