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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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10時46分)部長早。我想請教有關國產署的土地,這應該是你的專業,我們看到今年1月的新聞,在屏東枋寮有12公頃土地,原本是農民拿來種植芒果,但是因為現在在推光電業,儲能也好、光電板也好,就有業者去跟國產署申請土地承租。我想請教一下,這塊地最後變成設置光電板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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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莊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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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早。首先,光電業要申請國有土地來做光電板設置有一定的流程;另外,我先不講這個個案,就通案來講,如果這個土地已經出租給現耕農民的話,那光電業者也要協調承租人,他願意放棄承租權我們才可能提供給光電業者。如果這筆土地還沒有出租,而現耕農民符合我們現在的出租規定,我們也會提供一個期間讓現耕農民來申請承租的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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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通常是農民優先,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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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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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我再請教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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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至於這筆土地的使用狀況、現行狀況,我請國產署署長向委員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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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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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曾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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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如剛剛部長所提,第一個,如果有租約,一定是要農民同意,然後出具相關轉讓企業的證明文件;第二個,如果還沒有出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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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你不要重複,你只要跟我講這塊地現在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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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這塊地目前因為審查都還沒有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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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是怎樣的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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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光電業者即使拿到同意書,還是要送到地方政府的農業單位做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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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所以是地方政府的審查還沒有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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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對,農業用地的變更還是要審查通過以後,如剛剛講的,要檢具相關的同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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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基本上,就算是先由農民承租,也有可能農民承租之後再租給光電業者,可以這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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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要農民放棄承租權才有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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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放棄承租權,他不能轉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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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他要願意才能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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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他不能轉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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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是轉租,是他要放棄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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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老實說我們跟能源局要資料時,發現國有財產署其實背負了一些壓力,就是要做光電。我們看到簡報上的資料,這是去年7月的統計,你們合計面積已經到達692公頃,這個正確嗎?你直接回答我,現在國產署底下有多少公頃已經規劃做光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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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已經有簽約的大概只有452公頃,因為有一些如剛剛講的,是國產署可能先開給他同意書,他要經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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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同意書大概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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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同意書的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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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沒關係,你會後給我還是你現在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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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現在就可以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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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想請教一下,你們2025年的目標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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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2025年國產署被指定的數量總共是,我們現在是每年度,譬如明年度是264MW,低度利用的農地跟漁電共生是主要的光電來源,因為國產署的土地現在越來越少,早期大概都是以營業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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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之所以問這個,其實我真正想要問的是,如果國產署土地可以找到適合放置光電板或儲能設施的,我覺得非常好,但是以這個新聞的例子來說,我發現許多被光電業者看上的地,其實原本是有耕作物的。我好奇的是,我們先講簽約的452公頃,請問原本有耕作的大約有多少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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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跟委員報告,剛剛講的452公頃裡面,早期屬於農業用地或養殖的加起來大概是38公頃,占所有面積的8.5%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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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像枋寮這個case會算在裡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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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枋寮的案子,其實這個都有在統計,如果是屬於農業用地或是有租約的我們都有統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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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這很明顯,就是他原本沒有租約,但他確實有耕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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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對,這個個案因為他後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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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署長,我老實講,因為我看到的都是類似的新聞,但是你給我的比率非常地低,讓我很難想像,真的這麼低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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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真的,跟委員報告,我們都有統計,包括屏東選區的鍾佳濱委員或莊瑞雄委員都有針對,後來我們整個機制都改變了,就是光電業者還要辦說明會,然後我們還要在地方政府公告,讓符合「82721」的農民先來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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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要講的是很簡單,最後不要變成雖然匡了國有財產署,但是其實底下很多是農地,針對確切簽約的這452公頃,有多少之前是農地,會後請提供相關資訊給我,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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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好,這些數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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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就是真正有耕作事實的,讓我們知道。