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525
發言片段: 0 |
---|
何委員欣純:(10時31分)主委,在進入我今天的質詢之前,剛剛時代力量陳椒華委員提出媒體報導,聽說你涉及一個案件,被列為被告,是真的嗎? |
發言片段: 1 |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發言片段: 2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曉得,我也是剛剛看到新聞報導。 |
發言片段: 3 |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自己也不曉得,如果你真的列為被告,你的態度如何,這要講清楚說明白。 |
發言片段: 4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依法處理,應該是有人檢舉或其他因素,到底這是「他字案」還是「偵字案」,目前我並沒有接收到任何相關訊息。 |
發言片段: 5 |
何委員欣純:你也還沒有收到相關傳訊、傳證的文件? |
發言片段: 6 |
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沒有。 |
發言片段: 7 |
何委員欣純:剛剛陳委員指出,按照媒體報導,主委被列為被告,而且是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瀆職,這是很嚴重的事情,所以第一個,主委你的態度一定要明白表示;第二個,我們的清白要自己捍衛,認真、直白地說清楚,這是對自己的尊重也是對國人應有的態度,好不好? |
發言片段: 8 |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 |
發言片段: 9 |
何委員欣純:下一個問題,我給主委看一下影片,這是我在網路上看到的。為什麼我會講這個是因為最近韓國爆發民間中製監視器畫面外流事件,有很多藝人因為進去這間診所被拍攝到,影片外流,藝人都受害。 |
這個監視器的系統是中國海康威視製造,為什麼我會講這個?現在網站Insecam都還存在,它號稱在全世界很多國家有很多即時連線,可以即時看到這些監視系統畫面,而且網站上的說明欄是簡體字。它可以看到什麼東西你知道嗎?全臺灣有總共有593個點,公共空間也有,私人空間也有,網路上統統沒有任何安全機制,只要點進去就全部看得到。我現在也看得到某個辦公室,很多巷弄、私人空間也看得到,簡報上的影像是住家,街口也看得到,這個街口是公家機關的監視系統,可是它竟然也被連線到這個網站上,統統看得到,而且是正在進行中。 |
我為什麼要特別提這件事?這個網站從2016年就有媒體報導,如今有593支監視系統是被連線到網路上面,這個問題目前都沒人處理。主委,你認為這個跟你有沒有關係? |
發言片段: 10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是資安的議題。 |
發言片段: 11 |
何委員欣純:不是資安的議題而已。 |
發言片段: 12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資安的議題。 |
發言片段: 13 |
何委員欣純:你要跟數發部有一個聯席會議,因為NCC本身對監試系統、有關終端設備電波是否會損害電信業設備或擾亂電波秩序,在你們的審查辦法裡面只有這個東西,沒有審驗木馬程式或軟體漏洞。 |
發言片段: 14 |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對於所謂的資通訊設備是做形式驗證。 |
發言片段: 15 |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所以我才會指出來,就是因為你們只是形式驗證。 |
發言片段: 16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議題應該是這樣處理,第一個,從它的源頭來,形式驗證、資安驗證本來我們就有在處理。 |
發言片段: 17 |
何委員欣純:我看到這個網站,上面所有的公共空間、私人空間,甚至還有人在裡面,包括老人家、住家裡面的人在做什麼事情,全都露!看到這個畫面時我覺得很震撼,而且從2016年有媒體揭露到現在,臺灣政府部門各單位沒人處理,很多被看到的人可能都不知道他被看到。 |
發言片段: 18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基本上是禁用中國的傳輸設備、網路設備,委員所提的這個議題應該是比如地方政府所使用的監控設備沒有更新、更換,甚至是晶片或安全層級沒有更新、升級,才會出現這個議題,這其實是從2012年就開始處理的事情。 |
發言片段: 19 |
何委員欣純:你又講到從2012年開始處理,2016年有媒體報導,但到現在2023年,問題還是存在,沒有解決!你不能說這跟你沒有關係,怎麼會沒有關係? |
發言片段: 20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沒有說跟我們沒有關係,只是這個基本上要跨部會處理。 |
發言片段: 21 |
