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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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11時19分)次長好。去年10月本席及多位女性立委共同召開一場記者會,呼籲政府研議在學校提供免費生理用品,以消除月經貧窮的現象。很感謝教育部從善如流,在上週國際婦女節時對外宣布從今年8月1日開始,全國各級學校、社教館所都會免費提供多元的生理用品給有需要的女孩們,這是一個很貼心的愛的禮物,在此我要肯定教育部,同時也替有需要的女性向教育部說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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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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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林委員好。謝謝委員的倡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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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今天在委員會當中所要探討的主題是高教人才的斷層,就教育部所作的大專院校專任教師人數統計來看,我們發現高教師資確實有高齡化的趨勢,未滿35歲的年輕教授從93學年度的9,725人到110學年度只剩下953人,60歲以上的教授則是從93學年度的2,208人到110學年度增至8,214人,說這是激增真的不為過。年輕教授和資深教授的占比出現那麼大的落差,越來越少的新血投入高等教育,很多人都在想為什麼會這樣?這種現象一定會造成高教斷炊,出現沒有人能教學、也沒有人願意教學的窘境。 |
針對青壯年專任教授人數連年下跌的狀況,各界有許多解釋,剛剛也有多位立委同仁提出高見,有的說是因為資深教授延退,再加上少子化,所以我們看不到投入教職的未來;也有人說是因為大學教職的待遇太差,個人投入高成本取得學位之後,還不如直接進入業界,所得報酬還相對合乎比例。本席認為這些說法都觸及問題的癥結,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該要有更宏觀的視野,不能見樹不見林。 |
臺灣的高教問題何止是人才斷層,教師待遇太差也是另外一個問題,臺灣高教的根本問題恐怕是因為公共化不足,這是高等教育私有化的結構性困境,為什麼我會這樣說?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去年曾召開記者會,痛批我國公部門投入高教經費占GDP的比率遠低於OECD會員國的平均值,我們只占GDP的0.39%,遠低於OECD國家的1%,如果與OECD國家比較,臺灣公部門投入高教的經費是最後一名。當然教育部也有做一些統計,但這些數字卻被高教工會以一篇研究報告來反駁這是錯的,針對這部分,等一下再請教育部加以澄清,或是說明日後統計的方式是不是有所改進。 |
高教工會去年提出「台灣公部門投入高等教育之研究─以OECD作為比較對象」,其中提到109年學年度公立大學院校的學生占比是37.2%,反觀私立學校學生的占比是62.8%,也就是說,在臺灣反而是私立大學接住了更多的學生。私校獲得的資源當然相對是少的,我國公立大專院校學生每年平均獲得9萬9,972元的公部門補助,私校學生卻只有3萬4,897元,這呈現出他們繳的學費比別人多,可是資源卻比別人少的現象。臺灣高教私校的學生數多,公部門資源給得少,除了日本和南韓以外,這樣的現況其實是與OECD國家背道而馳。絕大部分OECD國家接受高等教育的學生都是以就讀公立學校為主,所以這些國家的私校必須面對一個局面,也就是他們一定要想盡辦法提升自己的辦學品質,這樣才能收得到學生。臺灣的情形剛好相反,高達62.8%的學生都在私校,高比例的私校生恰恰反映出臺灣高教公共化的不足,公部門投入的資源沒辦法符合實際的需求,這是一種分配的不正義。在多數學生必須就讀私校,而政府投入的資源又相對欠缺的狀況之下,當然各個私校就會祭出五花八門的手段來降低營運成本,想盡辦法來賺錢。如此一來,當然就會增加學生的經濟負擔,致使高教工作者的勞動條件惡化,師生權益全部都受損。所以當我們討論到高教人才斷層的時候,不能不注意高教私有化、分配不正義對教師和學校權益的侵害。本席要提醒高教公共化真的不是一句空泛的口號,不論是走資本主義的愛爾蘭,或是走社會主義的古巴,他們都發展出非常成熟的教育公共化模式,不但大學學費全免,而且學生繼續深造的花費也會降低。 |
綜合上述,本席在此提出四大要求:一、經濟果實全民共享,挹注更多資源在臺灣高教。二、縮小公私立學校學生資源差距。三、給予公私立學校教師各方面對等待遇。四、長期而言教育應該全面公共化。請問次長怎麼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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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就臺灣的高等教育而言,有關公私立的部分,過去因為獎勵私人捐資興學,所以確實有一部分高教的服務功能是由私立學校來處理。目前教育部已經正視公共化的問題,雖然私立學校是由私人捐資興學,但是透過政府的獎補助及高教深耕計畫,包括對於教師相關經費也藉由政府的預算加以挹注,所以能夠提升私立學校辦學品質,過去如此,未來我們也會持續朝這個方向努力。 |
至於公私立學校學生資源的差距以及剛才所提政府補助的部分,因為公立學校的經費大部分都是由政府挹注,而私立學校除了政府挹注之外,還有私立學校本身的經費來源,包含學雜費等等,未來我們也會持續針對私立學校的經費資源予以挹注。 |
有關教師的待遇及權益,基本上都是適用教師法。關於薪資方面,因為經費來源不一樣,教育部要求私立學校教師的本薪必須依照教育部的規定,至於加給和獎金的部分,則是由各校依照其情況加以處理,如果要調整也必須經過協商之後才能處理。有關待遇的部分,除了公立學校之外,針對私立學校的部分,未來我們也會透過獎補助的方式來提高私立學校的待遇。 |
