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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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13時)我要就教蔡部長,從上午我看到很多委員的質詢事實上都是針對詐騙集團,詐騙集團現在真的是猖獗,不管是從數字或者是到目前為止破案的件數,都可以看出它是增加的,所以這些詐騙集團看起來是不害怕,就算政府宣示說要加強打詐,可是看起來他是變本加厲,而且愈來愈多。部長,這個新型態的詐騙事實上他現在不管是用網路,甚至是我們的LINE、臉書或社群軟體,我看了好多新聞,他們會去假冒名人、假冒其他有公信力的人,然後創造一個LINE的群組,說這些人也在裡面,讓那些被詐騙的人誤信可能這個場域裡面也有其他人。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因為最近有一位臺南的鄉親跑來嘉義服務處找我,他給我看一個群組裡面有我的名字,問說那是我嗎?我回答說不是;他說他被騙去投資股票那一類的,被騙走二、三百萬元很痛苦。
所以我要跟部長說,事實上我們可以看出幾點問題,第一個就是LINE的帳號太容易申請,目前要申請LINE帳號,你知道很簡單,只要有你的電話號碼,LINE就會傳到你的電話號碼,然後你輸入簡訊認證碼,就再也沒有任何認證程序,什麼要我提供我的Gmail,還是怎樣的一個帳號?雙重認證機制都沒有;而且更厲害的是,現在還有在網路上教導大家如何申請,譬如「2023最新LINE註冊新帳號的方式【有無手機都可以】」,其他還有好多,包括「〔實測成功〕2023最新2招沒有手機號碼申請LINE帳號完整教學」。我要申請LINE帳號不要手機號碼,一般人不會那樣,這個一定是詐騙集團。所以我覺得法務部要直接跟LINE這家公司談,它在臺灣有分公司,尤其他們之前也申請要設立網路銀行,要和LINE這家公司對話,像這些會助長詐騙,你的帳號這麼容易申請,你就是助長了,然後讓很多人可以去假冒別人,進一步去騙別人,我覺得部長要正視這件事。現在臉書的帳號大概申請比較困難,LINE的帳號申請目前是非常地簡單,而且很容易就被偽裝,這是第一個我要跟部長講的。
第二個,法務部現在也針對所謂集團式的這些詐騙,我看到法務部也在多次的新聞說,跟內政部這邊有要研議,包括整個詐欺罪刑度的提高。我覺得除了剛剛我說的帳號有效控管之外,法務部也許可以有一個方向去思考,這個方向就是,現在這一群人被詐騙,他們被騙了好多錢之後已經沒有能量,而且可能被詐騙後他們整個心情、整個意志是低落的,所以他們後續沒有辦法去取得詐騙集團破獲後對詐騙集團債權請求的執行名義,後續他們已經喪失了這樣的能量,因為執行名義必須再經過民事訴訟。我覺得在這部分法務部如果真的要扮演起整個打詐的角色,可以摧毀詐騙集團的工作,法務部應該要代為詐騙集團的被害人去取得執行名義,至於後續的執行讓被害者自己去執行。因為法務部在辦理刑事案件的過程中,所有的通知、所有的被害人是掌握得最清楚的,應該對所掌握的被害人要取得執行名義。
第三個,我覺得法務部應該要求所有的銀行端,跟內政部這邊也要要求銀行端,你只要有當過詐騙集團的車手或者是任何去助長詐騙集團的,你只要是裡面集團的一份子,銀行必須要限制這樣的人以後在銀行開戶或者是跟銀行可以借貸的往來。部長,不好意思!剛剛都是我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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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蔡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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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委員好。謝謝!LINE公司我們會積極來跟它做密切地聯繫,看看有沒有怎麼樣能夠打擊這些詐騙集團利用LINE的帳號,而且那麼輕易就取得,來仿冒別人的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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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沒有錯,因為裡面哪個名字他就可以偽裝是別人,還可以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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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這一定要讓他知道事情的嚴重性;第二個,就是讓檢察官來幫忙取得執行名義,這個還要再深思一點,因為我們現在能做的就是犯罪所得要查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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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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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要追蹤他的犯罪所得,不要讓他把這些不法的所得藏起來,他執行完畢以後還可以去用,我們一定要逼著他把犯罪所得交出來;要不然的話,你在執行的時候,不管是假釋也好,或是到外役監也好,我們都是嚴格地審核,我們真的能做的是這樣,要不要取得執行名義?這還可以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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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沒有關係,部長,我覺得這個你們研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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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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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這是一個方向,真的可以協助詐騙的被害人;第三個就是要和這些銀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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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銀行端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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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這個也應該去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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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我再轉達給金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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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大致每個單位事實上是要橫向串聯,如何讓這些詐騙集團、去參與詐騙集團的人,未來他們的人生會改變,因為他去詐騙之後,本來是屬於很輕易可以去辦的、去開銀行戶頭或去借貸以後都不行,看這些人還敢不敢去詐騙,好不好?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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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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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我覺得大家要正視這個問題,好好來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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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部長清祥: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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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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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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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5
speakers ["謝衣鳯","洪孟楷","溫玉霞","曾銘宗","湯蕙禎","賴香伶","王鴻薇","林思銘","鄭運鵬","江永昌","吳怡玎","劉建國","劉世芳","林淑芬","陳琬惠","游毓蘭","張其祿","陳歐珀","陳椒華","林德福","廖婉汝","吳玉琴","鄭天財Sra Kacaw","邱顯智","蔡易餘","陳以信","楊瓊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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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09"]
gazette_id 1122701
agenda_lcidc_ids ["11227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邀請法務部部長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二、繼續併案審 查(一)行政院、司法院函請審議、(二)委員萬美玲等19人、(三)委員鄭麗文等17人、(四)台灣民 眾黨黨團、 ( 五 ) 委員魯明哲等 19 人、 ( 六 ) 委員張廖萬堅等 22 人、 ( 七 ) 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 20 人、 ( 八 ) 委員羅致政等 19 人、 ( 九 ) 委員陳明文等 18 人、 ( 十 ) 委員溫玉霞等 17 人、(十一)委員萬美玲等22人、(十二)委員王美惠等20人、(十三)委員莊競程等22人、(十四)委 員馬文君等16人、(十五)委員陳素月等19人、(十六)委員賴惠員等18人及(十七)委員洪孟楷等17 人分別擬具「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案
agenda_id 11227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