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lineno: 162

發言片段: 0
曾委員銘宗:(9時8分)好,謝謝召委。首先請教部長,您剛接任部長不久,作為內政部部長,你的施政願景是什麼?
發言片段: 1
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發言片段: 2
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的詢問,內政部管理的幅度非常的大,包括警政、消防等等,但它最重要的是統合全國內政的業務,逐一來說,就是希望能夠打造一個社會穩定、安定的環境。
發言片段: 3
曾委員銘宗:好,如同你講的,內政部的業務非常龐雜,假設讓你選三項,你會選那三項?
發言片段: 4
林部長右昌:報告委員,每一項都很重要。
發言片段: 5
曾委員銘宗:不是,你要回答問題,當然之所以會設內政部,尤其今天內政部組織法的修正更顯示每一項都很重要,假設你的施政重點在未來一年有三項工作要做,你會挑那三項?
發言片段: 6
林部長右昌:我想有一個很重要的項目是國土跟人民生活環境的提升與安全;第二個是包括治安跟消防,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能夠得到保障;第三個,其實是一個基礎工作,也就是能在內政部的基礎上面作為跟中央其他部會以及跟地方政府的協作平臺。
發言片段: 7
曾委員銘宗:好,你有沒有想要進一步落實居住正義?因為從蔡總統第一任競選前就一再強調居住正義、居住正義、居住正義,可是到現在還遙遙無期,就此,你要怎麼落實居住正義?你打算怎麼做?
發言片段: 8
林部長右昌:我想居住環境的提升是一個重要工作,而居住正義是其中的一環。
發言片段: 9
曾委員銘宗:你打算怎麼做?
發言片段: 10
林部長右昌:這可分幾個部分,第一個是剛剛所講的生活環境的提升,這就涉及從最上位的整體國土規劃,下到區域之間的發展;另外,就是城市裡面生活環境的提升,這都有很多需要努力的面向。
第二個部分是人民的居住安全,亦即居住的環境,這可以縮小到人民生活周邊的空間;另外就是大家現在關心的居住環境,亦即所謂的房價問題。當然這牽扯很多,包括土地的管理,所以要落實居住正義必須從多面向來進行,從上位的國土規劃到土地的運用,還有包括住宅的政策,這些都是相關的面向。
發言片段: 11
曾委員銘宗:好,部長你曉不曉得你所掌管的戶役政相關資料有被洩漏出去,你曉不曉得這件事情?
發言片段: 12
林部長右昌:戶役政資料並不是由本部洩漏出去的,這點我在委員會、在大會上,其實都已經報告說明了非常多次。
發言片段: 13
曾委員銘宗:恐怕未必,資料的洩漏總共有三次,這是根據天下雜誌的專題報導,包括2020年、2022年的10月21日以及2022年的12月25日,你確定?你敢確定不是內政部洩漏出去的資料?
發言片段: 14
林部長右昌:百分之百確定,不是由本部直接洩漏出去的。
發言片段: 15
曾委員銘宗:誰有這些資料?
發言片段: 16
林部長右昌:有七十幾個機關會使用與本部相關的戶役政資料。
發言片段: 17
曾委員銘宗:全部?全部2,300萬筆,不是由內政部洩漏出去的?他跟你拿哪一部分?可不可以拿全部?
發言片段: 18
林部長右昌:百分之百不是!
發言片段: 19
曾委員銘宗:你曉不曉得誰洩漏出去的?
發言片段: 20
林部長右昌:我們已經完成調查,也送給檢調機關。
發言片段: 21
曾委員銘宗:是誰?哪個機關?
發言片段: 22
林部長右昌:我無法在這裡向委員報告。
發言片段: 23
曾委員銘宗:是政府機關,對不對?
發言片段: 24
林部長右昌:我們已經把相關的調查資料提供給檢調機關……
發言片段: 25
曾委員銘宗:當然!是哪個部會?
發言片段: 26
林部長右昌:這部分我無法在這裡向委員報告,因為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不過我們已經把內部調查的完整資料全部提供給檢調單位。
發言片段: 27
曾委員銘宗:所以確定不是內政部?
發言片段: 28
林部長右昌:百分之百不是。
發言片段: 29
曾委員銘宗:是其他的政府機關,對不對?
發言片段: 30
林部長右昌:百分之百不是內政部洩漏出去的。
發言片段: 31
曾委員銘宗:雖然不是你洩漏出去的,但當時事件發生時,是否通報為資安事件?縱使不是你洩漏出去的,也該通報吧?有沒有通報?
發言片段: 32
林部長右昌:如果是內政部洩漏出去的,那當然由內政部通報,不過我們在做完相關的調查後已經送給相關單位了,這點剛剛說明過。
發言片段: 33
曾委員銘宗:既然不是內政部洩漏出去的,而是相關機關所洩漏,部長也說已經移送檢調,對不對?
發言片段: 34
林部長右昌:是。
發言片段: 35
曾委員銘宗:這是法律責任,請問要不要進行政治責任與行政責任的追查?
發言片段: 36
林部長右昌:這部分就不在我的權責範圍了。
發言片段: 37
曾委員銘宗:要不要送行政院?
發言片段: 38
林部長右昌:當然會送行政院。
發言片段: 39
曾委員銘宗:什麼時候送?
