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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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12時28分)主委,上次本席質詢過你,但是從上個會期到這個會期,和鏡電視相關的案件一樣還是在NCC審理,感覺上並沒有任何進度,而且連續兩天新聞報導,連您本人都被北檢列為被告。士林地檢不僅將您以貪污治罪條例及瀆職罪列為被告,並針對相關的當事人裴偉,往背信罪的方向調查,過去的三董一監也先後接受傳喚,到地檢署做出相關證詞。 |
這個案子發展到今天已經變成一件相當嚴重的醜聞,甚至是弊案,對NCC的形象、威信、公信力已經造成非常嚴重的打擊。第一個問題請教主委,你有打算請辭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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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游委員毓蘭代):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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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好。今天早上的新聞報導我還沒有看到,本會在審理鏡電視的案子時,本來就是依法處理,剛才說的這些相關案子,很多都是我們主動移送廉政署或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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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如果是你們主動移送廉政署,再由廉政署送到地檢署,現在地檢署把您列為被告,而且是用貪污治罪條例和瀆職罪,那麼這個問題就很嚴重了。當然,主委,您的意思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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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還有其他民眾檢舉的案子,我記得好像是蔡壁如委員等等也有去檢舉這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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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主委,到目前為止你還沒有接獲來自士林地檢署的相關訊息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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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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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你也沒有任何心理準備,或是怎麼對自己的位子進行調整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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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自認是清白的,沒有什麼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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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請問主委,如果未來你們真的被傳訊,而且列為被告,甚至是起訴,在什麼樣的時間點,您認為自己不適合再繼續擔任NCC的主委?當然,當事人一定認為自己是清白的,那你是不是應該專心捍衛自己的清白,為這個官司努力?因為你是案件的當事人,而且是被告的身分,卻繼續在NCC這個非常超然的機構擔任主委,事實上相當不合適。 |
如果未來相關案件的調查層級往上升高,你是不是應該做出相關的動作?不管是自清也好,或是維護NCC的信用也好,或者是離開您的位子。今天已經有人提出臨時提案,認為您應該迴避相關案件的審理,你可以回答大家嗎?還是你認為不管怎麼樣都要留在NCC主委的位子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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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基本上這是相關的案子,因為有民眾檢舉,地檢署將它列為他字案處理,這部分我們尊重檢察官的職權。但這並不表示本會就有問題,委員也是學法律的,應該知道無罪推定原則,至少在這個案子上,我連被傳訊或是調查都沒有,所以我們非常有信心,也認為自己是清白的,沒有涉入任何不法的行為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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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主委,如果您離開這個位子之後,這個案子馬上就有下文,馬上就可以處理,那麼這個問題是不是更嚴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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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不曉得委員所謂的問題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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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就是鏡電視這個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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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鏡電視的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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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第一個,您通過它的證照,事實上在這個過程中充滿非常多爭議,而且在你們給他們的公文裡頭也列了非常多但書,這也表示NCC的委員會認為要讓鏡電視上架的話,這中間還有很多條件,也充滿了爭議,甚至有不夠成熟的地方,必須等這些但書通通都過關才能真的放心。 |
所以第一個,發照本來就有爭議,過去這一年來,這些但書已經都成立,所以外界很不理解,為什麼這件事一拖再拖,一直拖到今天都沒有結論,NCC為什麼對鏡電視的相關人員如此有耐心,如此愛護、體貼?而不是讓大家感覺NCC是站在守衛相關資源的立場,守護一個中立、超然的媒體環境。 |
對於這樣充滿爭議的案子,你們遲遲沒有辦法下決定,從去年10月要決定,或者是年底要決定,結果都沒有做到,現在已經3月份,我們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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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是因為遵照大會的決議進行相關程序,所以時間才會拖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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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所以主委,本席現在擔心的是,這個案子會不會變成你任內的爛尾樓?到底要在什麼樣的情況之下才有可能落幕?還是只要你在任一天,鏡電視這個案子就永遠沒有結束、定案的時候?這已經引起大家高度的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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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依照行政程序法,任何申請案都有相關程序、時限的規定,所以我們還是會去處理,沒有所謂爛尾樓的問題,這個案子我們都是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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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這個案子已經拖了一年啦!再過一年,蔡總統的任期都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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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在申請的過程中,鏡電視自己也有變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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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可以這樣一直拖延嗎?可以處於這種不確定的狀態,長達一年的時間都不做出定論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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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不是NCC拖延,是因為他們內部股東的問題,包括他們的經營團隊也一直在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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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這些都已經符合你們開出的但書條件,哪一點不符合?難道你們還要等到他們一切都確定嗎?為什麼一而再、再而三的給他們機會,給他們這麼多的耐心、這麼大的空間,有必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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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委員,這裡面有負責人變更的議題,也有資金的議題,基本上他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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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現在的問題就是你們對鏡電視太好、太體貼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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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啦!委員,基本上我們都是依照程序處理,以時間來說,拖這麼久對鏡電視反而是不好的,怎麼會對他們太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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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本來你們是想很快就讓他們過關啦!後來是因為太難看了,也因為有很多委員強力監督,而且還被告到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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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並沒有讓他們很快過關,是依照相關的法律程序處理。我們是依照行政程序把它查清楚,然後再做決定,這樣才符合法律規定,我們是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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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你們要怎麼查清楚?要查清楚什麼?你們又不是司法單位,只要他們符合你們列出的但書,你們就可以收回執照,就應該做出行政處分,而不是查清楚,因為查清楚是司法單位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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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上個會期我們有對鏡電視做出行政處理,我們還是要讓事實清楚呈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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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如果真的要等司法單位把事情查清楚,可能還要3年或5年,難道鏡電視這個案子要放3年、5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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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還是要讓事實清楚,這類的申請案有其程序、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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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你們的角色和司法單位的角色不一樣,但是現在兩者的角色是非常混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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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混淆。我們的行政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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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你們是一個行政單位,當它已經產生這麼多爭議,你們就應該立即判斷,而不是放任,讓案子就像滾雪球一般,連你都捲入刑事調查,這不是我們樂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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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會儘速處理,我們也不樂見這樣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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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堂堂的NCC主委捲入司法調查,其實是很難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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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這是因為民眾的檢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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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本席相信這也不是主委的本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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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對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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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麗文:但是今天發生這樣的事情,你們遲遲不處理,導致您自己官司纏身,而且還繼續坐在這個位子上,本席覺得這對NCC、對國家,乃至於對整個新聞環境來說都非常不公平,而且是非常負面的,你們不能再繼續這樣下去,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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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主任委員耀祥:我們一定會儘速處理這個問題,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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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鄭麗文委員。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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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3-3 |
speakers | ["陳雪生","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傅崐萁","邱顯智","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蔡培慧","魯明哲","許智傑","林楚茵","王鴻薇","游毓蘭","鄭麗文","劉世芳","劉櫂豪","邱臣遠","林靜儀","陳歐珀","孔文吉","張其祿","賴香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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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3-15"] |
gazette_id | 11229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2901_00002"]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29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