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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10時52分)各位好。大家都在關注國軍的軍紀事件,我是軍人出身,一個國防部長要管國家的建軍、準備作戰、國家安全、兵役延長、全動法修正、每天的戰備壓力、整個國軍的未來、國家安全,如果我們把軍紀事件天天煩到部長頭上,他就不要幹了,因為他根本就忙不完。局長,這是你的職責,軍紀安全、保防、監察是你的主要職責,我的看法是有兩個關鍵因素,發生這一連串的問題、那麼多軍紀事件,就是部隊的「三信心」出了問題,最直接牽涉到的就是法律事務司,軍審法廢除6年,讓基層幹部不敢管、不想管、不願意管、管不動,小兵、士官等基層軍官動不動就反映你的長官,到「靠北長官」或媒體放話。因為部隊沒有三信心,所以會發生馬祖這個事情、會發生很多事情,動不動就有人爆料、影片傳出去。局長,在三信心的部分,我一直建議你們不要再用過去莒光日那些官網了,這些問題出來,包括指揮系統、主管系統、監察系統、保防系統,加上這些掉槍枝、沒肉吃的後勤系統,統統出了問題,是因為基層的官兵有問題卻不願意跟你們反映,為什麼?因為他沒有信心嘛!認為跟你反映,你也不會處置。局長,你有什麼回應?請簡短回答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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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政戰局楊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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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安:謝謝委員的指導。未來我們當然也要增進官兵對單位的認同、增進對單位的榮譽感、凝聚他們對單位的向心力,在此做個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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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我告訴你,我一再建議局長,整個政戰系統不能再用這種方式來回應委員,你要有具體的作法,讓官兵願意相信他的連長、輔導長,讓他認為跟你報告,你會處置、會解決他的問題,而不是講去看看「靠北長官」,他認為講也沒有用,那就是沒有三信心嘛!如果沒有三信心,你怎麼會掌握情資呢?你的申訴制度如果是今天反映了,4小時之內就回應的話,你看看他們會不會統統到你這裡來反映,我建議你們要有具體的作為,要接地氣,士兵的聲音要聽得到,用這種作為來改變,然後給我一個回應,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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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局長安: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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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法律司司長,關於軍審法,上次我已經提過,我建議國防部要研議恢復軍審法,我剛才講的不願管、不敢管、管不動,這就是基層普遍的聲音,這六年來的軍紀案件、軍法案件幾乎都是緩刑或無罪,有士兵從東引逃亡回來,他沒有犯意,等一下我會請法務部上來。民間的檢察官、司法官根本不了解軍隊,他從外島逃亡回來,按照我們過去的法律,敵前逃亡是唯一死刑,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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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法律司沈司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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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戒嚴時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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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對,戒嚴時期。我在金門當師長的時候還是啊!今天他逃亡是為了幫女朋友過生日,沒有逃亡意圖,所以判無罪,還有一個士官在女性軍官的牙刷上抹上精液,這麼惡劣的行為,結果被判緩刑、沒事!這樣官兵都不怕了,因為沒有軍法,所以恢復軍審法非常重要,請你們慎重去研擬,然後給部長建議、給行政院建議,再沒有軍法,我可以告訴各位,這些軍紀事件會層出不窮!沒有人會怕,因為你判不了我,等一下我要講這個士兵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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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跟委員報告,這個事情我們都有持續在做,我們昨天還跟法務部、全國的檢察長做了很密切的交流,我們持續都有就這些方面來做,這兩年司法機關也都非常幫忙,我們中間對過去的一些見解、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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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我的時間有限,我希望你們能夠把恢復軍審法這件事當作你們最重要的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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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司長世偉:我們一直都有在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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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否則國軍的軍紀、士氣不必搞了,再搞也沒有用,好不好? |
陸軍參謀長,我簡單的問你,據本席所瞭解,你們出了這麼多事,不管是司令也好,你們要承受很大的壓力,據我私下瞭解,國軍的主要幹部尤其是外、離島,他們非常辛苦,他們至少有半年到一年沒有回臺灣休過假,這是不是事實?你不要說哪一個人,就說有沒有這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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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章參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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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參謀長元勲:委員是指今年還是從去年到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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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從去年到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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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參謀長元勲:今年這4個離島,包括金、馬、澎和東引這4個指揮官確實沒有休過1天假,去年因為目前情勢的關係,他們都堅守崗位,但這是該做的,的確休假的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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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我要講,我要讓所有媒體朋友知道,國軍為了建軍、為了備戰、中共擾臺,這些外、離島指揮官,包含本島的空軍、海軍的戰備、巡弋飛彈部隊的輪值,這些重要的主官管多久沒有休假了?