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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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9時37分)副主委早!請教副主委,平均地權條例在今年2月10日正式生效,其實現在賣房子已經跳脫我們過去那種想像空間,現在新的媒體開始盛行,很多行銷手法都是一直不斷在變化,像剛剛幾位委員都有特別提到的,所謂的網紅、YouTuber,或者在社群媒體上刊登房地產廣告,過去我們會用不實交易處以罰鍰,現在平均地權條例通過之後,對於建案廣告不實、不動產房市交易秩序部分,還是由公平會持續查察嗎?未來公平會跟內政部這部分的分工要怎麼進行?又譬如我們剛剛提到的網紅,如果有網紅開箱所謂的豪宅內部實景,後來發現這些都是假的,請問要罰的是網紅?還是罰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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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公平會陳副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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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跟委員報告,第一,在平均地權條例通過以後,內政部和我們的公平法,特別是針對不實廣告的條文該如何分工,近期我們會很快進行協商。這裡面的確有一些部分是有模糊地帶,譬如在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是不實資訊影響價格,而在公平法部分,基本上不實資訊就構成不實廣告,但平均地權條例的罰則比較重,公平法的罰則比較輕,所以就法理適用上,到底應該先適用平均地權條例?還是先適用公平法?這個部分我們會針對相關條文跟內政部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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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什麼時候要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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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應該很快,近期內我們就會進行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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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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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要跟他們聯絡一下。另外就是有些東西我們還是可以管的,譬如預售屋資訊的提供,在買房子之前,你必須要準備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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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你們過去其實只管到這一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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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預售屋是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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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就是預售屋廣告這一塊,還是可以從你們這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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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就是資訊揭露這一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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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通常都是從你們這裡去處理的,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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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是。將來如果我們發現案子屬於內政部,我們會把案子移過去。在平均地權條例通過以後,假設我們的分工確定了,大概就會循這樣的模式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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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好。另外,我剛剛請教的問題,網紅拍攝一個豪宅開箱影片,後來發現其實是廣告不實,但也影響了市場價格,這樣你們是罰網紅?還是罰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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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就罰誰來講,如果按照我們現在的處理原則來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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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還是你們還要繼續調查?每次都跟我說要持續調查,問題是要調查很久,房子搞不好都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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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假設我們現在已經調查完了,要來討論法律的處理原則,這部分我們基本定調是,網紅賣的東西如果是他自己的商品或服務,那他本身就會構成是廣告主,如果他是用推薦者的角度來推薦,其實公平交易法裡面也有薦證廣告的規範,這是本來就存在的條文,所以一個是用廣告主的身分、一個是用薦證廣告者的身分,條文裡面都有一些相關的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我們會按照這樣的分類去看個案事實並認定他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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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好,在平均地權條例通過之後,關於你們跟內政部之間的競合問題,我覺得公平會還是要積極、主動一點去做跨部會協調。對於這些YouTuber或多媒體、新的社群媒體廣告,就如我剛剛講的,這個開箱到底要罰網紅還是建商?現在有非常多的詐騙資訊在網路上透過社群媒體不斷傳播,根據刑事警察局的統計,2022年假投資詐騙案高達六千六百多件,占所有詐騙案數的五分之一。副主委有沒有在使用網路,或在網路上看新聞之類的?我常常在看新聞的時候就會看到「黃天牧公布內幕:這六支股票已經跌無可跌,請大家趕快買入」;要不然就是「謝金河說台積電已經跌到谷底,請大家趕快買入」,這些都是詐騙廣告。 |
有的詐騙更誇張、更可惡,像陳柏惟很可憐,陳柏惟被擺在所謂的詐騙廣告上就算了,他們把詐騙的頁面做成三立新聞網,聽說陳柏惟後來去跟三立求證,三立說他們根本沒有做這個廣告。接著是今天的新聞,右邊這位是三立的主播,他也被放在詐騙頁面上,這樣一而再、再而三,非常囂張、狂妄的網路詐騙行為,到底誰來管、誰可以管、如何管?這就很考驗臺灣政府的決心跟公權力的意志力了。我再讓您看一下,Google或Meta(Facebook)都說他們對廣告有審核機制,但是你知道嗎?隨便把陳文茜小姐的名字打上去,就有這麼多的詐騙廣告,而且都是利用他生病為開頭,告訴大家要趕快投資、要投資什麼、他去投資了什麼,請教一下公平會,聽說你們今天下午要跟金管會及其他各部會開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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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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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到底公平會的立場是什麼?你們今天下午會提出什麼看法、意見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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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剛剛委員所談的這幾個案例,基本上都已經構成刑案,所以我們大概會請警政署進行調查。這類型的廣告我們不排除它是一個不實廣告,但是要不要用公平法去規範它、我們的網紅處理規則能否適用,未來這方面我們可能需要再進一步了解。不過目前這類型的案子都涉及刑責,所以公平會會請負責刑事偵辦的機關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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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你說這些都涉及到刑責的部分,但是其他的呢?像這樣的一頁式網站,不管是投資理財詐騙,或是吃了會瘦身的小廣告,比如吳宗憲吃什麼東西瘦身的,又或者盜用很多名人的照片在一頁式廣告裡面,請問公平會到底能做什麼?你不能跟我講因為已經涉及到刑事,今天下午公平會到底要表達什麼立場?我只是想知道公平會要表達什麼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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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這類型的廣告部分,我們過去的作法是協助相關的主管機關進行識詐跟阻詐,譬如我們主管的業務是多層次傳銷,我們會跟相關業者講不能賣虛擬貨幣,虛擬貨幣不能當作傳銷,所以等於是協助金管會推廣這樣的概念去禁止,所以我們目前的作法大概會著重這一塊。阻止的部分就是從公平交易法不實廣告的相關條文裡面,若我們有空間,就會用相關條文來做裁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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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委員議瑩:好,比如剛剛提到的建商廣告部分跟詐騙式廣告,我覺得公平會在跨部會協調的時候還是要扮演一個舉足輕重的角色,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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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主任委員志民:是,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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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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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19-4 |
speakers | ["邱議瑩","邱志偉","蘇治芬","陳亭妃","蘇震清","楊瓊瓔","廖國棟Sufin‧Siluko","賴瑞隆","劉世芳","呂玉玲","張其祿","蔡易餘","陳椒華","翁重鈞","陳明文","陳琬惠","陳超明","林岱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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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3-09"] |
gazette_id | 1122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8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經濟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8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