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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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11時7分)部長早。部長,你有打擊犯罪的決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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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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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召委好。當然,打擊犯罪是內政部跟警政署一直以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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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有沒有看到昨天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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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有,我們警政署還有地方分局也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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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有沒有看到黑道幫派份子在五星級酒店開會、辦春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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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當然這對社會觀瞻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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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然後我們警察同仁只能站在外面吹冷風,你支不支持警察同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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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全力支持,剛剛也講了,昨天其實在第一時間臺北市警察局分局長都已經有採取行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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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種畫面老百姓看了會怎麼想?這種畫面年輕人看了會怎麼想?誰來當警察?大家當黑道嗎?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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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黃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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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署長明昭:我想警察對黑道幫派絕對是零容忍,絕對會一直掃下去,只要他有違反,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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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警政署不用回答,警政署一定要嚴辦!我知道署長很用心,所以我想請部長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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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本人全力支持警政署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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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黑道份子竟然可以這樣囂張,有香車、美人,然後高調的辦春酒,他們的金流來源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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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其實第一時間我們警察同仁就已經採取嚇阻的動作,所以就部長的立場來說,我一定是全力支持警政署和警察同仁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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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可以這麼高調辦活動,後面一定有很強大的經濟實力,比如說可能是詐騙、可能是販賣毒品,現在詐騙集團多猖獗啊!全臺灣的人大概都接過詐騙電話,我也接過,部長可能也接過詐騙集團的簡訊或電話?此外還有毒品問題。我們換了一個新部長,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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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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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看到的這則報導底下有留言說,內政部長裝死中!這件事非常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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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不是這樣!這不是宣示,而是行動!我們有具體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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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其實不只這件事,這會讓民眾看不下去,畢竟影響太大!坦白說,我很肯定黃署長。上次向署長說金門不能讓黑道、幫派及毒品氾濫,不要能年輕人受害,所以署長昨天就到金門指導了。
這則新聞實在讓人看不下去,甚至全國人民都看不下去!請部長務必強力掃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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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也請委員肯定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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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你要有行動,要做出成績來,不然我們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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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不會。我一上任就指示黃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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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一上任?以前我沒看過黑道如此大張旗鼓的新聞,結果你一上任我就看到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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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其實以前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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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以前很多?所以我們要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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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沒有,我一上任就指示並提出要求,不可以讓黑道這麼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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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這件事就是在挑戰內政部長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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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沒有!昨天分局長在第一時間就做了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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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還有,對於配合的飯店業者,內政部沒有辦法處理嗎?飯店業者竟然可以配合黑道,讓警察不能執行公權力,內政部是天下第一大部,竟然沒有任何手段可以處理嗎?讓我們覺得警察好似手無寸鐵,讓黑幫對飯店予取予求?這點我看不下去,相信大部分的百姓也都看不下去!內政部應該還有其他單位有相關人力可以配合警政署協力處理這件事才對!像詐騙,就要請金管會協助,這點我會提出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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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防制詐騙不只是內政部權責,也不只是警政署權責,因此明天金管會將邀集NCC、包括臉書、Google等業者,就金融面、社群網路的詐騙做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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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們另外再找一天來討論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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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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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講一下金門的相關問題,與內政部相關的是營建署的國家公園、社會青年住宅,地政司部分則是戰地政務土地繼承、民政司的金寧鄉改金寧鎮,這點我向部長提過了,戶政部分則是跨區辦理業務,警政問題我剛剛提過,消防部分是消防人力不足,移民署是小三通出入檢查人力,空勤總隊部分是醫療緊急後送。部長來自地方,應該可以充分瞭解地方民意,這也是我們從政人士想幫百姓做事的方向。請問部長是否知道金門人對國家公園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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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之前委員也垂詢過國家公園的問題,現在在通盤檢討上也有一定成果,稍後請吳署長來向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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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下午署長會跟我另外做討論。其實我已經看過整份報告,這幾十年來,國家公園在很多觀光景點方面是真的做得不錯,但國家公園的設置涉及很多百姓的日常生活甚至是權益,所以很多金門民眾希望金門國家公園的範圍能縮小,這樣自己的權益才不會受影響!這點署長知道,請問部長知道嗎?