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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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9時38分)主委好。有關鏡電視的執照弊案,我還是要繼續來請教你。去年10月的時候,鏡電視對外界說要發行新股增資新臺幣10億元,預計在2個月內會完成。請問主委,鏡電視有完成增資10億元嗎?NCC有收到增資的申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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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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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以目前來講的話,前次的增資案有過,不過委員所關心的這個部分我們好像還沒有收到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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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還沒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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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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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我要show一張圖表讓主委看,我想這張圖表主委應該也知道,就是鏡電視在去年取得執照之後,依照NCC核照的附款,要求增資20億元,那錢也都進去了。依照這個估算表,這20億元到去年11月,錢就已經燒完了,從這個表我們可以看到鏡電視每個月大概要燒5,000萬元到6,000萬元,那錢從哪裡來?我們從去年的這張表可以看到,到12月的時候帳已經是minus 5,000萬元了嘛!所以我們來看,今年1月底應該是負1億元,2月底應該是負1.5億元,鏡電視增資20億元的錢都燒完了,現在營運的錢是從哪裡來?主委,請問你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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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來講,因為還沒有申請案進來,我想可能他們當時就預估有這種狀況所以要增資,只是增資案的申請文件我們還沒有收到,至於他們增資的方法,可能要問鏡電視會比較清楚,我們會再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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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中央社在去年8月報導,副主委翁柏宗受訪時表示去年8月時剩3億元,大概用到11月,所以主委也知道他現在沒再申請增資,財務是不是健全,我想這在NCC審鏡電視核照的附款都寫得很清楚,就是NCC的財務要健全。去年11月就負5,000萬元,到現在錢從哪裡來?NCC不用查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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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當然要查清楚,但因為他們本來說要增資,只是到目前為止要增資多少的相關資料還沒有送進來,是不是已經到達2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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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可是他們從去年到現在都沒有申請,這是必須要申請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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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他們如果有資本額變更,當然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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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對,現在沒錢還一直在負的情況。今年2月8日時,我在臉書有發表一篇文章說明,文章中我有跟鏡電視的大股東陳泰銘先生當面證實股東賣股的事情,當天鏡電視直接發了一篇繼續說謊的聲明,說我挾帶私怨,實在是很可笑。有關鏡電視執照的弊案,我關心的是我國新聞媒體的環境,第二天鏡電視竟然還幫陳泰銘發了一篇聲明表示絕對沒有賣股,他仍然是股東。我要請問主委,為什麼不是陳泰銘自己發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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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後來我們有向陳泰銘查詢,他是去文給鏡電視,表示沒有轉讓持股的文件提交給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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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你們是怎麼查明呢?你們有找陳泰銘來問嗎?有當面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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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黃主任秘書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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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我有直接當陳董事長的面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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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當面問,那陳泰銘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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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我是和陳董事長直接通電話,陳泰銘把那天碰到委員的場合及所遇到的情況跟我稍微敘述了一下,他確實有聲明他沒有賣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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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陳泰銘跟NCC沒有當面談,是用電話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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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主任秘書文哲:是,我和他是用電話通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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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電話中談到他沒有賣股,但是我們知道在去年10月16日時,鏡電視報導大股東陳泰銘、陳致遠及旗下的三董一監集體請辭,股東呼籲政府要撤照,這是誰寫的報導?就是自由的記者歐祥義先生。主委,你認為這個記者的報導在亂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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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敢說亂寫與否,這可能是他們股東之間的紛爭,我們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委員你跟陳泰銘的對話還有鏡電視後來的聲明,我們覺得有查明的必要,所以我當時請我們的主秘直接聯絡陳泰銘董事長,瞭解一下當時的狀況,以及目前到底該公司的狀況如何,我的確有請我們的主秘和陳泰銘董事長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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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有請他來NC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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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陳泰銘董事長很忙,所以我們直接用電話聯繫的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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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但根據我的了解,陳泰銘跟上報記者親口承認這是確實的事情,當時陳泰銘跟上報記者說,檢調只要查裴偉的金流就能一清二楚,他跟上報這樣講,他也當面跟我這樣陳述,他說NCC送給檢調就可以了!是NCC不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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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有送,可以去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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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只要看裴偉的錢怎麼進去的,他的錢跑去哪裡了?一切都很清楚了!這個畫面都是陳泰銘先生自己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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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所以我上次跟委員講,像這種案子一定要交給檢調機關才有辦法查,因為這樣的手段才有辦法去查真正金流以及流向的問題。我沒有說誰說謊,但是要釐清包括委員您的說法、媒體記者的報導、陳泰銘先生、董事長、鏡以及裴偉的說法,鏡就是以它的聲明為準,我們調查多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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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陳泰銘已經說了幾次了!請NCC查金流,NCC自己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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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職權上我們還是必須請金管會或是檢調單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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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你們請檢調單位查了,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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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請檢調查有沒有中資,或是相關資金往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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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檢調查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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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如果是刑案的部分,委員這幾天新聞報導也有看到,包括背信案、行政案件,好像在士林地檢或是臺北地檢署這邊都有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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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主委是根據報載,他們有在查,你們有送,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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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相關的卷宗都交給檢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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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鏡電視的財務情形很重要,在核照附款都有寫。
