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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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11時1分)今天針對內政部組改,有相當多變化,首先就教部長,整個營建署未來要切割成二個署,分別是國土管理署與國家公園署,我想跟您交換一個意見,有關國家公園署,您也看到相關學者專家,特別是國家公園學會理事長王文誠教授提到,目前我們已經有9座國家公園,在2011年的時候又把高雄壽山成立一個面積較小的國家公園,他的概念就是國家公園依國家公園管理法是要保護它的自然風景、野生物、史蹟等等,程序上面它當然是一個被保護的對象,同時應該把保育視為前瞻計畫最後一哩路,把保育做好!現在對於國家公園的定位以及保育目標,是不是一定要放在內政部裡面特別成立一個國家公園署?民眾黨黨團的版本是希望把國家公園納入環資部,成立一個自然保育署,這部分在事權上面是與剛才提到的學者意見類近,那就是保育及維護自然景觀,整體是比較戰略經濟思維的部分,不曉得部長您對這樣一個看法有沒有什麼樣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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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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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第一個是國家公園從開始設立之初就在內政部,這麼長時間的運作已經非常順暢。第二,國家公園也無法獨立存在。目前包括我們的警政單位,譬如保七總隊,這是很重要的一個執行力量,警政的力量和這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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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為什麼要成立一個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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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當然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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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國家公園署的定位和它的方向和現在在營建署下管理的差別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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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差別很多,譬如現在在營建署下面,「營建」嘛!大家會覺得營建署就是只關心硬體,而國家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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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它應該是要被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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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國家公園現在是在我們的國家公園組下面,只是營建署下面的一個組,所以現在把它提升位階,當然對未來整個國家公園下一個階段的發展會更有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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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下一階段的發展有超越剛剛講的和保育、自然經濟的連動嗎?不然我相信我們如果把它放到環資部(環境部也要升格),這樣的規格會不會比較統整在自然環境保育部分?與你們的管理維護單位─保七也不違背嘛!您覺得是不是在事權上也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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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這個不太一樣,比較重要的是我們的國家公園有土地的管轄權,而內政部是全國土地的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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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基於土地管轄,所以繼續留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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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還有包括剛剛在講的,在部裡面的話,包括警政、包括消防、包括空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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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要管理它,維護它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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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包括空勤總隊,都可以支援國家公園署的業務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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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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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可以把它的一個政策目標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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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你們還是把它視為一個在重要的戰略上、安全性上,以及自然維護上,要統整在你們的土地主責機關下會比較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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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當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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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比較不是在環境部、環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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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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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但我們的版本也提了,希望在審議的時候,大家也都多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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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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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接下來請教一下,上次質詢的時候有談到警勤加給的部分,今天懷敍副人事長也在,有關警勤加給的部分,時程上距我在3月1日質詢到現在已經月底了,請教一下,10%以上的簽核程序走到哪裡?以計算的基礎來說,我上次也講了,增加的總預算也不高,現在您這邊已經拍板定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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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這個已經呈報院裡面,最後由院裡面來做最後政策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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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您呈報上去的是4%還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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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有好幾個方案,4%的、10%的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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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哪幾個方案?還有超過10%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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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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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所以院長的程序時間,你希望什麼時候可以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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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不是我希望,這個要由院做政策的決定,因為這個還牽扯到其他部會,不是只有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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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我請教副人事長,因為上次也質詢了調薪的事情,陳院長也說3%以上,至於4%是不是有機會,他也沒有確定,還要綜合考量CPI等等,但我上次講警勤加給幾乎是十幾、二十年就沒有調整的紀錄了,現在一次調整當然也要涉及剛剛講的物價等等各種環境背景做評估,所以希望一定是10%以上,部長,您能不能再跟院長建言,提出您最期待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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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想院長會綜合各方意見做最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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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警察同仁都在看你的回應,你還是要更強硬的表示要幫他們爭取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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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有,我是最挺警察的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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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希望!副人事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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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懷副人事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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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副人事長敍:我想院長已經有說過他會朝這方面儘量努力,我們總處也會在這個基礎上面綜合考量以後再由院長做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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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謝謝。我們在這裡一再為基層員警鼓勵加油打氣,除了給他們實質的法制上權力之外,也要給他們生活上及經濟上一個穩定的基礎,逐步增加他們在權益上面的保障。