另外像交通部設有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畢竟國家公園預算很少,是不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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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營建署吳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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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其實這幾年我們也很努力協助金門帶動地方觀光,所以這幾年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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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有關國家公園範圍部分,這是第三次的通盤檢討,但對於劃出國家公園範圍這部分好像完全沒有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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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有,我們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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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有縮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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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有一些比較邊緣的地區都儘可能剔除,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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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但是我剛剛看了你的報告,沒有!就使用分區來說,大家都不想劃入國家公園,因為那樣的土地使用會比較麻煩,這點我瞭解。我看了你們的報告,不管是面積大小,譬如從三千變成兩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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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對,我們有些已經放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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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但金門土地沒有那麼多,也沒有人有那麼大的土地,每個人都是小小一塊!所以這部分應該要適度放寬,這點我會再跟署長開會討論,但部長可否先做宣示?我們還是要依照民意來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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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為什麼要做通盤檢討?其實就是依其使用來做檢討,而且剛剛署長已經說了,還需要做適當的審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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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五年才做一次通盤檢討,可是民眾反應的案子非常多,已經送到營建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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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之前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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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希望能重視我們金門人的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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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報告委員,內政部正在進行組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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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我知道,國家公園會變成國家公園署,預算會比較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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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經費預算會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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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但還是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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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所以要愛我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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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跟交通部比起來還是少很多!其實不只預算問題,如果要我愛你們,那你們現在就要撥點預算給金門國家公園啊!現在金門國家公園的錢真的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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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署長欣修:這四年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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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自己都不夠用了!上一任的徐部長到金門去,給了我們10億的亮點計畫,也提出很多很不錯的想法,譬如軍事戰爭體驗方向,譬如觀光景點、營區活化、坑道整理規劃等想法都不錯,可以找時間做細部討論。但癥結點與重點在於,金門人希望儘量縮小國家公園範圍,大家都不希望被管制成那樣,實在不自由!金門受到太多管制了,雞蛋管制、人的管制、貨的管制、住的地方要管制,什麼都要管制。時代已經改變了,部長來自地方應該可以瞭解這點,其實我們與基隆一樣,基隆就在臺北旁邊,為什麼要受到那麼多的不公平待遇?我們的想法跟你們一樣,所以我希望部長可以支持金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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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我們會來努力。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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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玉珍: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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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今天9個國家公園都派人來了,那9個就是來被人家幹譙而已!所以不是只有金門,一共有9個!我們那邊也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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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玉珍代):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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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15-4
speakers ["莊瑞雄","羅美玲","吳玉琴","林昶佐","邱臣遠","游毓蘭","陳琬惠","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張宏陸","林文瑞","鄭天財Sra Kacaw","陳玉珍","賴品妤","邱顯智","陳椒華","洪孟楷","劉世芳","賴惠員","廖國棟Sufin‧Siluko","黃世杰","洪申翰","王美惠","李德維","王鴻薇","江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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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8"]
gazette_id 1122701
agenda_lcidc_ids ["1122701_00004","11227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入出國 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 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趙天麟等25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五、審查委員洪申翰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案;六、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審查 委員陳以信等21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審查 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 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 委員周春米、林俊憲等20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一、審查委員 張育美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二、審查委員羅致政等22 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三、審查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入出國 及移民法第六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四、審查委員林文瑞等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三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五、審查委員溫玉霞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條 文修正草案」案;十六、審查委員羅致政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七、審查委員蔡適應等18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八、審查委員 余天等23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十九、審查委員鄭麗文等17人 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審查委員莊瑞雄等16人擬具「入出 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一、審查委員羅致政等 16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二、審查委員林昶佐等16人擬具 「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三、審查委員 余天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八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四、審查委員 羅美玲等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五、審查委員邱志偉等 17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六、審查委員陳玉 珍等21人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七、審查委員陳玉珍等21人 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八、審查委員張廖萬堅等17人擬具 「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十九、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27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