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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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10時10分)部長,我也是一樣的問題,就是賦稅署宋署長於3月1日上任的時候,有對整個臺灣的稅制提出幾個觀點,他認為要用宏觀、遠觀、國際觀來規劃以及調整臺灣的稅制,要傾聽民眾的聲音,認為稅從來不是阻礙,應該幫助臺灣達成更遠大的目標。這當中還談到,你們去盤點了各項租稅政策,要摒棄傳統的思維,所以你們3月15日在財委會的業務報告中還把居住正義列為目標,但你們具體作為就是,屋主為了規避賦稅分割房屋坪數,而修正房屋稅條例,其餘不動產持有稅卻都沒有談。剛才鍾佳濱委員談到了內政部在盤點住宅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租稅優惠,我們想問的是,整個賦稅署、整個財政部對於真正落實居住正義,難道就只有針對規避賦稅分割房屋坪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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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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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第一個,我們防杜規避,就是把房屋分割成小單位,然後讓它在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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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沒有講那個,我不是在講細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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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其他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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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的意思是,你們落實居住正義,難道就只有這一個芝麻般的小方法而已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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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想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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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連內政部都提出了住宅法給房東所得的租稅優惠,以居住正義來講,行政部門有房地合一稅、實價登錄,央行則有信用管制,但是我們必須要說這三個手段是為了抑制購屋的短期炒作,不要讓房價層層疊疊一直炒上去,可是居住正義還有一個目標,是要去化高達百萬戶的既有空屋。因為要去化這些空屋,所以內政部拿出了一個對策,就是住宅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改革。相對地,你們到立法院來,也提出了居住正義的政策目標,怎麼會只是防止規避分割房屋坪數這樣的改革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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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這次也做了房地合一2.0,另外房屋稅對於非自住用的住宅可以有區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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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部長,這些不是我要講的,這只是在抑制炒房。現在還有另外一個是要去化百萬個既有的空屋,就是要讓這些持有多屋的人進入市場,讓需住者都能夠有其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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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也就是提高他的持有成本,即房屋稅的負荷,所以在稅率上會有一些差別的稅率,這個部分可以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訂定差別稅率。第二個是房屋標準單價,我們也督促地方政府應該按實際來做一些調整,讓他的持有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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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這樣的講法好像都是地方政府的問題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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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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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因為房屋稅條例已經授權地方政府針對非自用住宅訂定1.5%到3.6%的稅率,但是現在各地方政府非自住住宅的稅率都調高到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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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這邊的稅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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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六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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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六都最高有到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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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是說五戶以上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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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因為由各個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去訂房屋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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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現在哪一個直轄市政府還沒有通過新的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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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新北。這部分是否可以請賦稅署進行詳細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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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可以。你們第一個手段是希望地方政府自己調高非自用住宅稅率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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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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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是,我們有兩個手段,一個就是調高非自用的稅率,希望戶數多的往現在最高的3.6%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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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我問你現在調的狀況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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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另外還有一個我再跟委員補充,是對稅基的部分,因為房屋稅是包含兩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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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是,土地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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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對。稅基是指房屋現值,因為現在房屋稅是針對房屋現值來課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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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講的這兩件事情好像都跟中央無關,都是地方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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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是我們有定、我們有去督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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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要問你的是,直轄市或者所謂的全國僅有七縣市要調高非自用住宅稅率,現在改革的狀況怎麼樣?你們有沒有掌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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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有。基本上,現在最少十個縣市已經做了,至於沒有做的,我們幾乎每個月會定期去關心他們的執行狀況。目前地方政府跟我們回報,因為他們要提一些相關的案子送到地方議會審議,所以有一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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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你說他們都調了,那代表他們都已經完成地方自治該有的法律程序了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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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第一個,我們請他們調,有一些縣市完成了,有一些縣市沒完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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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對啦!我問你哪個縣市還沒完成?直轄市就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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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像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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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新北是非自用住宅持有比率最高的縣市,現在進度是到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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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據我們的了解,他們現在在擬法案。我可以再給委員更詳盡的資料,會後我可以再補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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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淑芬:我擔心你還搞不清楚狀況。這一些目標就是希望不是只有抑制炒房,第二階段的目標則是要釋出大量、百萬以上的既有空屋,導引到市場裡面,我們要以多屋的人重稅、出租的人免稅、偏鄉免計這樣的概念來釋出這些既有的房屋。事實上,OURs有一個新的建議,它說你們把這個責任都推說要看地方政府,因為這是你講的──不管是稅基的計算或是稅率從1.5%調高到3.6%之間,這些都是地方政府的事,所以人家提出修正房屋稅困難、效果又差,因為地方政府要經過地方議會同意,事實上很多地方議會都是炒房的始作俑者,合理調整稅基很難一蹴可及,所以OURs建議中央課徵囤房特別稅。我希望你們應該可以去研議一下,多屋者重稅、出租者免徵、偏鄉免計,這樣才是真正往所謂居住正義的方向前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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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的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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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要只是謝謝建議,我在選桃園市長時,我的政見之一就是囤房特別稅,其實地方也有相關的法制性,所以我希望中央跟地方一起努力,好不好?去化確實是一個重要的議題,拜託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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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中央跟地方要一起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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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一個月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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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我們提書面報告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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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書面報告,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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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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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林委員思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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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20-1 |
speakers | ["謝衣鳯","曾銘宗","林楚茵","郭國文","林德福","鍾佳濱","王鴻薇","林淑芬","林思銘","賴香伶","江永昌","吳怡玎","吳琪銘","湯蕙禎","沈發惠","賴士葆","劉建國","楊瓊瓔","陳椒華","鄭運鵬"] |
page_start | 57 |
meetingDate | ["2023-03-20"] |
gazette_id | 1123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1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 「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 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 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案;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 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案;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案;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 產局組織條例」案;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廢止「財政部 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 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案;九、併案審查(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 練所組織條例」案;十、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 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十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 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 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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