關於長期公共化的部分,目前我們也是朝這個方向在努力。針對這部分,委員希望我們能在一個月之內提出書面報告,我們會依照委員的提示配合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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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無論如何,教育必須全面公共化,特別是高教,我覺得這部分一定要落實,當然我們知道這有階段性,究竟該如何弭平學生資源差距,我覺得這是教育部要努力的。當然我們也看得見教育部目前的努力,包括對私校提供許多計畫的補助,可是我覺得這部分可能還要全部加以盤整。就占比而言,很明顯私校學生的占比比較多,公立學校學生的占比比較少,但公立學校所獲得的資源卻相對很多,這樣根本無法弭平階級的差距,原本我們希望透過教育來翻轉階級差距,可是很明顯地,臺灣的現況是越有錢的人越能進入公立學校就讀,沒錢的人只好去讀私立學校,負擔越來越大,而且念私立學校絕大部分還要透過助學貸款來處理,所以差距越來越大,所謂的高等教育就是這樣的狀況,更何況出社會。所以我覺得這樣的教育完全沒有辦法翻轉,應該要從高教教育來做更深的努力,請次長一個月內一定要提出完整的報告,看如何來解決這個部分,特別是朝向教育公共化,請次長來努力,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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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林委員。我也稍微補充一下,剛剛林委員針對有一些弱勢的家庭,不管他是讀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基本上我們都會透過弱勢學生的助學計畫,包含私立學校的部分也在教育部補助的經費裡面拿出一定的比例,或是要做調整也必須有一定比例,而學貸部分對於弱勢學生也可以給予協助和幫忙,我們一個月提交報告提供給委員做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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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謝謝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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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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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今天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2案,請宣讀第1案。(參閱附錄) |
1、 |
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是為照顧所有學生才提出的概念,並非僅為特定學生。為讓所有孩子都能在學校裡安心如廁,性別友善廁所之設計必須符合相關標準,包含各種便器須有完整隔間與隔層、須有完整概念說明、須妥善設計與安全設備、淡化性別刻板印象等要件,且須比以往廁所更加明亮、安全、友善、保護隱私,強化安全與即時協助學生之措施,減少意外之發生。「符合標準」的性別友善廁所後讓師生使用過都反應良好、共表支持,但未符合標準的反會造成學生、老師、家長之誤解、焦慮。因此,設置或改建校園性別友善廁所,不是放任學校隨意更換無障礙廁所掛牌或只把原男女廁打通就好,必須要有全國一致之標準、指引及檢核把關。《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十二條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其對應細則之第九條,亦規定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時,應就空間配置、管理及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及安全路線、盥洗設施及運動設施、照明及空間視覺穿透性及其他相關事項,考量其無性別偏見、安全、友善及公平分配等原則。推動「符合標準」的性別友善廁所顯為依法落實校園性別平等之重要方針,經查教育部已於第10屆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爰請教育部執行以下措施,並於六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交書面報告: |
一、一個月內將「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公告上網,於一年內宣導至全國各級學校周知,俾利協助所有學校、師生充分了解相關正確資訊。 |
二、研擬提高「校園性別友善廁所及宿舍設置指引」之強制力,規定全國各級學校必須遵守指引。 |
三、全面檢視指引訂出前已設置之性別友善廁所,四年內改善完所有「未符合標準」之廁所,確保其符合指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性別平等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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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四、參考國立臺灣大學性別友善廁所設置準則及參考手冊、臺北市政府所轄機關構之廁所涉及不分性別設計之設置參考原則等範本,一年內提出指引配套之參考手冊,後續追蹤每四年檢視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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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五、挹注經費,提高校園性別友善廁所比例(每年提升全國各級學校個別校內總建物覆蓋率5%,直到各級學校個別校內50%總建物皆有符合標準之性別友善廁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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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六、參考無障礙廁所之規範,研擬校園性別友善廁所設置入法規。 |
