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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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11時21分)部長好。我相信部長擔任國防部長,還是很多現役軍人的大家長,其實壓力會很大,但我們是全力支援有關國防部所有的戰備本務,與其談上兵的問題,對於國防部的業務報告,我們每個字都拜讀得非常清楚,有關美國國防授權法在強化臺美軍事合作的部分,我想要請教部長的意見,在2023年財政年度的國防授權法,我相信部長應該很知悉,其中有提到幾項,包括軍事貸款、無償軍援、建立「區域應變軍備庫」、國際軍事培訓與合作、提取國防庫存援臺、擬定多年期計畫及對臺軍售快速批准的部分,請教一下部長,對於這部分您是不是有所瞭解?因為臺美的軍事合作是非常密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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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防部邱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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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委員好。我們的交流相當密切,針對最近的環境和整個時局,尤其是俄烏戰爭以後,都帶給各國新的啟示,這個授權法原因在哪裡呢?因為我們發覺假使臺灣一旦作戰的話,周邊環海會被封閉,欠缺的就是後勤資源、戰略資源,如果有所欠缺,戰爭就沒辦法持續,所以我們反對戰爭,但我們不能不準備,這是備戰的一環。假使要備戰,我們已經發覺的問題,如何來解決?就是把戰備物資的存量增加,包含了油、彈,只要是戰略物資,哪怕是民生用品都要增加;但想要增加的話,我們有沒有這個能耐?以前我們採購軍品有一定的數量,包含訓練用跟戰備存量使用,但我們現在已經發覺一旦作戰,戰備存量要大量提升,所以會有這種顧慮,才會進入到將來要增加的問題。至於增加在哪個點?增加什麼項目?一定有個原則,這個項目一定是針對我們要用的,不要變成誤會,說別國把彈藥、裝備放我們這邊,這是講不通的,一定是我們可以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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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是,媒體上的報導是斷章取義,我們如果仔細看一下國防授權法中講得非常清楚,我相信未來的臺美軍事合作,應該是更密集,而且是按照美國既定的法律授權,臺灣在臺美軍事交流上也是按照我們自己的國防戰備本務來進行。 |
另外,我想再問一下,有關兩個營級單位赴美交流、推動的部分,部長大概也非常地清楚,可否請部長再說明一下,是不是真的預計在今年下半年派遣陸軍542旅及333旅兩個聯兵旅的營級單位赴美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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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我先跟委員報告,交流的層級是逐漸在提高,原因在哪裡呢?因為戰鬥跟戰術層級有所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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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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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軍中說的戰鬥,不管是城鎮戰、濱海作戰,這是鬥的層級。現在經過那麼多年,我們發覺這部分做得還不錯了,可以再提升,而提升到戰術階層的話,這些人不見得統統都去,因為戰術階層有指參作業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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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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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還有後勤補保的人員及情報蒐集的人員,但在鬥的階層是沒有的,他完全在戰場上活動;到術的階層,有些人員層次已經提高,這是交流後滿大地進步,特別做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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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所以部長也不否認下半年會有營級單位的移地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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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對!我們很樂見,而且我們也已經努力很多年,至於是多大的規模,報紙講的不見得是對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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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沒關係,我想國防部應該是比較低調來處理,也要符合我們跟美國之間推動的進度,不能高調,但是有關安全通訊演練的部分,或者是有沒有可能未來會邀請臺灣的海軍來參加RIMP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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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部長國正:這也是未來要考慮的方向,有這個徵兆,但是目前還沒有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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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多爭取,因為從國防部的業務報告,不管是區域的和平穩定,或是抵禦中國要到第一島鏈、第二島鏈,他們的戰力一直在威懾,我相信我們未來會有更多的合作空間。 |
我先請教一下國安局副局長,今天的報告雖然很簡短,但是你有特別提到,本案涉及現役軍人失聯的部分,是為了防範中國對臺採「打擊政府威信、製造社會對立跟妨礙施政節奏」,你認為這是認知作戰的一環,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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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國安局陳副局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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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進廣:委員好。我們不得不防範,因為目前我們沒有掌握到該員士兵任何的發言,所以我們在整個細部的查察部分,如果有一些揣測的狀況,容易落為他們操作認知作戰、分化的把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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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是,所以就你們的分析或所獲得的資訊來源中,會不會認為中國會藉此當成是一個認知作戰來操作,以分化臺灣民心士氣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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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進廣:我們從過去的案例,不排除有這樣的可能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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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並不排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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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進廣:對,所以我們已經展開相關的偵訊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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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們希望大家應該要團結一致,因為這件事情不會是只有國防部,也不會只有金防部本身,現在這個人已經在中國大陸,有若干其他的管道,不管是官方、非官方或是其他的民意代表,他們都有不同的管道,但這是否屬實,目前為止我們的官方都還沒辦法證實,所以我還是想要特別提醒一下,關於他們的思想滲透跟訊息操弄,這是你們自己在國安局報告中所說的,為了要分化內部,這要特別強調,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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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局長進廣:是!感謝委員的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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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再來問一下陸委會及法務部。請教一下詹副主委,就你所瞭解的訊息,不管是各方面的訊息,至少這位上兵是還存活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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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陸委會詹副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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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對,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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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他被關押在中國大陸的內部?還是他是一個自由之身,可以對家屬或對外進行聯絡?還是他是保持沉默的,不想講任何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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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這個我們並不清楚,但是根據過去的一些案例,他應該是受到他們的管制,然後在處理他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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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按照我們臺灣的法律來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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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是他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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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是指用法律的術語來講,可能叫作收押禁見,對不對?我不曉得中國的用語是什麼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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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類似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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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再請教一下陸委會,因為你也擔任過海基會高階的幹部,在過去一、兩年當中,中國大陸偷渡客到臺灣來,我們當時的處理方案是什麼,你可不可以稍微講解一下?因為我手頭上知道的,好像是有兩位到三位,在海基會或對岸的海協會曾經處理過這部分,你可不可以告訴我,是根據什麼樣的機制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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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去年就發生了兩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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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分別從金門跟臺中港上岸,對不對?