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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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委員運鵬:(9時46分)主席、各位首長、各位同仁,大家好。秘書長,如果你有機會擔任大法官的話,我是百分之百祝福,你可以不用回答沒有關係,但是我也希望你把這段時間擔任秘書長在立法院、在各界、在監察院裡面的經驗,未來如果有機會的話,在大法官這樣的場域裡面替國家做一個結構性的檢討。
剛才質詢的林思銘委員是我很敬佩的國民黨委員,法學素養也很好,但是他質詢的內容也是把監察院的功能當作政治平台,我不敢說是當工具,他選擇的案子都是他片面的解釋。只要是民進黨的案子,監察院有調查就說沒真相,就是你們是護航,若是國民黨的案子就忽略不提。
其實以現在民主化、法制化的時代,我一直在講監察院和考試院都應該廢掉了,考試院還可以減人數,監察院卻還在憲法裡面動彈不得,這是臺灣民主化、法制化的一大悲哀,秘書長應該聽我講過好幾次了,我認為新任監委都不做事我最滿意,所以我就覺得今天你們的立法報告計畫很不錯,沒幾頁,沒做事就好了,有做事反而增加困擾,這是我對監察院的期許,統統不要做,避免麻煩,因為三權分立。譬如剛才林思銘委員講的,我覺得每件事情都可以調查,每一件事情都可以移送法辦,根本不需要監察院去調查,如果他講的任何案子裡面有違法、有貪瀆、有不法行為,你們的調查報告又如何?可以做為判刑依據嗎?秘書長,可以嗎?可以因為監察院調查報告說有疏失就去關5年、10年?不行嘛!
所以到最後調查出來,即使是百分之百掌握了裡面所有證據,資料都公開,只要政黨政治覺得這不是我要的結果,你們沒把執政黨修理一頓就是不滿意啊!他也沒有舉出來說到底有哪些掌握的證據你們沒有辦的,沒有!我再講一個,倒過來講,檢察總長黃世銘被抓去關,因為他有罪,但是在監察院的彈劾,秘書長知道狀況是怎麼樣嗎?黃世銘的彈劾案在監察院的結果是什麼?秘書長,你有印象嗎?彈劾沒過,還表決!那個時候是馬英九提名的監察委員,一個已被判刑有罪抓去關的檢察總長,對之前的馬英九總統洩漏機密共串發動一場政爭,彈劾不過!都已經被關,又出來了,彈劾不過!所以要監察院去做這些調查有意義嗎?沒有意義!我倒認為連監察院去調查黃世銘都沒意義啦!因為該抓去關的就抓去關,讓司法去處理了,還輪得到監察院?所以你要注意到監察院現在已經變成政治工具,你怎麼樣查都不會有人滿意,真的,怎麼查都不會有人滿意。所以我說你們不要做,沒做事就是對國家最好的貢獻,當然,我這樣講可能太武斷了,但就是要做有意義的事情,譬如對公務人員和司法人員的彈劾,因為像檢察官、法官時有貪瀆、勾串的行為。人難免會犯錯,不因為他們是檢察官或法官就完全沒有瑕疵,你們必須做這些獨立行使職權,大家都不敢碰的事。剛才有提到檢察官辭職時說,這水很深,檢察總長都不敢講,國民黨就講:「都已經起訴了,辭職了又怎麼樣?」他們也沒有證據說有政治力介入,說不定是起訴完之後才趕快跑,這都是隨人臆想的嘛!對於這種檢察官、法官,一般大家認為他們應該獨立行使職權的不肖分子,你們應該去抓出來,做這個就好了,其他政治案件都不要處理。
有很多的民意代表、政黨、立委,針對某個案子,現在在這邊把你們罵一頓,到某個案子時修理民進黨、修理國民黨,就跑去監察院陳情,要你們去辦,壞的就叫你們做,好的就他們自己留著,我從來不會要求,也從來不會到監察院陳情,你們要辦國民黨中央或地方的事宜,因為到最後沒有人會滿意,所以你們對於政策的事情,儘量少去指指點點,對於公務人員,你們在職權行使上真的要多幫忙司法、行政機關有效的處理,我認為你們就處理人(公務員)的事情就好,尤其是不肖的司法人員。
秘書長,我跟你說一件事情,大家講偵查不公開,但真的重大矚目案件,被報紙報導的哪一個不被公開?我想請教一下,這你們有沒有查過?我們的檢調人員,有沒有偵查亂公開?透露給媒體做人情,甚至拿他們寫好的劇本對當事人貼一些不當的標籤,你們有沒有調查過,這你們知道嗎?你們也不知道嘛!這些才是真的應該要處理的,因為對於這種偵辦司法的案件,我們如果去講,都會認為我們好像站在某一方的利益,我們去講是不應該,介入調查、介入審判也都不應該,這就是你們要處理了。結果送到檢察總長,你們還要表決,這沒有道理啦!為什麼表決最後會6比6?因為運作嘛!被判刑的檢察總長,這麼大的事件,這種國際醜聞還要表決?這是為什麼?因為監察委員的任命已經不像過去是民選的,現在是立法院行使同意權,過半同意就會過,不管再大的衝突,只要過半,我們表決就會過。現在遇到這種案子,政治性越大你們越無能,表決下去就是這樣啊!所以完全沒有公信力,不要說什麼御史大夫,這個時代沒有了啦!從監委的同意權是立法院行使之後,就算你們再公正都不會有人相信,你們不如不要做那些事情,做了也沒有用!