這符合人性嗎?我要求國防部和陸軍司令部,他不能回來休假是基於他的職責、榮譽、尊嚴,我佩服,我們過去也是這樣幹的,但是你們可以有很多折衷的辦法,比方說可以眷探、讓他的孩子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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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參謀長元勲:這已經有在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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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很多官兵也被影響休假,怎麼辦?可以鼓勵他的家人、女朋友過去,也可以促進外島的觀光。如果現在就搞成這樣,拖到3年、5年以後才打仗,這些官兵先跑光了,這是人性化的領導,我希望陸軍,也建議邱部長要重視這個問題。該休假就休假,要打仗就回去,不然的話怎麼維護士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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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參謀長元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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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參謀長請回。 |
接下來請陸委會、法務部、內政部警政署、海基會一起上來。我先問陸委會,因為本席曾經在退伍之後到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擔任秘書長,我親自遣返過二批次偷渡客跟刑事犯,親自解送他們到馬祖,跟大陸的公安一起交接、會銜、簽署,把人交過去清點完,我瞭解這個過程。金門協議在1990年簽署,是因為偷渡客的遣返是原船遣返,還是併船遣返,發生海難事件違反人道,所以兩岸有金門協議。當初簽署金門協議的時候,是紅十字總會前會長陳長文先生擔任海基會的秘書長,他親筆簽的,所以過程我很清楚。但是今天金門協議的對象只有偷渡犯、刑事犯、刑事嫌疑犯的遣返作業而已,偵訊什麼的都沒有,後來我們才成立了兩岸共打這個事情,兩岸共打協議在2009年簽署,就是因為金門協議不足,只有這幾個類別可以遣返,它只管遣返,不管調查,因為不足,所以才簽了兩岸共打協議,裡面講的更多了,包含犯罪情資、調查採證、司法文書等等都有,但是今天大家都搞錯方向,一直問國防部長他到底是不是叛逃、逃亡,但其實都不是他們的事,這是你們的事。依據兩岸共打協議、依據金門協議,請問這個兵,不管他是逃兵還是投敵,他的屬性是什麼?他不是金門協議、兩岸共打協議的性質,對不對?是不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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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陸委會詹副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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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案子相關的情形還沒有辦法釐清,所以要等到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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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因為我的時間很有限。我簡短講。現在因為屬性不定,我剛才講的金門協議、兩岸共打協議裡面的這些類別、樣態,他都不具備,他不是刑事犯、他不是偷渡客,他也沒有刑事犯的嫌疑,都沒有,所以這位士兵將來不管遣返、收回來或是怎麼樣,適不適合用金門協議或是兩岸共打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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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要雙方到時候再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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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雙方去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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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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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再回到軍審法的部分,現在我從媒體看到的,剛才陸軍參謀長也回答了,你的通緝令今天送金門地檢署,金門地檢署依據事實認定犯罪的事實,它只能認定,然後送金門法院,由金門法院來判定他是什麼罪名,之後才來討論你的共打協議。如果這時候沒有軍審法,我真的不知道司法機構的檢和院能不能瞭解軍中的屬性,以及其中的政治敏感度,所以今天我們要等金門法院判定他的罪名,才能啟動兩岸所謂的共打協商,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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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林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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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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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是不是這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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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兩岸是有共打協議,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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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不是說共打協議沒有錯,現在我講的是行政程序、司法程序,檢察官調查完事實要幾天我不知道,調查完事實送給金門地方法院,由院方判定他的罪名,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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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跟委員說明,第一個,如果收到憲兵隊移送來的資料,檢察官會根據卷證裡面的資料詳細來審酌,至於程序上怎麼走,他會依法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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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依法嘛!