我們按照入出國移民法,即他們是偷渡來的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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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我們移送司法機關,檢察官就會偵訊,偵訊之後就會處分,包括有一位緩起訴、有一位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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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有一位緩起訴、有一位判刑兩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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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是,去年5月發生的事情,執行完畢之後,今年1月才遣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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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所以陸籍人士乘坐橡皮艇企圖登上金門,這位陳姓上兵是穿著救生衣,游到由海警撈起的地方,我們也不太確定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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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不太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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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再請教一下,未來在遣返或者是在其他相關的法律程序上,有沒有可能按照這樣的案例來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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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不排除,但是要看偵訊完畢之後,他們覺得適用的管道跟我們覺得適用的管道,雙方再來磋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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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好,我希望在非官方或是半官方的管道上可以把訊息弄清楚,有適當的訊息可以對外的話,也請海基會或陸委會再說清楚講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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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副主任委員志宏:好,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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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畢竟臺灣是個法治國家,我們不能憑空臆測,或是有任何媒體放個風聲大家就團團轉,我想這樣不好。 |
我再請教林錦村次長,你在法律上面是非常專業的,現在的現役軍人逃亡通緝暨死亡相驗案件處理流程是在103年8月8日公布的,我追溯這個流程公布的處理過程當中不是只有國防部,也包括陸委會、法務部,雖然它是一個行政命令的發布方式。請教現在國防部的處理流程,在這個上兵失蹤之後,他們請憲兵開始偵蒐或偵辦案件,到現在我們能用什麼方式發布?他是逃兵、不假或離營,哪一種會比較適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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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法務部林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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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誠如剛才國防部所說,金門憲兵隊會把這個案件的相關資料送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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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什麼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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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應該是昨天送到金門地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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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已經送到金門地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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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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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可以對外講國防部送上來的理由是什麼,還是只是詳細敘述有人失蹤了,要拜託你們查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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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按照檢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與軍事機關聯繫要點第八點,他們會將查證後的相關基本資料送地檢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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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相關基本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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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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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就是姓名、身高、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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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還有譬如我們有規定現役軍人逃亡案件的原因調查報告表,要檢附這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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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因為沒有得到本人的真正資訊,所以我們現在沒有辦法確定他是不假、逾假、離營或者叛逃等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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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我想委員應該很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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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我可不可以知道一下金門地檢署在偵辦的時候會朝著哪個方向偵辦?因為你找不到當事人來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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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我所知道的是他們是用軍人離去、不就職役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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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什麼?對不起,您再重複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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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就是陸海空軍刑法第三十九條跟第四十條的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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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用陸海空軍刑法的規定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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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對,第三十九條跟第四十條,現在案由是這個,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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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可是現在適合用陸海空軍的規定處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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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跟委員說明,第一個、因為他是現役軍人;第二個、因為現在案件還在金門地檢署偵辦當中,偵辦的結果到底是用什麼法條起訴,我們尊重承辦檢察官調查事證之後依法做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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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當然在偵辦的過程當中,個案及偵辦過程一定不太能夠公開,就你所瞭解的時序,大概什麼時候可以處理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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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委員應該知道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中有規定到,如果逃亡或藏匿者得通緝之,至於什麼時候通緝,檢察官也是要詳細審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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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可是大家都知道他失去人身自由了啊!對不對?他只是不是在臺灣的主權管轄範圍之內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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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因為個案還在由檢察官偵辦當中,所以我們完全尊重檢察官依法所做的決定跟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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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目前為止,我希望不管是陸委會或法務部,都能在後面的法律程序進行上協助國防部,或者是跟對岸的半官方或官方組織做比較好的溝通,因為焦慮的家長當然希望孩子可以平安歸來,我們也不希望節外生枝造成剛剛所說的,他藉此被當成是認知作戰的主要標的物,反而造成兩邊的困擾,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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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錦村: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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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世芳:好,謝謝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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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因為剛才有宣告過,現在的時間是11時34分,我們休息到11時40分,謝謝大家。 |
休息(11時34分) |
繼續開會(11時4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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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
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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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35-5 |
speakers | ["蔡適應","林昶佐","邱臣遠","江啟臣","羅致政","陳以信","吳斯懷","林靜儀","劉世芳","王定宇","廖婉汝","馬文君","楊瓊瓔","李貴敏","林德福","游毓蘭","陳亭妃","郭國文","李德維","趙天麟","王鴻薇","孔文吉","陳椒華","湯蕙禎","何志偉","陳明文","張其祿"] |
page_start | 245 |
meetingDate | ["2023-03-15"] |
gazette_id | 11228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801_00007"]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邀請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二、邀請國防部部長邱國正、國家安全 局、大陸委員會、法務部、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內政部移民署及警政署報告「陸軍金門防衛指揮 部上等兵失聯事件」,併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列席,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8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