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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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11時36分)部長好。今天主要有三題要請教您,第一題還是代理教師,第二題是幼兒園師生比,如果還有時間的話,針對全國高教發展會議的議程,如果你們確定要召開的話,我也希望提一些建議。
首先,藉著代理教師和幼教師生比這兩個議題,我要特別謝謝潘部長的努力,因為這兩個議題從我擔任立法委員以來就非常關注,且都有很大的改善跟進展,包括林宜瑾委員也針對幼教的部分花了很多心力,他任內還辦了一場公聽會。我先回來講代理教師的部分,部長知道這個問題已經累積非常多年,我個人也做了非常多的努力,光是總質詢就兩次,然後部長、署長,然後審預算案時,還有記者會,其實這個問題真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到地方政府跟教育局的部分。這部分要謝謝部長的承諾,去年底預算案通過要修正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後來各縣市也陸續宣布他們願意主動提早開始實施,我知道這件事情不容易解決,因為很多年了,部長、彭富源署長及國教署同仁也為了這件事情跟縣市政府做了非常多的溝通、努力,也拜託行政院能夠就財源的部分一起協助,所幸這個沉痾的問題終於快要解決,但今天我要問的是,雖然快要解決,但是好像也還沒確定。想請問部長,現在有些縣市政府宣布要主動提早一個學期來處理,請問目前還有哪幾個縣市對於您預定的時間,即112學年度開始實施全年薪的部分可能無法達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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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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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召委好。我特別要先謝謝召委,真的就如剛才所談到的,您一上任就非常多次且深度地在關切這個議題,也抽絲剝繭的,甚至提醒我們有哪些應該再去分析,教育部也希望在這個過程當中能夠逐步地做盤整,也督促縣市政府在這方面應該要逐步地來進行,近期我們看到也確實有這樣的機會已經開始往前進,教育部也在2月20日召開這個辦法的修訂會議,朝向全年支薪、完整聘期的方向來修訂,各縣市在這方面也提出了意見,看起來大家的共識非常高,目標就是112學年度能夠全面來實施。
關於這個過程,我也跟召委報告一下,我要特別謝謝陳院長、鄭副院長,他們知道各縣市在112學年度是會計年度的中間,所以也能夠來支援預算,就是會協助一半的預算讓這個工作能夠順利進行。所以剛才召委提醒,本來有部分縣市還在擔心財政困難的問題,經過目前的瞭解,大家對於112學年度上路應該是有共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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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所以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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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目前我們也正在蒐集縣市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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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包括原本提到的臺東、花蓮、基隆、彰化也都如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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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他們後來也都陸續表達會朝這個方向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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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都可以嘛,因為我一直收到陳情案,有老師是在那幾個縣市,他們擔心會無法如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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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一方面會督促,另一方面也會協助,如果辦法修訂公布後,就是一個法規,也建立起代理教師的完整聘期制度。如召委所說的,你多年的努力與辛苦,希望能夠為他們建立起代理教師的聘任制度,其中有很多細節,我們會在辦法內一併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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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所以修正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也會如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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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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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是否能夠趕上11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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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目前正在修訂,4月會正式公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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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4月就會公告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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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公告之後倘各界有其他意見,我們整理後就會正式發布,希望在112學年度能夠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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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好,謝謝部長,這真的是很不容易的改革,再次感謝部長及國教署彭署長的各種努力。
接下來,我也關心幼兒園的師生比,剛才林宜瑾委員也有詢問這個部分,林委員所召開的公聽會,在場所有與會者都有高度共識,認為臺灣幼兒園師生比40年未調整,去年幼照法三讀通過時,我們民進黨團也有提出附帶決議,所以這個部分是我們大家一起努力所促成的。我特別想跟潘部長分享及報告,我代表參加臺灣的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我也將該議題當作是影響兒少權益的三大議題,當天我有提到,我們的師生比為1:15,已40年未調整,不要講新加坡是1:10,芬蘭是1:7,瑞典及丹麥則是1:6,我們真的是看不到人家的車尾燈了;後來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針對幼兒教育的部分,部長可以看到我在簡報中有特別劃出來,「特別是確保所有幼兒教育工作者接受兒童權利方面的訓練,並檢視及降低目前的工作人員與兒童的比例」,這就是對於我們臺灣幼兒教育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也讓部長瞭解,您的改革方向就是國際兒童權利的方向。
也謝謝部長,新聞報導「潘文忠喊話『幼兒園師生比降至1:12』預計今年上路!」有關這個部分,我的辦公室跟一些幼兒園有持續聯絡,我們有聽說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都緊鑼密鼓地分別跟各園所討論要如何達成,我們知道每個區域的狀況不同,比如剛才林宜瑾委員也有提到臺南的部分,他們其實已經準備好了。但降低師生比並不是一個命令下去就可以達成,部長應該也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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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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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所有園所要客製化達成,包括增加人力、增加班數或減收學生,我有從幼兒園這邊聽到消息,謝謝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同仁不斷地努力來處理這項議題。