我現在問的是程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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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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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我只告訴你說,金門地方法院判定罪名之後,才能進入所謂的金門協議或是兩岸共打去跟大陸協商。現在這件事情在大陸,根據媒體報導,它已經變成不是海警的事,而是軍方的事,廈門臺辦、福建臺辦已經發現不是它的問題了,要往北京送了,所以這是陸委會、海基會你們的責任,不要天天去逼國防部,問說什麼時候把人領回來,國防部領不回來的,是你們要去協調,協調有三種方式,我可以給你們建議,短時間政治敏感他不放人回來,可不可以協調商量讓家長去看他?這是一個方式,現在聽說家長有去申請,目前他們沒有同意。第二個,我們的檢調單位到那裡去偵訊,可不可以?過去有過這個紀錄,我親自帶過偷渡客遣返,有依這個共打的協議處理過,很多方式可以解決,至少要見到面,連兵都沒見到,你叫國防部怎麼回應?他到底是投敵、叛逃、逃亡還是落海,國防部根本沒有資格講話,根本沒有聯絡管道,都是聽你們講。連陸委會主委都說你們有聯絡,但什麼管道不知道,這像話嗎?這是公部門嗎?所以我想請你們好好地把這件事做好,這是你們的責任,是國安會的責任。 |
我再請部長上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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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你的時間已經超過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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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馬上,我只講最後一個結論,大概給我30秒就好了。真正的問題在兩岸之間要戰爭還是和平,如果把這個前提搞定了以後,這些事情都好商量、好解決,所以請部長參考一下這個月全球防衛雜誌463期的期刊,刊登了我一篇戰爭與和平的選擇,其中內容主要是談延長1年兵役所產生的問題,當時我也呼籲蔡總統,他曾經正式宣示過追求和平、避免戰爭,兵戎相見不是我們兩岸的選項等等,他都說過。我也在總質詢問過蘇貞昌前院長,他也認同追求和平、避免戰爭的國家戰略。大家要從這個角度來解決的話,如果我們國軍或者國家的戰略是確定這樣子,那這些問題都很好協商、很好解決,請部長參考一下,也請部長簡單回應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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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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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的確,雖然我是軍人出身,我們也不願意戰爭,所以我也在公開場合表達過很多次,愛好和平是大家的通性,但我們要和平的話,對我們軍人來講,我不能接受屈就當中換來的和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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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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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所以我們該要做的戰備、備戰,這是我們的本務,我們雖然不願意戰,但我們職責所在,如果一旦大敵當前,我們非戰不可,所以我們從來沒有挑釁,我們完全是被動的,但我們一定還是要做好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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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非常感謝國防部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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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斯懷:我希望部長建議蔡總統,追求和平一定要拿出手段來,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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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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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吳斯懷委員。 |
接下來請林委員靜儀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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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5-5 |
speakers | ["蔡適應","林昶佐","邱臣遠","江啟臣","羅致政","陳以信","吳斯懷","林靜儀","劉世芳","王定宇","廖婉汝","馬文君","楊瓊瓔","李貴敏","林德福","游毓蘭","陳亭妃","郭國文","李德維","趙天麟","王鴻薇","孔文吉","陳椒華","湯蕙禎","何志偉","陳明文","張其祿"] |
page_start | 245 |
meetingDate | ["2023-03-15"] |
gazette_id | 1122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8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國家安全 局、大陸委員會、法務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移民署及警政署報告「陸軍金門防衛指揮 部上等兵失聯事件」,併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列席,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8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