我們來看一下,現在國人最擔憂的當然就是詐騙問題,詐騙集團用各種方式取得個人的個資,或者是進行一些不法的詐騙事件,請問部長你認得出圖片上這位是誰嗎?這張照片您看得出來嗎?我在網路上搜尋就找到這張圖,您看得出這是誰跟誰的合成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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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看不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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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從眼鏡這方面來講應該是蘇前院長,從輪廓和髮型上來講應該是陳建仁院長,你隨便去找一個軟體合成真的就是這樣,所以我說現在的技術讓大家……這是一個新的人,我們不知道他是誰,但是一看它就是做了一個深偽的變造。再看到右邊中間這四格漫畫,現在相關雜誌都已經講出目前技術已經可以透過各種方式生成各種人的人臉,最下面那二個人其實是完全新的人,在地球上沒有這二個人,但是就可以生成出來,同時還可以用聲音等方式來做這樣一個深偽的變造。我想就教部長,這個事件這幾天吵得沸沸揚揚,非常多大學教授也因為照片容易被取得,而且他們很多資訊在網路上都是公開的,所以被相關集團鎖定,要對他做這樣一個詐騙行為,當然是還沒有散布出去,不曉得現在警政單位有沒有跟你回報已經辦到哪裡?有沒有辦法找出這個犯罪集團?有回報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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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部分請警政署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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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請同仁回應一下,因為很多教授真的非常擔憂他們的資料和照片被散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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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陳副署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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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耀南:主席。跟委員報告,有關這個部分,刑事局目前還在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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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偵辦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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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耀南:是,至於偵辦到哪裡,因為我要出來之前沒有問他們,我是不是可以事後再向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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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有沒有鎖定相關集團?因為報紙上有一些訊息顯示用的是簡體字,還有一些很奇怪的用詞,包括上級、視頻等等,所以鎖定這樣一個跨域詐騙集團,相關偵防的人力專業度都要提升,不曉得您有沒有信心、有沒有把握可以儘速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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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耀南:我們會進一步再做深入的查究,至於查得狀況怎麼樣,我再跟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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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好,希望儘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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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副署長耀南:是,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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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再來請教部長,我想時間不多,我們就從詐騙案的數量來看,上次在總質詢中,一直想要跟你提的其中一個事情就是打詐國家隊,雖然你已經宣示了,但還是看到詐騙數字逐年攀升,到去年底大概有二萬九千多件,整體國民被詐的損失大概70億元,當然追回的並不多,所以現在內政部警政署還有相關單位都希望能夠遏止詐騙集團,甚至用各種方式避免讓很多國人受騙、受害。其中讓大家更詬病的是,上個月有很多暴力集團辦春酒,大剌剌的在豪華餐廳或是高檔的地方辦春酒活動,部長也宣示要對他們做一定的打擊。我這裡得到一些相關的法制性建議,有關日本的「暴力團對策法」,這個日本的暴力團對策法從1992年實施到現在,雖然不能說他們打擊了所有暴力犯罪的黑幫,但起碼證明這20年來的暴力團受到了一些控制,它的修法內容重點很清楚,包括暴力團體不能跟銀行借錢、不能開戶,這是斷了他們的金流;第二個,很多旅宿業要拒絕讓他們入住,像臺灣這次高檔餐廳讓他們進來,在法制上他們沒有辦法拒絕;第三點,當然就是不能透過合法的匯兌等繼續支援他們,甚至很多場所也都鎖定了一些人不能進來,所以目前為止,日本大概已經有二萬四千多人是被暴力團對策法所鎖定的對象,企圖遏阻他們,不管是金流上、移動上的一些空間都受限制,讓國人覺得國家有保護他們,維護日本的治安環境和人身安全。在這裡請問部長,我們有沒有可能在現在的組織犯罪法中,以加深黑幫暴力團的對象為方向,做一些比較深入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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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謝謝。委員,我們現在已經參考日本的「暴力團對策法」,認定身分並據以作成行政處分的精神,並且也參考跟蹤騷擾防制法(跟騷法),還有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的防治跟處罰的機制,我們目前正在跟法務部研商修正組織犯罪防制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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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有沒有可能像這裡講的,包括金流、一些特定的單位場所,都拒絕讓這些人進行一些合法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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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們已經在進行修法的研議,會把這些精神放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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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大概什麼時候?有沒有可能在這會期送出相關修法的草案?因為這是國人都在看的,在你上任之後,你的住宅三支箭,我們已經瞭解,你想要改變高房價,但是治安問題是現在大家最擔憂的,包括剛剛講的詐騙還有集團犯罪,背後都可能是這些比較強勢的暴力團、黑幫團體在操作,希望在修法上能更積極,向國人說明,你在這邊宣示打詐及防治治安的決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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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我們當然會更積極。委員剛才提到詐欺的事情,現在其實跟我們所講的金融犯罪及暴力集團犯罪已經變為一體,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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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連動起來,是產業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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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它已經變成一個產業鏈,所以你剛剛提到的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我們會加緊來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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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希望主席可以裁示,是不是請內政部在1個月內把相關修法的重點或草案向國人說明,也跟本委員會做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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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委員,跟你報告一下,因為這涉及法務部,可能要跟法務部商量一下,因為修法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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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賴委員,法務部好像已經把相關法案陳報行政院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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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有嗎?部長都還不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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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沒有,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還沒有,他們可能有在討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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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委員香伶:那就1個月,你跟法務部這邊是不是儘速提出有關組織暴力團防制法規的修法評估,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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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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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委員德維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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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0-7-36,15-1
speakers ["謝衣鳯","曾銘宗","羅美玲","陳琬惠","張宏陸","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湯蕙禎","吳怡玎","鄭運鵬","賴香伶","李德維","林思銘","江永昌","賴品妤","林淑芬","邱顯智","陳椒華","黃世杰","劉建國","沈發惠","莊瑞雄","張其祿","吳琪銘"]
page_start 249
meetingDate ["2023-03-27"]
gazette_id 1123401
agenda_lcidc_ids ["11234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 「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 美玲等21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增訂第八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六)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內 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賴品妤等23人擬具「內政部組織 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 草案」案、(九)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台灣 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 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十三)委 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三)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四、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林奕華等16人、(三)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四)委 員王美惠等20人、(五)委員黃國書等21人、(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 (八)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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