我今天也要提醒部長,這麼好的政策方向,有三點要提醒部長,第一個,增人力、增班數應該是優先選項;第二個,減收學生,但不能減少公共化的人數,這也是部長所關切的;最後,教育部應該跟各縣市政府協力,提供他們足夠的資源。
以上兩個部分,從代理教師到幼兒園師生比,我想都會是部長任內的重大改革,我們全力支持,也謝謝部長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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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召委,您所提到的這三點都是很關鍵的,也是教育部這半年多來密集盤整,並務實地瞭解到必須考慮公私立的差異、地方能夠提供公共化名額的差異,當然也考慮到教育部確實要支援縣市及幼兒園的資源,能夠讓這件事情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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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部長。最近我在看新聞,並且剛才也有委員質詢到高教亂象的問題,最近也有學校的整併案,我下午還受邀開一個記者會,某私校竟然被教育部處罰了還不害怕,真的是高教亂象,在大學自主的情況下,很多大學產生亂象又不聽教育部指揮,他們只要主張大學自治,教育部就沒辦法,我知道這個問題很嚴重。現在連我們的前教育部長及大學校長都呼籲召開全國高教發展會議,我看到新聞報導說教育部會評估,請問部長,是否確定會召開全國高教發展會議?如果確定的話,會在何時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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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召委報告,這是臺大的一個研討會議,也邀請我們幾位教育界前輩去發表意見,教育部只是初步回應。我想這個部分需要我們前置會議討論,之後再考量後續該如何進行,我認為這是比較適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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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部長正面看待,我覺得這也是一件好事,否則在大學校長跟學生之間的鴻溝就會很大,各界應該透過會議討論,目前大學亂象情形是否問題出在大學法、如何解決,透過這樣的會議也許能夠有一些民主的共識。
我個人建議部長,議程上應該要納入以下幾項,學生如何參與大學治理;大學的內部治理模式是否出了問題;外部監管機制,如果大學違反大學法時,比如說教育部罰了之後還不怕的話,監管機制及教育部角色為何,是否應該進行強化;另外還有校長產生方式顯然也出了不少問題;以及今天也有委員詢問到的合併計畫;最後還有高教資源分配。如果你們確定召開會議的話,以上是否都能夠請潘部長考慮納入會議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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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我們應該會先組成一個代表性的小組,針對是否召開會議,以及召開後希望關注的議題進行討論,我們會將委員今天所提醒的議題一併納入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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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委員雲:謝謝潘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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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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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范委員雲):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兩案,請宣讀第1案。
1、
COVID-19疫情期間,國內體育運動產業受疫情影響,面臨無法入場觀賽、參與體育活動之困境,重創產業生計及發展,教育部為因應衝擊,於疫情期間發放動滋券,刺激運動消費連鎖效應,抵用總金額高達6億4,971萬元,協助運動產業振興。中央政府本次規劃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文化部提出擴大發放文化成年禮金政策,以協助振興藝文產業,然運動產業強化經濟韌性之需求不亞於藝文產業,且去年運動彩券銷售達602億元,創下歷史新高,預估可使運動發展基金獲60.2億資金挹注,比預期歲入超出20億,教育部應規劃常態發放動滋券,以振興國內體育運動產業,鼓勵國人參與運動,並帶動產業發展。
提案人:吳思瑤  黃國書  陳靜敏  范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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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針對第1案,是否照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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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們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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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謝謝。
請宣讀第2案。
2、
有鑒於教育部與文化部合作推動文化體驗教育,經查「藝拍即合」計畫之執行,目前有下列狀況:
(一)經查「藝拍即合」網站所公告內容,已研發教程559案中有255案(佔比45.62%)仍有未獲學校青睞,選課數仍為零之情事,據悉各地方政府之教育局處以6案為即達標,使眾多藝文計畫無法推至學校,實屬可惜。
(二)各縣市政府之申請狀況,如台中市申請比例為19.81%,而澎湖縣、連江縣則為0%,有患寡亦患不均之情事。
(三)該計畫107至110年度參與範圍之各級學校比例,仍以國小學生為主,佔逾88%,國中參與比例僅12%。
根據上開情事,為增進文化體驗教育計畫之執行效益,建請教育部進行下列事項:
1.應與文化部組成「藝拍即合跨部會執行精進平台」,以解決縣市不均、國中小申請比例失衡、要求放寬地方政府6案限制、以及提升課程教案採用率等困境。
2.為有效落實蔡英文總統之文化政見,從小培養國人藝術與文化欣賞的能力,建請教育部應與文化部定期舉辦文化體驗論壇與成果展,以利定期體檢文化體驗教育。
3.為增進執行效益,避免參與學校及學生過度集中於小學,可與文化部合作,積極鼓勵場館、學校、藝文參與團體持續研發國中以上藝文體驗課程、俾利提高國中參與率。
提案人:吳思瑤
連署人:黃國書  陳靜敏  范 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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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提案委員有沒有要說明的?沒有的話,請潘部長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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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部分已經有跟委員報告,我們略作一些文字上修正,第二段落「根據上開情事」的第1點第二行「要求放寬」改為「擴大」,「6案限制」的文字刪除,在「地方政府」後增加「參與校數(不以6案為限)」;同一段落第2點第二行改為「教育部應與文化部定期合作」,這也是剛才吳委員所要求的,希望兩個部會合作進行這件事。作以上文字修正,其餘我們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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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如果沒有異議的話,通過,如果有委員要補簽(參閱附錄)的話,請到議事人員這裡,他會登在議事錄。
接著進行質詢,請萬委員美玲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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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3
speakers ["范雲","張廖萬堅","陳培瑜","鄭正鈐","黃國書","陳靜敏","陳秀寳","張其祿","林宜瑾","鄭麗文","吳思瑤","萬美玲","林昶佐","莊瑞雄","鄭天財Sra Kacaw","游毓蘭","洪孟楷","鍾佳濱","劉世芳","陳琬惠","湯蕙禎","賴香伶","陳椒華","高金素梅","林德福","羅美玲","王鴻薇"]
page_start 479
meetingDate ["2023-03-08"]
gazette_id 1122501
agenda_lcidc_ids ["11225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2501_0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