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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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片段: 0
蔡委員易餘:(15時2分)院長好。我們在上一個會期通過對公務員幫助很大的一部法律,就是在公務人員任用法針對親自養育三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可以不受限制轉調期間內,他可以調至子女實際居住的直轄市或機關服務。我現在接獲不少陳情,因為他適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在警察的部分適用警察人員升遷辦法,在消防人員的部分是適用消防機關隊員定期請調作業規定,因為警消這二塊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在不同的體系之下,結果政府這樣鼓勵大家生兒育女,如果親自養育三歲以下子女的公務員可以申請調動的政策,哇!警消人員卻沒有辦法去使用到,所以我想要跟院長反映的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因為這二個依據都不是法律,是辦法的層級,是不是可以請院長裁示,針對警消也應該要享受同等的待遇?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行政院陳院長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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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0-7-3
speakers ["蔡其昌","傅崐萁","莊競程","賴士葆","黃秀芳","陳秀寳","高金素梅","賴品妤","林俊憲","林文瑞","蔡易餘","江啟臣","陳培瑜","林德福","許智傑","吳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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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14"]
gazette_id 1122301
agenda_lcidc_ids ["1122301_00004","11223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第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施政質詢 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agenda_id 11223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