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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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13時1分)部長,上週我們跟范雲召委和陳培瑜委員針對北醫疑似性騷擾的案件召開記者會,希望看到在校園中橫行的狼師能被積極地協助和處理,包括去年9月被通報的性騷擾案件,經過調查之後確認行為人已對7位職員、學生以及校友成立了性騷擾案件,這些都是已經經過調查的結果,可以看到該行為人簡直就是性騷擾的慣犯,不只是對教職員生用露骨、非常不舒服的辭彙進行言語性騷擾,也經常未經同意就觸摸他人的雙手、身體等部位,甚至是當學生說要通報性平事件的時候,老師還告訴他,以後只要修中心的課,就會被當掉,甚至還說自己是性平委員,不曉得教育部知不知道並且關切這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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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教育部潘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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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因為北醫進行調查後有提出對這位老師的處置,這個部分有報到教育部,但教育部並沒有直接核定,因為教育部發現學校所做的調查和處置其實是不對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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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沒錯,學校對性平事件應該扮演防火牆的角色,避免這樣的影響和傷害繼續擴大,但是在這幾起事件當中,可以看到校方和校方組成的性平會簡直就是放縱狼師,甚至是再次傷害了當事人,也就是被害人。我們看到校方對幾個部分的處置都有失妥當,第一個是當被害人提出性別調查申請之後,在性平會都還沒開始啟動調查之前,校長及主秘就先違法約談了蕭姓主任,同時還告訴他,他已被性平通報了,以及通報的人數。雖然校方並未點出是誰通報的,但透過種種跡象也讓他知道可以去找誰處理。校方這樣的做法,其實完全違背了應依性平法所做的處置,相信部長應該也同意吧? |
第二個部分是,在調查結果出爐之後,並沒有把結果告知受害人,所以當受害人覺得調查過程有失公平,以及有需申復的時候便錯失了機會。照理來說,校方應該把調查結果告知受害人,讓受害人有機會申復,但是校方卻直接跳過了這個程序,我們也認為非常不應該。 |
第三個部分是,行為人在調查之後遭到停聘半年的處分,我想這個停聘半年就是希望能讓老師好好地檢討,同時避免在這個時刻跟被害人有所接觸,我想部長應該知道這樣的方向才是正確的,但我們看到的卻是,校方一邊停聘他又一邊邀請他來參加學校的座談等活動,讓行為人還有多次看到被害人的機會,而這並不是妥適的做法。 |
我們希望在處理性平事件的時候,可以保護被害人,同時也讓被害人的權益能夠得到協助,而不是透過這樣的方式停聘行為人,但卻仍然邀請他來參加這些活動。我覺得這種種作為都是校方的不適任,以及校方的疏失,我認為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應該要主動瞭解這些違法的行為,以及在介入調查的處理過程中是否有所疏失,以致無法有效地保護學生和職員。不知教育部能不能做出這樣的承諾,一起來關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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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跟委員報告,第一,對於學校呈報這個當事人的案子,就教育部初步地瞭解是覺得這樣的處置完全不合學校所提的調查結果,因此便直接退回,並要求學校重做這方面的處置。第二,有關剛剛委員提到學校性平調查的過程等部分,我們須再就處理的過程進行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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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因為我覺得只有退回並不妥適啦!包括這些中間的過程其實也非常的荒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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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這個一定要教育部做最後的把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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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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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為什麼要退回?就表示教育部對於學校處理本身的這些內容,還有對當事人調查的結果與處置,認為這是不相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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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所以我們認為包括這個調查的過程也應該要一起來做瞭解,所以這二個部分我們希望都能夠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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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那個就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一個是當事人的處置,一個就是學校在處理性平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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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沒錯,所以這個部分想請教一下部長什麼時候會有比較明確的說明或是能夠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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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部分我們會一併的做瞭解,因為現在正在處理這個議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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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我們大概可以在什麼時候知道最後的處置方式和教育部怎麼來看待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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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個要看,我們已經要求學校要重新處理這個案子,因為這個調查有它的處理過程,我比較不能跟委員說它什麼時候就調查回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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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當然,但是我們希望就過程能夠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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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但是我們會同步去瞭解學校在整個調查的過程是否有未符合性平法這些相關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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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感謝部長承諾,我認為教育部也應該一起來瞭解調查過程中是否有疏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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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因為它有一個調查的歷程,我們現在只是不接受北醫所提的這個結果,所以先做退回,要求重新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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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所以第二個部分是這些調查的過程如果有疏失,依照這個涉及違反性平法以及防治準則的校長主秘們是不是也應該要依法來評定是否應該有相關的行政處分又或者是罰鍰,並且還要分別依據校長和教師的考核辦法來予以懲處?