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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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0時)謝謝主席。部長,剛才曾銘宗委員有特別問到南投,他剛才有把影片po出來,關於花1,000元讓計程車司機貼文宣貼紙屬不屬於賄選,剛才部長說要帶回去研究,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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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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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不是,我是說我會交給檢察機關來瞭解,如果有違法的話,要依法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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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另外,其實這樣一個態樣在去年九合一大選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事實上當時在選舉當中,新北市林佳龍候選人他也是用計程車來做廣告,當時也有被告發他涉及賄選,所以現在利用計程車、私家車上貼文宣廣告貼紙的名義,到底會不會涉及賄選呢?你可以看到,不管是這次的補選或上一次的九合一大選,都有出現爭議,今年又是大選年,所以我在此具體要求,也就是在中選會公告之前,法務部應該召集你們各地的檢察官,把這樣的態樣屬不屬於賄選來做一個比較明確的界定,可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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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可以,我們會邀集相關的司法單位,包括檢察、調查、警察等,他們有個案處理的經驗,把他們以前處理的經驗蒐集起來,讓大家共同有一個一致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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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本來對於賄選的態樣,你們都有在網路公告,讓大家不要去涉法、不要涉及到賄選,今年是大選年,所以我具體要求,在中選會公告之前,你們要確定這個態樣屬不屬於你們會查辦的賄選,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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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我會請最高檢察署就這部分來做深入的研究,然後有一個明確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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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再來,部長認不認識明仁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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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名字怎麼寫我不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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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你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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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你是說那個幫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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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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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有,我知道,我是看了報紙而且有所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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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你是看了報紙才知道明仁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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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沒有,因為我是檢察官出身,對於這種社會案件我都會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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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它是一個很大的幫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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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就資料來看,它是竹聯幫裡的另外一個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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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部長,這是你們今天的業務報告、是法務部長的業務報告,這裡面就有提到明仁會,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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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是,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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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在報告的哪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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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在我們掃黑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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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對,第10頁有關查緝毒品斷源頭的部分提到查獲竹聯幫明仁會販毒組織……;最後則是提到「達『斬斷黑幫不法金脈』重要目標,一舉殲滅該集團4層販毒網絡及北臺灣最大黑幫販毒集團」。這樣一個成果我覺得滿好的,因為毒品在臺灣實在太囂張了,像我個人比較擔心、關心的就是校園毒品的部分。但你看這個叫做一舉殲滅的成果嗎?剛才賴委員也特別提到他們囂張到什麼程度,而且它對我們的社會觀感來說,簡直是極度的反感,其實警察已經接獲情資,但警察都在外面罰站,然後警察要進去上廁所,但飯店不讓他進去上廁所,讓他到地下室去上廁所,結果你們要一舉殲滅的這些黑幫、這些老大、這些成員,卻在裡面大搖大擺的抽菸、嚼檳榔,然後成為座上賓,部長,你痛不痛心?你看到這樣的描述跟這樣的畫面,你覺得有一舉殲滅的效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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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跟委員說明,一舉殲滅是我們的目標,我們會努力去達成,但是看到這種畫面,我跟人民一樣,覺得非常地痛恨,所以警政署也已經成立專案小組,我們檢察官一定全力的支持,我們會全力以赴,對於幫派,不管是哪一個幫、哪一個派或是哪一個會,我們都會全力的來嚴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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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部長,這個幫派你們到底要怎麼辦?最近為什麼社會、人民對於整個政府掃黑的決心會這樣的質疑?南部88槍擊案,現在主嫌已送回臺灣,其中有一個主嫌名叫「紅龜」,部長可不可以回答我,這位「紅龜」已經被判刑9年半定讞,但是他可以逍遙法外,也不用潛逃出境,在外面還可以生孩子,還可以犯下88槍擊案,部長,為什麼他在臺灣可以如此囂張?臺北有臺北的囂張,南部有南部的囂張,我們如何一舉殲滅?最近看了這些情況之後,我簡直是傻眼,你以為一舉殲滅?此外,這個明仁會還涉嫌到柬埔寨案,對不對?因為它是多角化經營,所以部長可不可以給我們這些社會善良老百姓一個答案?為什麼我們警察在執勤的時候,只能到地下室上廁所,然後他們可以這樣地富麗堂皇走紅地毯,臺灣是成了什麼呢?部長,你有沒有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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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會把委員關心的議題告訴這些專案小組,這樣的行為絕對不容許再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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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你這樣是給我官式的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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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政策上我是要負責任,但是執行面,我會要求我們的檢察機關,還有警察機關、調查機關,他們都要全力以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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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你要回頭來講,不要每次在報告上看起來都是洋洋灑灑,當時寫報告時就是覺得完全沒有問題,就是查獲了這麼多,可是沒想到黑幫還是繼續的存在。 |
剩下一點點時間,再請教部長,今年選舉年會執行死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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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只要法律程序都完備、都走完了,包括該救濟的程序,此時法務部一定會執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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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你今天講的是要完成全部的釋憲,可是看起來是沒有,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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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因為釋憲是司法院憲法法庭的職權,所以我也要等待這個程序走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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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你還是把這個球丟回給大法官,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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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沒有,法律的程序就是這樣,我當然一定要尊重而且也要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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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所以今年這38名應該執刑的死囚,如果沒有走完這些釋憲的程序,即便是今年也是不會執行死刑,我們從110年開始都沒有執行任何的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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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但是法律的程序是這樣,我個人在擔任法務部長期間,我是執刑過的,我並沒有排斥,我是依法執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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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109年是因為選舉年到了,然後執行了死刑,所以我才會再問,因為現在選舉年又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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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跟選舉無關,我是法律人,我是依法,我不會考慮其他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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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所以以今年來說,除非就是全部走完法定程序,否則你仍然不執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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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只要法律程序走完,我一定會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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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鴻薇: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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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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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6-5 |
speakers | ["謝衣鳯","洪孟楷","溫玉霞","曾銘宗","湯蕙禎","賴香伶","王鴻薇","林思銘","鄭運鵬","江永昌","吳怡玎","劉建國","劉世芳","林淑芬","陳琬惠","游毓蘭","張其祿","陳歐珀","陳椒華","林德福","廖婉汝","吳玉琴","鄭天財Sra Kacaw","邱顯智","蔡易餘","陳以信","楊瓊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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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3-09"] |
gazette_id | 11227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7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繼續併案審 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三)委員鄭麗文等17人、(四)台灣民 眾黨黨團、 ( 五 ) 委員魯明哲等 19 人、 ( 六 ) 委員張廖萬堅等 22 人、 ( 七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20 人、 ( 八 ) 委員羅致政等 19 人、 ( 九 ) 委員陳明文等 18 人、 ( 十 ) 委員溫玉霞等 17 人、(十一)委員萬美玲等22人、(十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十三)委員莊競程等22人、(十四)委 員馬文君等16人、(十五)委員陳素月等19人、(十六)委員賴惠員等18人及(十七)委員洪孟楷等17 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27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