發言片段: 40
林部長右昌:之前都已經報告過了。
發言片段: 41
曾委員銘宗:移送檢調是法律責任,但這終究涉及2,300萬民眾的個資!就像我常常接到詐騙電話,對方知道我本人,也知道我的身分證號碼!其實個資遭洩漏的不只我,包括主席謝委員也是,我們的個資都被洩漏了,而這還有民事責任。部長,我先問一個問題,假設我因此受到侵害,能否向內政部提告,請求民事賠償?
發言片段: 42
林部長右昌:尊重委員及相關的法律規定。
發言片段: 43
曾委員銘宗:可以,對不對?
發言片段: 44
林部長右昌:尊重委員。
發言片段: 45
曾委員銘宗:不是這樣的,是可以吧?
發言片段: 46
林部長右昌:我無法回答可不可以,如果你要採取……
發言片段: 47
曾委員銘宗:法律上可不可以?
發言片段: 48
林部長右昌:你當然可以……
發言片段: 49
曾委員銘宗:不要連這個都不懂,你是部長!
發言片段: 50
林部長右昌:你當然可以!
發言片段: 51
曾委員銘宗:對,話要講清楚!可以不可以要講清楚,不是只講尊重。追查行政責任與政治責任需要多久?或者這是行政院的事?那也可以,我就去問院長!
發言片段: 52
林部長右昌:這個可能不在我可以回答你的範圍。
發言片段: 53
曾委員銘宗:你覺得三個月還是半年可以?抑或改朝換代後再來追查?你覺得呢?半年夠不夠?三個月夠不夠?
發言片段: 54
林部長右昌:謝謝,但這部分必須由行政院來做決定。
發言片段: 55
曾委員銘宗:好,那我就找院長。相信部長也知道,上個禮拜3月24日央行又宣布升息,從去年到今年已經升息5次,共升息了0.75%,這對廣大的民眾,特別是首次購屋貸款的民眾來說負擔非常重!部長知道升息0.75%是多少嗎?等於一年增加7萬5,000!部長也知道去年和前年這段期間裡,實質薪資都是負成長,請問就內政部的立場來說,要怎麼協助這些年輕朋友?
發言片段: 56
林部長右昌:升息是全球總體經濟的狀況,央行也不是第一次升息,這段時間陸續因應全球經濟狀況……
發言片段: 57
曾委員銘宗:已經升息五次了。
發言片段: 58
林部長右昌:就內政部部分來說,我們就是採政策性的利率補貼,目前延長到113年。
發言片段: 59
曾委員銘宗:補貼多少?
發言片段: 60
林部長右昌:可否容我會後再向委員報告?
發言片段: 61
曾委員銘宗:不要,我現在就想知道!不然發言時間暫停!我不是針對個人……
發言片段: 62
林部長右昌:補貼半碼。
發言片段: 63
曾委員銘宗:已經升息四碼,你只補貼半碼?效果不大,要不要做進一步研議?
發言片段: 64
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貸款戶與銀行之間的利息基本上是採市場機制,而剛剛講過,政府的政策性補貼已經延長到113年,補貼半碼。
發言片段: 65
曾委員銘宗:你沒聽懂我的問題!現在國內低薪狀況非常嚴重,去年、前年的實質薪資還負成長,升息到現在,平均一年的房貸要增加7萬5,000,請問你要怎麼協助他?內政部作為住宅主管機關,沒有因應措施嗎?半碼的補貼根本就杯水車薪!沒有在做相關研議就對了?
發言片段: 66
林部長右昌:相信委員也知道這不只關乎房貸,銀行與人民間的各種貸款項目非常多,而央行調升利息的影響是全面的,這時候如果針對單一項目來進行政策性補貼,影響會很大!
發言片段: 67
曾委員銘宗:我沒有說單一,而是首次貸款購屋的年輕朋友,你不想做就算了,謝謝!
發言片段: 68
林部長右昌:不是不想做。央行提升利率、利息,而內政部去做利息補貼,相信委員也知道政策上應該不是這樣做的!
發言片段: 69
曾委員銘宗:我不瞭解!你說我瞭解,但我不瞭解!這些年輕朋友低薪的情況非常嚴重,升息的結果一年會增加7萬5,000的房貸支出!你要記得,蔡總統在1月底宣布陳建仁當行政院長時曾經承諾,你好好去看一下蔡總統所講的話吧,謝謝!
發言片段: 70
林部長右昌:委員剛剛提到的包括消費信用等貸款在內,項目有很多,不過我尊重委員的意見與建議,謝謝!
發言片段: 71
曾委員銘宗:蔡總統講的是房貸,謝謝。
發言片段: 72
主席(曾委員銘宗代):請謝委員衣鳯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348
meet_id 聯席會議-10-7-36,15-1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羅美玲","陳琬惠","張宏陸","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湯蕙禎","吳怡玎","鄭運鵬","賴香伶","李德維","林思銘","江永昌","賴品妤","林淑芬","邱顯智","陳椒華","黃世杰","劉建國","沈發惠","莊瑞雄","張其祿","吳琪銘"]
page_start 249
meetingDate ["2023-03-27"]
gazette_id 1123401
agenda_lcidc_ids ["11234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 「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 美玲等21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增訂第八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六)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內 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賴品妤等23人擬具「內政部組織 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 草案」案、(九)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台灣 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 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十三)委 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三)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四、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林奕華等16人、(三)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四)委 員王美惠等20人、(五)委員黃國書等21人、(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 (八)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234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