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128

發言片段: 0
劉委員櫂豪:(12時44分)主委好,電訊帶給我們很多生活上的便利性,但坦白講也造成我們很多以前沒有遇過的狀況,而且真的不勝其擾,譬如說大家非常關心的詐騙方法,也就是就是透過電信等方法。民間、也包括很多委員提出打詐國家隊這件事,就是因為要防止詐騙、追查詐騙、處罰詐騙不能只靠單一單位,而是要大家群策群力做這件事,畢竟詐騙真的嚴重騷擾到大家的生活。
行政院現在有新世代打擊詐欺行動綱領,也就是針對電信網路方面的詐賭,你們是統籌機關嘛!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通傳會陳主任委員說明。
發言片段: 2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不同分工,我們負責堵詐……
發言片段: 3
劉委員櫂豪:我知道,在電信部分,你們是主責機關啦!
發言片段: 4
陳主任委員耀祥:對。
發言片段: 5
劉委員櫂豪:你們就是管理電信公司,因為現在數位發展部也獨立出去了,所以有些技術業務就分到那邊了。
打詐有3個面向,第一當然就是電信技術上、網路技術上的面向,屬於數位發展部主管。對於電信公司的管理……
發言片段: 6
陳主任委員耀祥:營運部分。
發言片段: 7
劉委員櫂豪:是你們主管嘛!
發言片段: 8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發言片段: 9
劉委員櫂豪:如果是宣導怎麼防治犯罪、或者已經發生犯罪要怎麼追查、偵查等,就是……
發言片段: 10
陳主任委員耀祥:檢調機關。
發言片段: 11
劉委員櫂豪:檢調機關嘛!所以就有三大部門。那我今天針對你們這個部門,在你們的想法裡,有沒有去想如何提高詐騙犯案的成本?簡單來說應該是成本,只要他們的成本包括難度變高或是要花更多錢,誘因就會下降。坦白講,以前若要詐騙比較難想像,因為聯絡要這麼多人要費很多成本,對他們來說不划算嘛!但現在聯絡那麼多人等於只是散彈打鳥,反正對他們來說成本很低,特別是雇用一些涉世未深的年輕人撥電話、傳送網路簡訊等等,成本很低啊!這不叫投資,但反正嫌犯就是認為花10萬元就可能像釣魚一樣釣到不幸被害的人,這樣划得來嘛!
以你們的觀點、立場怎麼看?現在姑且不談各部門各自發展的部分,光就你們的想法,如何要求、請電信公司或你們管得到的這些團體、營業單位,大家配合研究如何提高歹徒的成本?我說的是難度啦!等於把詐騙的難度提高啦!
發言片段: 12
陳主任委員耀祥:剛才也有很多委員質詢這個議題,包括要求我們儘速督促電信業者配合數位部,以及討論將來在門號管理上有沒有可能加入反詐騙過濾軟體這個議題。尤其是協助弱勢,包括老人等等。
發言片段: 13
劉委員櫂豪:那這個軟體要由誰開發?是數位部吧?
發言片段: 14
陳主任委員耀祥:數位部也有。除了數位部開發以外,也有一些現成的,像Whoscall這些……
發言片段: 15
劉委員櫂豪:但看起來、用起來,大家評價好像沒有那麼好、那麼方便。
發言片段: 16
陳主任委員耀祥:反正具有這種功能的軟體應該不少,是可以繼續努力的,國際上也有其他不同軟體存在。
發言片段: 17
劉委員櫂豪:除了軟體以外,你們要不要要求電信公司配合……
發言片段: 18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包括幾個……
發言片段: 19
劉委員櫂豪:例如要怎麼在有詐騙跡象顯現時要怎麼限制歹徒?
發言片段: 20
陳主任委員耀祥:有幾項作法,第一是關鍵字防堵。基本上,我們配合刑事警察局,如果有符合詐欺類型的關鍵字就予以防堵。第二,對於代發簡訊業者,我們再三要求。現在有很多訊息發布是透過代發簡訊業者發送,但代發簡訊業者基本上也是電信業者的客戶。如果代發簡訊業者認為資料有問題仍然接受,那我們當然就要調查這個問題,甚至可以把相關案件移送給檢調單位處理。
發言片段: 21
劉委員櫂豪:代發簡訊業者仍要透過電信公司發送嘛!
發言片段: 22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
發言片段: 23
劉委員櫂豪:大量購買就可以降低成本嘛!
發言片段: 24
陳主任委員耀祥:另外一種就是大量法人或企業電話門號的管制。
發言片段: 25
劉委員櫂豪:我現在要講的就是這件事。畢竟若不透過電信公司,簡訊還是發不出去、電話還是打不出去,歹徒就沒本事把訊息送出去,就這部分,你們要怎麼課以一定的……
發言片段: 26
陳主任委員耀祥:責任。
發言片段: 27
劉委員櫂豪:責任啦!也就是說,就算在現在法律還沒有明文規定的狀況下,業者也要負企業責任,而這項責任要列入將來業者向你們申請換照等等時的評比啊!
發言片段: 28
陳主任委員耀祥:是啊!所以針對評鑑過程,我們正在討論服務契約要怎麼修改,請電信業者共同努力防堵電信詐騙。
發言片段: 29
劉委員櫂豪:而且要課以責任。雖然電信公司不是偵查機關,但如果認為訊息內容很奇怪,就要處理。畢竟大家已經累積很多經驗了,就不應主張這純粹是自由,也不該認為是純粹商業行為。大家累積到現在,對詐騙行為大概都有一定的概念。
發言片段: 30
陳主任委員耀祥:沒有錯,服務不能成為犯罪的溫床。
發言片段: 31
劉委員櫂豪:對,電信業者發現之後,就應該有這樣的義務通知。雖然電信業者不是最後的司法機關,但必須通知有權力的司法單位,看看怎麼調查。只要你們把門檻愈墊愈高,想詐騙、要做壞事的人犯罪成本就提高了。
發言片段: 32
陳主任委員耀祥:犯罪成本就愈高。
發言片段: 33
劉委員櫂豪:主委,你也是學法律的,知道犯罪成本高就能有效嚇阻嘛!
發言片段: 34
陳主任委員耀祥:其實這種網路犯罪、尤其詐欺是跨國性的,臺灣查緝技術已經算是很先進,但還是要繼續努力,把這種犯罪壓下來。基本上,容易受騙的很多,尤其是年紀比較大的長者、甚至小孩,所以我們對這部分會繼續努力。
發言片段: 35
劉委員櫂豪:如同我剛才講的,主委一定要要求。雖然其中牽扯到很多部門,不過最主要與電信公司接觸的單位仍是NCC,你們是真的在管理這些電信公司,電信公司是最重要、而且是唯一的通路與管道啊!歹徒一定要通過它啊!所以這部分我要求你們要持續做好。
發言片段: 36
陳主任委員耀祥:好。謝謝。
發言片段: 37
主席:中午不休息。
請邱委員臣遠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78
meet_id 委員會-10-7-23-3
speakers ["陳雪生","洪孟楷","陳椒華","趙正宇","傅崐萁","邱顯智","林俊憲","何欣純","陳素月","李昆澤","蔡培慧","魯明哲","許智傑","林楚茵","王鴻薇","游毓蘭","鄭麗文","劉世芳","劉櫂豪","邱臣遠","林靜儀","陳歐珀","孔文吉","張其祿","賴香伶"]
page_start 1
meetingDate ["2023-03-15"]
gazette_id 1122901
agenda_lcidc_ids ["11229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交通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耀祥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2901_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