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439
發言片段: 0 |
---|
林委員俊憲:(10時21分)主委早。大家在關心馬祖海底電纜被割斷的事情,現在查起來,你認為是中國漁船割斷的?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早。根據我們提供的訊息來看,2月2日是中國漁船,2月8日是中國貨輪。 |
發言片段: 3 |
林委員俊憲:馬祖有幾條電纜跟臺灣連結?有兩條嘛。 |
發言片段: 4 |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1號、2號及3號,現在1號已經停用,剩2號及3號。 |
發言片段: 5 |
林委員俊憲:所以現在就是全斷了。 |
發言片段: 6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
發言片段: 7 |
林委員俊憲:以前也發生過,是不是? |
發言片段: 8 |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時候會斷,但不會…… |
發言片段: 9 |
林委員俊憲:一般都是斷一條。 |
發言片段: 10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不會同時斷。 |
發言片段: 11 |
林委員俊憲:同時斷兩條…… |
發言片段: 12 |
主席:沒有同時,是前後分別斷。 |
發言片段: 13 |
林委員俊憲:但是現在就全斷了。 |
發言片段: 14 |
陳主任委員耀祥:在6天內。 |
發言片段: 15 |
林委員俊憲:差6天不是差不多時間,對不對?主席當然很關心這件事情。 |
發言片段: 16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主席的選區。 |
發言片段: 17 |
林委員俊憲:請問以最近幾年來講,NCC統計從2017年到現在總共斷了幾次? |
發言片段: 18 |
陳主任委員耀祥:30次了。 |
發言片段: 19 |
林委員俊憲:我記得好像是27次。 |
發言片段: 20 |
陳主任委員耀祥:資料是寫27次。 |
發言片段: 21 |
林委員俊憲:5年斷了30次。 |
接下來要請教電纜埋設的位置是否為公開資訊? |
發言片段: 2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電纜埋設的位置在海圖上有,我看過。 |
發言片段: 23 |
林委員俊憲:都是公開資訊,因為海底不能亂建設或亂放東西,所以國際上有一個組織都知道海底有設置哪些東西。 |
發言片段: 24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避免船隻下錨或其他作業時會受影響。 |
發言片段: 25 |
林委員俊憲:所以我們的海底電纜在那裡,大家都知道,漁船也應該都知道,經常會將它割斷,以前常常都是斷一條,因為馬祖離我們很遠,所以修理很麻煩,要發包去修理也很煩,斷了一條,還有兩條是通的,至少勉強還可以用。 |
發言片段: 26 |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一條就很夠用了,只是兩條互為備援。 |
發言片段: 27 |
林委員俊憲:對,應該是備援系統狀態,現在兩條都勾斷了,這個不大正常,且過去5年斷了30次,一年就是斷6次,2個月就會斷1次。 |
發言片段: 28 |
陳主任委員耀祥:以往的原因不太一樣,除了海底作業以外,另外就是…… |
發言片段: 29 |
林委員俊憲:不管什麼原因啦,每次都是意外嗎?這種機率太小了吧!而且電纜位置都是透明資訊,你認為這次是否可能是蓄意將電纜弄斷? |
發言片段: 30 |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以目前掌握的資訊無從判斷,不過從…… |
發言片段: 31 |
林委員俊憲:你個人認為是否有可能? |
發言片段: 3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客觀上來講機率是很高的。 |
發言片段: 33 |
林委員俊憲:我認為根本就是蓄意來破壞的。 |
我再給你看一個新聞,中華電信要投資一條海底電纜,是要到南海去,臺灣往南最近就是從南海過去…… |
發言片段: 34 |
陳主任委員耀祥:到東南亞。 |
發言片段: 35 |
林委員俊憲:對,到東南亞去。結果中國阻止,不讓中華電信埋設這條海底電纜,中華電信被逼不得已,只好從菲律賓東邊繞到東南亞去,距離又遠、成本又高,對不對? |
發言片段: 36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
發言片段: 37 |
林委員俊憲:所以我覺得中國有點針對臺灣封鎖,因為電纜是我們對外聯繫的一個很重要的網路系統,所以會不會是針對臺灣海纜有計畫性地、蓄意地破壞?修理一條電纜要多少錢? |
發言片段: 38 |
陳主任委員耀祥:要看損壞的狀況,這個個案…… |
發言片段: 39 |
林委員俊憲:這次損壞兩條預估要花多少錢? |
發言片段: 40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要問中華電信才清楚,至少幾千萬元跑不掉。 |
發言片段: 41 |
林委員俊憲:最重要是時間會拖很長,修一條要好幾個月。 |
發言片段: 4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因為維修船是國際性的,且原則上是以國際海纜為優先,而我們的部分是被界定為國內海纜,所以順序在後面。 |
發言片段: 43 |
林委員俊憲:如果像過去5年斷了30次,平均2個月就有1次,我認為不可能都是意外啦!而且海纜的位置大家都很清楚。 |
發言片段: 44 |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
發言片段: 45 |
林委員俊憲:未來有沒有什麼樣的作為來因應? |
發言片段: 46 |
陳主任委員耀祥:目前來講只能夠請海巡署加強查緝而已,另外一個方法就是有關定點監控要如何處理的問題。 |
發言片段: 47 |
林委員俊憲:所以勾斷就算是我們倒楣,也沒有罰則?我們沒有相關法律來規範嗎? |