這個部分我們希望教育部也能夠一併來做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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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那個歷程等我們比較清楚瞭解後,才可能知道相關人員是否有疏失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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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如果有,就應該要,沒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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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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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好。 |
最後一個部分是我們看到不只是老師,包含校方,對於這個性平法的理解和落實其實都還有非常長的一段路要走,想問一下,教育部在未來如何來推動和加強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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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我跟委員報告,性別平等教育這件事情,教育部其實一直持續在進行,我們本部所組成的性平會也非常嚴謹,因為會看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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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但是看起來推動這麼多年還是有非常多的疏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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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所以我說還要持續的努力,所以為什麼今年我們也把4月20日定為性別平等教育日,就是除了重視,我們也希望能夠讓校園在這上面可以有更多更多的訊息傳達,我想這一方面我們會持續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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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部長,我想不是只有頒布一個日期而已,包括我覺得如何能夠從個案上具體來做推進,教育部絕對必須要去告訴大家應該怎樣做才是對的,所以這個部分剛才提到教育部會來積極的瞭解這個調查的內容以及調查的過程,之後我認為也有必要來跟大眾做一個說明。 |
最後再占用一點點時間,我們現在看到的是這個樣態其實非常的多,以這個行為人來說,目前已經調查屬實的案件就是7案了,我們看到這樣的情況下,包括他犯案之後態度惡劣,通報之後,要求撤案等等的做法,所以我們想問的是我們過去都一直提到情節重大的時候,應該要一起來做衡平,應該要一起來做通盤的考慮,但是過去我們對於情節重大其實完全沒有相關的基準,而我們看到像英國的部分,它的教師違反專業倫理停聘解聘建議裡面就有提到處分輕重以及悔意判斷的參考標準,包括上面羅列的這些部分,所以未來教育部是不是也應該要來討論的是性平會以及教評會對於性騷擾是否屬於情節重大,應該要有一個衡平的機制又或者是有一些參考準則讓他們能夠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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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委員,這樣好不好?這個其實目前有,我再把這個部分提到本部的性平會,因為性平會都是很多在現場更專業的,而且說實在,教育部的性平會是非常嚴謹,因為我每次都是主持人,所以我把委員所提的這個提到性平會來做一個討論,因為他們都是接觸到每個個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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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所以我們看到情節重大必須要有一個比較清楚的方向,這個部分再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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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對、對,我說我提到會中來做一個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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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是,請部長之後再給我們一個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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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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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委員婉諭: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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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部長文忠: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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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再做書面的回應。 |
今天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定: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報告委員會,今天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
散會(13時9分)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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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6 |
speakers | ["范雲","陳培瑜","張廖萬堅","陳秀寳","萬美玲","林宜瑾","吳思瑤","鄭麗文","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陳靜敏","邱志偉","鄭正鈐","游毓蘭","邱顯智","陳椒華","張其祿","鍾佳濱","孔文吉","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婉諭"] |
page_start | 73 |
meetingDate | ["2023-03-23"] |
gazette_id | 1123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401_00003"]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教育部部長潘文忠、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就「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應辦理之轉型正義任務及 人權教育推動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4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