再請問主委,NCC當時給鏡電視執照的附款有要求員工的編制至少要450人,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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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在附款上就寫得很清楚,包括人數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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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主委,現在外傳鏡電視有一波離職潮,現在只剩下300人左右,請問鏡電視有維持450人的承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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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請我們內容處的處長跟委員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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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通傳會內容處林處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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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處長慧玲:因為當初是以附款的期間,在3個月內補實450人,這部分是有達成的。附款的寫法是在開播次日起,3個月內補實至少450人,我們追蹤這部分是有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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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現在是不是仍然維持450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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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公司人力往來的部分,本來就是變動性的,每一家公司都是一樣的狀況,是不是有450人,我們可以調閱資料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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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NCC還要繼續稽查,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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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本來所有的電視頻道,如果認為有什麼狀況,我們都可以用行政檢核的方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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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所以NCC也可以跟勞動部調閱勞保投保的人數,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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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如果有需要當然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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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是不是要儘速去查?如果沒有依照核照的附款,至少要有450人的編制,這也是很大的問題,我們也要依此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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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個負擔是3個月內補實,他們有補實到450人,這部分是確定的,至於他們後續變動的人數多少,如果有必要我們會去查,而且我們考量他這家公司的人力有沒有辦法維持整個新聞頻道的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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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主委這樣的回答,好像3個月內補足,其他的時候沒有450人就可以嗎?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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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因為每一家新聞頻道的規模大小不一樣,有的兩、三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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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他們只要應付應付,3個月內補足,之後就可以減少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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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基本上我們當然是看人力的維持是不是足以讓新聞頻道運作,我們當時的附款是至少補足450人,我們當然不希望見到他們大量進來又大量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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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照你的說法300人就可以維持的話,那當時附款為什麼寫至少要有450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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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我們當時的評估是,如果依照他們的營運計畫、品質的要求,相關的人數我們估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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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那現在在營運計畫有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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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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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如果營運計畫沒有變,應該也至少要有450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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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跟委員講,我們可以去查沒問題,也會請他們說明原因,為什麼會有人事變動的問題,因為到底目前有多少人?我們手上沒有這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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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主委認不認為還是至少要維持450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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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如果是這樣,我們當然希望他們能夠維持450人會比較好,這樣才能夠維持營運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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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請問要查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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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人數的部分應該很快就可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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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這個禮拜可以給本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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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禮拜恐怕來不及,因為我們去,然後再回來,下禮拜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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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2個星期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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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2個星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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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椒華:好,再回復本席跟我們委員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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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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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趙委員正宇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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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3-3
speakers ["陳雪生","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傅崐萁","邱顯智","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蔡培慧","魯明哲","許智傑","林楚茵","王鴻薇","游毓蘭","鄭麗文","劉世芳","劉櫂豪","邱臣遠","林靜儀","陳歐珀","孔文吉","張其祿","賴香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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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15"]
gazette_id 1122901
agenda_lcidc_ids ["1122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2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