發言片段: 48 |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以往都是用求償的方式來處理,中華電信曾經也有求償過,不過案子非常少。現在最重要的是抓不到人,這次就可以看得出來,當我們的海巡署要去執法時,對方的海警船就出來了,變成我們沒有辦法去處理。 |
發言片段: 49 |
林委員俊憲:那何必修法?NCC還說是不是要修法,修法有用嗎? |
發言片段: 50 |
陳主任委員耀祥:當然要修法,因為除了馬祖以外,我們其他地方都還有海纜。 |
發言片段: 51 |
林委員俊憲:依據電信管理法相關規定,針對破壞通訊設施,如果破壞的是機房或通訊中心有罰則,但受罰的部分並沒有包含破壞海底電纜,所以現在你要增列納入嘛。 |
發言片段: 52 |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我們現在跟數位部共同來提案修法,就是要將海纜的部分納入。 |
發言片段: 53 |
林委員俊憲:我覺得這應該要跟中國相關單位提出非常嚴重的交涉。 |
發言片段: 54 |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我們有跟陸委會這邊…… |
發言片段: 55 |
林委員俊憲:這個很明顯,不大可能都是意外,你個人也認為蓄意破壞的可能性很高,是不是? |
發言片段: 56 |
陳主任委員耀祥:從目前的情況看來,可能性不小,我只能這麼說。 |
發言片段: 57 |
林委員俊憲:另外要跟主委探討一下5G的部分,現在三大兩小的電信合併案大概也進行了一段時間。我先延續一下剛才邱顯智委員所提到的,現在網路詐騙的部分,NCC大概也沒什麼角色扮演吧? |
發言片段: 58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在堵詐的部分也做了不少事情,只是因為我們不是裁罰單位,我們是督促…… |
發言片段: 59 |
林委員俊憲:最近這一次,我覺得刑事警察局有點推卸責任,但它今天沒有列席,它有電信警察、網路警察,如發生網路詐騙的話它要去抓,但它現在說各單位都沒有裁罰。我認為這次發生的不是個資外洩,而是有人設一種釣魚網站,以前也有發生過,有人假冒謝金河、有人假冒吳淡如,就是假冒一些社會名人來跟民眾互動、騙個資,請問在上述狀況下,謝金河是受害者還是犯罪者? |
發言片段: 60 |
陳主任委員耀祥:他是受害者。 |
發言片段: 61 |
林委員俊憲:他是受害者啊!現在有一些電商或網路公司假冒他去設一個假網站,有人就會上當點進去,而相關單位就要去破案、要去抓假冒的人啊!它現在卻叫政府單位去處罰這些電商或網站。 |
發言片段: 6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個資只是一個問題,重點還是犯罪的部分。 |
發言片段: 63 |
林委員俊憲:對啊,刑事警察局要去抓嫌犯啊!但是它又抓不到,就說相關單位怎麼沒有處罰,我覺得刑事警察局推卸責任實在是莫名其妙!是不是? |
發言片段: 64 |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發言片段: 65 |
林委員俊憲:如果有人假冒吳淡如,你要不要罰吳淡如、要不要罰謝金河?結果反而還去問謝金河為什麼被假冒、為什麼沒去阻止,真的是亂來! |
發言片段: 66 |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
發言片段: 67 |
林委員俊憲:他是受害者耶!對不對? |
發言片段: 68 |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錯。 |
發言片段: 69 |
林委員俊憲:我要架一個假網站,假冒我是陳雪生,大家來交朋友,讓你把個資給我、電話給我,我取得這些資料,那陳雪生是否要受罰?真是亂來!所以我覺得你們在跨部會討論事情時要去抓重點,我看最近所謂的個資外洩根本就是行政不力,然後在亂推責任。 |
發言片段: 70 |
陳主任委員耀祥:它是犯罪問題。 |
發言片段: 71 |
林委員俊憲:你們應該去查到底是誰架設假的網站、誰在欺騙,基本上這是網路犯罪,他是用釣魚網站,並不是所謂的個資外洩問題。 |
發言片段: 72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網路犯罪的共犯其實滿多的,這應該可以去查。 |
發言片段: 73 |
林委員俊憲:而且從以前到現在層出不窮,政府也沒什麼能力嚇阻,沒辦法有什麼破案成績,交通部、NCC、數發部等各單位都沒有裁罰,莫名其妙! |
發言片段: 74 |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委員。 |
發言片段: 75 |
主席:林俊憲委員我跟你講,你說海纜的問題要處罰,我改天帶你到海上,你抓個鬼啦!抽砂船根本連牌子都沒有,要處罰誰? |
發言片段: 76 |
林委員俊憲:那是算我們倒楣嗎? |
發言片段: 77 |
主席:比海盜船還…… |
邱顯智委員,民進黨兩位委員有急事,是不是讓他們先發言?還是先處理你的提案? |
發言片段: 78 |
何委員欣純:好啦,我們先發言,再處理你的提案。 |
發言片段: 79 |
主席:可以嗎? |
發言片段: 80 |
邱委員顯智:好。 |
發言片段: 81 |
主席:兩位委員先發言完畢再處理,何委員欣純及陳委員素月發言完畢後,休息10分鐘。 |
請何委員欣純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78 |
---|---|
meet_id | 委員會-10-7-23-3 |
speakers | ["陳雪生","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傅崐萁","邱顯智","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蔡培慧","魯明哲","許智傑","林楚茵","王鴻薇","游毓蘭","鄭麗文","劉世芳","劉櫂豪","邱臣遠","林靜儀","陳歐珀","孔文吉","張其祿","賴香伶"]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3-15"] |
gazette_id | 1122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