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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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11時35分)次長好。今天很多委員關心防癌,萬一家人罹患癌症的話,其實真的會碰到經濟的問題,在我的地方服務處就碰到好幾位案例,他也希望有新藥可以治療,譬如他罹患肺腺癌,他也期待有新藥可以治療,可是新藥又很貴,現在最新的醫療方式一次都動輒要十幾萬,並不是一般家庭能夠負擔的。剛剛林委員也特別提到,我們希望這個基金能夠趕快成立,我不知道為什麼沒有行政院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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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衛福部周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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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黃委員好。成立一個基金的話,我們會比較慎重,對於基金怎麼運作、怎麼運用、需要多少,這部分真的是要再好好地評估。但是在這之前,其實健保在這部分已經設立了一個機制,也就是它取得藥證之後,我們有一個暫時性的支付,為期兩年。在這兩年當中,我們會跟藥商協商,暫時給付它多少錢,當然隨後要檢討它到底多有效,來決定我們暫時性給付給它多少錢,兩年之後,如果這個藥品是有效的,再進一步納入正規的健保支付方式;如果沒有效就退場。當然也可以依照整個效用的多寡,我們再與廠商協商到底要支付多少錢,目前是先用這種機制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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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我先請教次長關於肺癌的篩檢,從去年(111年)7月份開始肺癌早期偵測計畫由四癌篩檢增為五癌篩檢,從去年到目前為止,因此而受惠、得到補助的有多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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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到目前為止,大約有3萬名民眾經過我們的篩檢,共篩檢出280名肺癌個案,其中值得注意的是86%是比較早期的,意思就是處理效果還不錯,所以我們覺得這個計畫是相當有成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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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這次的計畫是針對高風險族群,有沒有可能再擴及不只是高風險族群?這次好像是針對50至80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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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74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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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50至74歲。除了抽菸者以及本來就有肺癌家族史的,是否可能擴及到特定職場,或是他也許有肺病的病史,是不是也可以一併納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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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我們要篩檢哪一個族群會先做評估,也就是我們會把病歷做一個統計、瞭解,如果他的風險相對於其他的真的比較高,而且又符合篩檢的後續效益部分,我們會很快地把他納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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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我們希望真的能夠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其實有很多民眾也希望能夠透過早期健檢,知道身體某一方面有問題的話,後續可以再做追蹤,也可以減少健保後續的給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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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沒有錯,完全正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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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我覺得你們要多多提倡,讓民眾知道過了50歲或45歲之後就可能要定期健檢,國健署在這方面要再加強。因為有的人就是害怕健康檢查,本來沒有事,結果檢查之後就有一些事情,所以我覺得國建署在這方面應該多多宣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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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這部分我們會再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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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像彰化縣每年都有固定的萬人健檢,我覺得這個成效也都不錯,是不是也可以推動到其他縣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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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我們努力地讓其他的縣市也跟上腳步,有篩檢的機制,有好的方法不用是非常可惜的,這部分我們會再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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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我再請教次長,我們看到癌症四十年來都是死因的第一位,從健保開辦到現在,癌症5年的存活率從40.7%增加到59.7%,其實存活率是有提升的,這表示我們的醫療品質有提升,再來是提供新藥,讓癌友可以得到更新的治療方式。但是我們也看到這幾年癌症的藥費支出也是年年成長,第一個,如果可以及早健檢,當然就可以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我希望未來除了國健署要去提倡,讓民眾每年能夠透過一個簡單的健檢方式,就可以知道自己的身體狀況,讓後續的健保支出能夠減少;另外,我也看到我們的癌症新藥申請給付時間都很長,從申請健保到給付,平均可能要七百多天,一般藥物是三百多天,有沒有可能針對這個部分,因為其實民眾得知自己罹患癌症都會很緊張,而且家裡可能都會受到很大的影響,他當然希望能夠得到好的治療,是不是能夠讓他儘快拿到新藥、趕快服用?我不知道這個期程為什麼都要這麼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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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主要是在整個健保流程裡面,第一個,癌症藥物貴,第二個是它也比較不多,基於成本關係,藥商可能比較不願意降價,這必須要花多一點時間來跟他們溝通及討論。我們目前的作法是,在之前盡可能的讓這些藥商可以跟我們與會的相關專家來互動、討論,減少這部分的落差,這樣就有助於形成共識,並早一點達成協議。另外,我們也盡可能把跟藥商要協商的機制往前提早,或者有些部分我們請藥商回答、評估時,也仔細地跟他們溝通,時間不要拖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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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是啊!次長,七百多天、三百多天的時間,如果真的是罹患癌症的話,這個時間對一位癌友來講真的是分秒必爭,如果時間拖這麼久,也許人都往生了,拜託衛福部、健保署能夠針對這部分再加強,時間是不是可以再縮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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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次長志浩:是,我們也會跟藥商努力溝通,一方面當然希望我們預算編列的預估能夠比較精準一點,我們現在也採行一個方式,就是提早跟藥商來申報、來評估我們接下來所需要的預算,這樣比較精準,時間也比較快。另外一方面,當然希望藥商能夠考慮適時的讓步,這樣能更快達成協議,它才有所謂的市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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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秀芳: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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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楊委員曜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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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6-4 |
speakers | ["吳玉琴","邱議瑩","王婉諭","蘇巧慧","賴惠員","溫玉霞","莊競程","邱泰源","徐志榮","林靜儀","林為洲","黃秀芳","楊曜","張育美","楊瓊瓔","洪申翰","陳瑩","劉建國","吳欣盈"] |
page_start | 309 |
meetingDate | ["2023-03-13"] |
gazette_id | 1123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1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審查(一)委員張育美等19人擬具「營養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委員吳玉琴等18人 擬具「營養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營養師法第十條及第 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一)委員陳明文等19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 草案」案、(二)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劉建國等19 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委員吳玉琴等19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 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委員蘇巧慧等27人擬具「癌症防治法修正草案」案、(七)時代力量黨團擬具「癌症防治法第 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林宜瑾等21人擬具「癌症防治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1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