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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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12時6分)次長好。我想和你討論一下校護的事,根據學校衛生法第七條的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護的設置是以40班為標準,未達40班者,應有一名護理人員,40班以上者,至少應有兩名護理人員。在這樣的體制之下,以嘉義來講,因為少子化的緣故,40班以上的學校沒有幾所。過去大家覺得校護的工作量沒有那麼多,但是這次整個肺炎的疫情過後,我們可以看出家長對子女健康狀況的要求力道和過去不一樣,所以校護在學校可能還要幫小朋友量體溫等等,工作量顯然有所增加,因此學校衛生法所定40班的標準是不合理的。 |
還有一個比較不合理的地方是,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附設之幼兒園,如果校內已有專任護理人員的話,可以不再設置護理人員,但是附設幼兒園的班級數並沒有被併入計算,也就是說,有附設幼兒園的學校,其班級數並沒有算入我剛剛講的學校衛生法第七條規定的40班。 |
這裡面產生出來的問題就是,以現在大家事實上對於幼兒健康照顧的要求,這樣的法律規定是不是有一點不符合現況?是否應該檢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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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林次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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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蔡委員好。學校衛生法所稱的「學校」是指各級學校,本身並沒有包含幼兒園。現在的規定是40班以上可以設置兩位護理人員,如果因為減班,沒有辦法達到40班的話,可能就會涉及人員移撥的問題,所以有關是否有機會把幼兒園也納入40班的編制來計算,我們會進一步來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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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這點應該討論一下。事實上現在學校如果沒有附設幼兒園,想要有一定的學生數是有困難的,因為家長可能要讓子女從幼兒園開始,然後再進入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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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幼兒園本身並沒有設置護理人員,但是他們照顧的部分還是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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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照顧是需要的,幼兒是特別需要護理人員的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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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次長騰蛟:所以是不是能夠把幼兒園的部分納入班級數計算,我們會進一步研議看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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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好。 |
接下來本席有一個案件要跟體育署陳情,去年我們嘉義縣辦理全民運動會,針對所謂的健美比賽,當然是依照IFBB國際健美總會的標準辦理,健美選手為了讓自己的膚色接近古銅色,可能會使用膚色劑,而膚色劑當然要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規定就不可以使用。基本上每一個選手他們在比賽前就要去準備,為了符合規定要使用什麼樣的膚色劑,讓自己在比賽的過程中有最好的表現。但是去年全民運動會的時候,我們後來有接到嘉義縣體育會健美委員會、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的健美委員會都陳情說,為什麼選手有自備膚色劑,但是到了現場,他卻只能使用比賽單位所準備的膚色劑?只能用他們的,選手自己準備的都不能使用,我覺得這個過程中是不是有壟斷或是圖利單一廠商的情形,這件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去年我也有向你們陳情,也有正式公文給你們,你們給我的回復是說以後你們會建議他們要去做調整,不過我覺得這樣好像還不夠,你們應該做一個原則性的宣示讓大家知道,到底未來選手還需不需要自己準備?還是以後都你們統一準備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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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鄭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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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體育署在接到陳情之後,在11月1日跟12月8日開了二次檢討會,找了上述委員所提到的縣市委員會來談,基本上有兩個訴求,第一個,要求協會如果這個賽事是跟國際選拔有關的,需要指定廠牌的話,它應該在比賽前的競賽規程裡面就要去進行公告,並準備證明文件。第二個,如果沒有涉及國際賽事的話,就不應該指定膚色劑。是以這樣來作為原則,這部分上述的幾個委員會也都有認同,已經有經過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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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我知道事後你們有檢討,不過這次到底為什麼去限制選手使用自己的膚色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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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他們這一次應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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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這一次到底是為什麼?是誰作出這個決定?我的意思是說,不能事情已經發生就算了,為什麼這次會有這種情形?現場所有的參賽選手都非常不高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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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這次我們有請協會檢討,因為已經公告了,不宜再改,但是我們希望未來協會能夠依照剛剛的兩個原則去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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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好,我覺得這件事以後要督促一下,事實上也不單單只是健美,我們在推動體育發展的時候,有一些周邊的產業,只要它是符合規定的,我們就應該輔導產業要公平競爭,而不能只有單一的,好像它比較占優勢還是怎樣,這樣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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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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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委員易餘: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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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署長好好讓他們做檢討報告,再讓蔡易餘委員知道。 |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及廖委員婉汝均不在場。 |
請陳委員以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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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5 |
speakers | ["范雲","萬美玲","陳秀寳","李德維","陳培瑜","陳靜敏","林宜瑾","張廖萬堅","吳思瑤","黃國書","張其祿","鄭麗文","高金素梅","楊瓊瓔","陳亭妃","洪孟楷","陳椒華","王婉諭","蔡易餘","陳以信","鄭正鈐"] |
page_start | 135 |
meetingDate | ["2023-03-16"] |
gazette_id | 11230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001_00004"]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列席就「強化112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事宜之督導查核機制」進行 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0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