另外,你們其實有分三個方法,一個是提供申請開發;一個是委託改良利用;一個是由你們國產署來標租,請問各占多少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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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其中最多的大概是委託經營,因為早期做的大面積土地都是營業用地,就是跟經濟部能源局、台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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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那之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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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之後大概一樣都是走委託經營的案子,但是走申請開發,是由個別業者。剛剛提的大面積部分,則都是和政府或台電合作,用一些營業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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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麻煩你把確切數字給我,還有2025年的目標數也提供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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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是,包括各年期的目標數,我們會一起提供給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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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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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署長國基: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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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再來要請教賦稅署,針對囤房大戶,先不說我們的囤房稅還沒有加上去,本來該清查的就要清查,但是去年1月1日到年底,你們預計查核的件數是7,603件,但整年查獲案件只有1,720件,也就是說,大概只占應查核件數22%,是這樣子嗎?就是你們的執行率、可以查核到該查核的比率大概是五分之一,是這樣子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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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財政部賦稅署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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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謝謝委員。我們這是2年的計畫,執行到今年年底為止,而那個統計數字是統計到去年12月底,我們大概已經查了3,200件,其中有一千七百多件是核定要補稅的,補稅金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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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全部有七千六百多件要處理、查核,而你們已經查了三千多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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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對,3,200件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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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預計今年年底可以全部查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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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對,原本就是預計到今年底全部查完,這是一個專案,事實上,國稅局對於所謂的房東,假設他們沒有申報租金,我們都一直持續在關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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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房東部分是另外一個問題,針對囤房部分,我想請教,你們的查核會持續嗎?還是專案查完後就沒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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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其實我們一直都有在查這個部分,只是因為這幾年大家一直在講居住正義,所以我們有加強查核,而那個專案是針對5戶以上者,事實上,就算有5戶以上,也有可能房東並非自住而有出租情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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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你覺得有多少房東有出租情事但卻沒有報稅?有多少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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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應該這樣講,目前有申報租賃所得的件數其實不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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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有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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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對不起,我可能要看一下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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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跟你確認一下數字是不是這個?我們查到的自然人承租大概有三十幾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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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目前我們查到有65萬戶申報房屋租賃所得,然後有116萬筆租金,但是這個租金包含出租給企業和出租給個人,因為我這裡沒有承租對象的資料,所以不知道筆數是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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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我們拿到的其實是你們109年到110年的資料,自然人承租的部分大概只有三十幾萬戶,以臺灣的租屋族來看,絕對不止這三十幾萬戶,其實去年夏天也有一個新聞,就是你們查稅最後只追回了1.5億元,我好奇的是你們如何查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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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我們目前的作法,就是專案查核的作法,會針對一定戶數,譬如剛才委員垂詢的,查到今年年底的這個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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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吳委員,不好意思,署長的解釋可能會有點冗長,是否能讓他們到辦公室跟你詳細說明?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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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怡玎:OK,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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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署長秀玲: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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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接下來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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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20-1 |
speakers | ["謝衣鳯","曾銘宗","林楚茵","郭國文","林德福","鍾佳濱","王鴻薇","林淑芬","林思銘","賴香伶","江永昌","吳怡玎","吳琪銘","湯蕙禎","沈發惠","賴士葆","劉建國","楊瓊瓔","陳椒華","鄭運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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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 ["2023-03-20"] |
gazette_id | 11231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1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財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 「財政部國庫署組織條例」案;二、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 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各地區支付處組織通則」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 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賦稅署組織條例」 案;四、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 止「財政部關稅總局組織條例」案;五、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關稅總局各地區關稅局組織通則」案;六、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國有財 產局組織條例」案;七、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黃世杰等20人擬廢止「財政部 國有財產局各地區辦事處組織通則」案;八、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 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組織條例」案;九、併案審查(一) 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財稅人員訓 練所組織條例」案;十、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 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案;十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 函請審議、(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黃世杰等20人分別擬廢止「財政部金融局組織條 例」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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