像這屆的監委中,我印象中有好幾位是馬英九總統提名現在續任的,沒有錯吧?副院長是親民黨過去的總召,沒有錯嘛!跨了民進黨、跨了國民黨,也跨了親民黨,講真的,這樣的組成應該某種程度在政治光譜上算滿平衡的,更何況有很多是從團體來的監委,我都滿敬重他們,但是給他們監委這個位置太沉重了,做了沒有人滿意,反而大家都說他們一定是在護航,一定是對其他政黨迫害,沒意義了啦!因為你們也不是法院,做了也無效,就針對公務員,尤其是不肖的司法人員,這樣就好了。
我認為你們的方向正確,但是衍生出來的爭議就不是監委所能控制的。昨天聯合報所寫的,家長是不是要有懲戒權,針對懲戒這二個字,家長的懲戒在民法裡面沒有定義,所以你們說根據兒童公約要怎麼樣、要怎麼樣,這個方向沒有錯,但你們也沒有想到媒體會這樣做,家長說孩子做錯事情,不能罰站、不能怎麼樣,他們會有很多的想像。法務部在你們要求之後開始修法,結果弄出一個刪除懲戒權然後就被誤解,其實針對懲戒二個字解釋就好了!懲戒總不會是虐待嘛!對不對?所以你們發動了一個對於法務部的要求,法務部還真的去做,做出來之後法務部被罵,但你們不會被罵,你們對於人權的主張沒有錯,但是有需要你們嗎?我坦白說,有需要你們嗎?臺灣對兒少的保護、人權的保護,甚至是野生動物權、植物權,現在臺灣的倡議團體非常進步,說不定你們監察院只要拿一些經費協助這些團體去倡議就好了,所以有很多如果你們要介入中央或是地方政府的政策,對其指指點點,最後要回過頭來修法還不是要立法院同意?你們又不能表決。
到後來爭議一堆,監察院都不用負責任,你們很有功勞、案子很多,又怎麼樣?案子越多,爭議越大,在這個時代,我認為監察院、考試院真的廢掉了,自廢武功都沒有關係,當作不存在,絕對不會有問題,因為你們沒有調查、沒有報告,就不會有政黨的選擇,只是廢不掉,廢不掉就怪國民黨,因為他們還抱殘守缺,拿著五權憲法說監察院多重要!從孫中山先生一路創建到現在,那是他們保守,而不是臺灣需要。你們要有這個觀念啦!每次看到監察院的新聞,我都覺得沒消息就是好消息,有消息到最後都是別人扛責任,你們做功勞,對臺灣的進步有限,但是臺灣的爭議卻不斷地從監察院發動,我是很難過啦!所以我現在真的要很誠摯地請求秘書長一件事情,如果你有機會擔任大法官,從臺灣整個結構跟法制上的需要去處理監察院跟考試院的議題。講真的,今天在這邊質詢,很抱歉沒辦法讓你回答,不過也沒有意義,因為你不代表監察委員,他們在委員會也好、監委也好,要獨立行使職權,跟你說也沒有用,他們要怎麼做就怎麼做,我們不能罷免監委、不能彈劾監委、不能處分監委,結果他們卻在那邊為所欲為。
從整個職權行使跟現代社會的法制需要來看,監察院真的不該存在。不然這些質詢都沒有意義嘛!不同政黨,就是反過來講啊!大家都有道理,去調查那些案子真的沒有意義。秘書長,今天跟你發牢騷到這邊,希望你有機會在大法官的領域中替國家多想一點,謝謝。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吳委員琪銘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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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36-7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湯蕙禎","王鴻薇","林思銘","鄭運鵬","吳琪銘","江永昌","吳怡玎","游毓蘭","林淑芬","陳椒華","鄭天財Sra Kacaw","賴香伶","張其祿","劉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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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23"]
gazette_id 1123401
agenda_lcidc_ids ["11234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監察院秘書長列席說明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34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