提案人:陳培瑜 范 雲 |
連署人:張廖萬堅 陳秀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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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提案委員有無補充?沒有。 |
請問其他各位委員對本提案有無意見?沒有。 |
請教育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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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也跟提案委員請求,有關第二頁請教育部執行的六項措施中,其中第三項前面可否加兩個字「研議」?還有第五項挹注經費的部分,希望前面也能夠加兩字「研議」來做處理,以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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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陳委員,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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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培瑜:因為都牽扯到經費,兩個部分都同意加上「研議」,沒有問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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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謝謝陳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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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第1案修正後通過。 |
請宣讀第2案。 |
2、 |
有鑑於教育人才流失問題嚴重,根據教育部統計處統計,我國大專校院教授自106年至110學年間流失逾兩千人,且專任教職年齡分布50歲以下之人員連五年下跌。另從國際比較來看,台灣之大專校院教授平均年薪約96萬,與國際先進國家差距達3至8倍,各項訊息都顯示高教人才之薪資結構及退休等制度無法留住人才,對於台灣高等教育衝擊甚大。綜上,教育部應邀集相關部會,針對高教人才之薪資結構及退休年金制度召開政策研討會議。於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文委員會。 |
提案人:張其祿 黃國書 陳培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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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問各位委員對本臨時提案有無異議?沒有的話,請教育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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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非常謝謝提案的3位委員,本部有個意見請提案委員能考量,就是倒數第2行,原提案內容是兩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是不是能夠同意改成三個月?敬請各位委員參考,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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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三個月,沒問題,第2案修正後通過。 |
各提案如有委員要補簽,請議事人員詳細登載在議事錄。 |
繼續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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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4 |
speakers | ["張其祿","張廖萬堅","萬美玲","陳秀寳","陳培瑜","黃國書","吳思瑤","鄭麗文","楊瓊瓔","陳靜敏","林宜瑾","鄭正鈐","范雲","游毓蘭","王婉諭","洪孟楷"] |
page_start | 319 |
meetingDate | ["2023-03-13"] |
gazette_id | 1122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9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中央研究院院長廖俊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銓敘 部部長周志宏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蘇俊榮列席就「解決高教人才斷層危機,如何塑造合 理高教人才退休機制」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9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