何委員欣純:是,所以我今天就是在此具體要求你跨部會,找數發部、刑事警察局,第一件事情是先清查這600個影像外流的原因,他們是如何連結、如何外流?第二個,相關終端設備、晶片、零件等等,是不是有涉及資安跟隱私外流的風險?你剛剛說從2012年行政院就有宣示、指示、要求,但地方政府有沒有做到我不知道! |
發言片段: 22 |
陳主任委員耀祥:2016。 |
發言片段: 23 |
何委員欣純:剛剛我說的這件事在2016媒體就已經揭露,可是到現在2023,沒有人處理、沒有人管理,甚至被監控的臺灣國人可能連他自己的隱私外洩、被監控都不知道。 |
發言片段: 24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個非常嚴重沒有錯。 |
發言片段: 25 |
何委員欣純:這是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我再敘述一次,網站上的簡述是用簡體字,所以這個應該要清查清楚。 |
發言片段: 26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國安議題。 |
發言片段: 27 |
何委員欣純:這是國安議題,但你也要跳出來,主動的跨部會去做。 |
發言片段: 28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請國安會和數位部來指揮處理。 |
發言片段: 29 |
何委員欣純:我也會跟行政院講,這真的是很嚴重的問題。 |
發言片段: 30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國安議題。 |
發言片段: 31 |
何委員欣純:接下來的是今天有很多委員,包括我也很關心,現在詐騙橫行,甚至連柬埔寨的總理都收到詐騙簡訊,聽說還來自於臺灣,這真的有失國格,真的是臺灣的恥辱。因此,我們就要想,安裝反詐騙app的進度如何?我上個禮拜有質詢過數發部部長唐鳳,他說為了反詐騙,數發部跟NCC在行政院主導下要公私聯防。數發部說對於app的開發,他們在專業上、技術上可以協助,但是NCC的角色剛剛有其他委員提到,有關手機電信業者,NCC如何透過公權力要求電信業者可以公私合作,讓國人意識到要怎麼反詐騙、怎麼杜絕詐騙電話?第二個,在機制與硬體上,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反詐騙app給國人,讓電信業者也可以配合,共同在手機、在詐騙源頭就可以提醒國人?唐鳳部長跟我講說NCC要做了,我不知道NCC現在跟電信業者喝咖啡、開會,做到什麼程度了? |
發言片段: 32 |
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我們會跟數位部共同合作做這件事情。 |
發言片段: 33 |
何委員欣純:我知道,但是要怎麼做? |
發言片段: 34 |
陳主任委員耀祥:第一,目前是自願性的而已,如果要公私協力的話,因為是自願性,比如說你要不要裝所謂的防詐的軟體?最重要是說…… |
發言片段: 35 |
何委員欣純:第一,如果你有宣導出去,如果這個防詐騙app是好用、好安裝的,電信業者也願意配合的話,國人一定會願意安裝啊! |
發言片段: 36 |
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督促電信業者來落實這一塊。 |
發言片段: 37 |
何委員欣純:要怎麼督促?我現在要問的是,你怎麼督促電信業者?具體的作法是什麼?防詐騙、反詐騙app這個程式不難,但是也要電信業者願意配合,甚至在源頭,當國人在購買手機或是在申請門號的時候,我們就可以進一步的公私聯防、進行宣導、安置啊! |
發言片段: 38 |
陳主任委員耀祥:跟委員報告,基本上我們可以先從服務契約的部分著手,希望電信業者在販售手機或者提供這個服務的時候,以及民眾在申請門號的時候,可以請消費者同意,然後送他所謂的反詐騙app,用這樣的方法去處理這個部分。 |
發言片段: 39 |
何委員欣純:那要做啊,這是一件好事啊!什麼時候你要邀請電信業者,像我剛剛講的,像你剛剛講的,儘快於一個月內讓我知道進度,讓我們國人可以知道,在我買手機、申請門號時,我可以同意電信業者安裝反詐騙app,好不好? |
發言片段: 40 |
陳主任委員耀祥:送他們反詐騙app。 |
發言片段: 41 |
何委員欣純:OK,謝謝。 |
發言片段: 42 |
陳主任委員耀祥:謝謝。 |
發言片段: 43 |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78 |
---|---|
meet_id | 委員會-10-7-23-3 |
speakers | ["陳雪生","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傅崐萁","邱顯智","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蔡培慧","魯明哲","許智傑","林楚茵","王鴻薇","游毓蘭","鄭麗文","劉世芳","劉櫂豪","邱臣遠","林靜儀","陳歐珀","孔文吉","張其祿","賴香伶"] |
page_start | 1 |
meetingDate | ["2023-03-15"] |
gazette_id | 1122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