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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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2時33分)部長,辛苦了。我先接續黃委員剛才講的役政署的事情,我聽署長答復黃委員是說掌管的業務愈來愈複雜。愈來愈複雜的話,怎麼會從署變成司?25號的時候,又怎麼會在役政署的新辦公廳舍掛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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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林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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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新辦公廳舍是因為我們整理了新的廳舍,所以搬到新家當然就做新的掛牌。第二個,今天我們討論的是組織的改造,剛剛委員也有垂詢,役政署不是變小,而是變成役政司跟一個訓練中心;業務不是變複雜,而是它的工作增加了,特別是在民防的部分,我們會針對它所需求的人力,來進行微調跟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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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部長應該知道署跟司的差異性在什麼地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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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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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們就不用再介紹了。如果更複雜、業務量更多,基本上就更不應該又讓署變成司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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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跟委員報告,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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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還是你覺得謝召委排的審查不會讓內政部組改這麼容易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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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不是,應該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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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不然25號怎麼又在新的辦公廳舍掛了役政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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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沒有,那個是因為他們搬新家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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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知道,你就是認為可能不會過,所以先趕快掛上去,掛幾天算幾天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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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倒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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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不然怎麼會這麼處理呢?部長,你聽我講,我覺得是這樣,你答詢委員的時候,可能在整個署改為司的內容裡面要清楚地去做論述,如果業務量愈多、愈複雜的話,怎麼可能由署變成司?我覺得這樣不對。另外你們還增加一個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之前沒有,現在有嘛!因為要改為司,對不對?我們再看,2024年義務役要恢復一年役期,相信剛才很多委員都有特別提到,所以業務量一定會增加,基本上是這個樣子嘛!但是從2024年開始停止申請研發和專長替代役,所以簡單講,替代役人數會降下來,那你怎麼又搞一個替代役的訓練及管理中心?我不清楚,請簡單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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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以前替代役是退役就退役了,未來替代役要納入整個民防的系統裡面,所以我們必須增加一個替代役訓練跟管理的單位,其實就是要跟後續接軌。委員剛才提到最近這幾個月有全民防衛概念業務的推動,所以我們會針對原本規劃的人力來微調跟檢討,不過在組織架構上面,因為這是整個行政院的組織法,也涉及其他的部會,所以我們照現在的規劃來做業務跟任務的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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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能夠理解大方向跟行政院彼此之間的問題,但是如果單純從役政署現在的業務量,和變成役政司的業務量來看,甚至於你們的說法是增加訓練中心,我覺得署改為司是有點奇怪,我個人的感覺啦!我對組改也不是第一天才剛理解,這是第一個。 |
第二個,有關替代役訓練及管理中心,我聽部長的答詢好像是替代役服役完成之後,再去做相關訓練,不是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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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現在就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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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現在就需要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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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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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但是人數是銳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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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人數倒沒有說銳減,到目前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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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不是,已經停止申請研發和專長替代役,未來可能就是宗教跟家庭因素才能申請替代役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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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部分我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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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內政部役政署沈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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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報告委員,我們規劃未來停止申請宗教和研發替代役是指94年次以後的事情,93年次以前還是受理,目前93年次以前跟83年次以後要服四個月軍事訓練役的役男還有48萬名,還要再處理這些。94年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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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署長,請你簡單答復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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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沒有銳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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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沒有銳減就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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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最近幾年沒有銳減,以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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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署變成司,開始執行之後,有沒有銳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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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沒有,因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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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還是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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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因為94年次以後還是有替代役體位要來服替代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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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當然,我知道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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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人數也會隨著他的學歷增加,譬如經過4、5年,大學畢業之後,也會達到1萬人以上,人數不會銳減,所以我們訓練中心的功能還是存在,不會成為蚊子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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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對,不會銳減,所以署變成司可以承擔得更好?你答不出來,算了。 |
部長,另外一個問題,關於補充國防戰力,我們剛才有特別提到恢復義務役一年制,我聽你們的說法是有對於替代役的申請資格做一些微調,是這樣嘛!部也說得很清楚,替代役也需要有平戰轉換的訓練,誠如剛才部長所講的,所以25日首批替代役男在成功嶺進行實彈打靶射擊,109年起也增加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的訓練,目的就是讓替代役在戰時可以協助軍務跟急救,應該是這樣沒有錯。請部長看一下統計資料,簡報呈現的是役政署從109年開始實施初級救護技術EMT-1的訓練,總共辦了32梯次,應考人數是3萬1,905人、合格人數是3萬950人、不合格人數是955人,但是實際上應受訓人數是3萬3,899人,我不曉得為什麼會有1,994人沒有參加初級救護訓練?什麼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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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這個請署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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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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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報告委員,因為之前疫情滿嚴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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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因為疫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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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由於疫情的關係,染疫者都要隔離14天,所以基本上他是沒辦法參加EMT1的訓練。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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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要謝謝疫情幫助他們不用接受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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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我先答復這個部分,還有他病假,我們轉診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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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我知道你先答復,那我也先問你這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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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但是沒有訓練的人,我們有開放一個機制讓他回來可以補訓,就是這1,994名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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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09年起總共辦了32梯次,你的答復是會開放他們可以再回來補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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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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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開放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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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我們目前已經開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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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1,994人回來再參加補訓的有幾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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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我們沒有強制性,這是希望他有意願的話,他們可以來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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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個訓練是不是必要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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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目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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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這個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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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訓練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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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當然是必要項目,怎麼沒有強制他們回來補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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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因為我們受訓期間的安排,這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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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是,沒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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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5天課程上完之後,他如果在這5天剛好發生事情,比如說疫情或者生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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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所以要謝謝疫情,讓他們不用參加這樣的訓練,如果照你這麼講就是這個邏輯啊!它是一個必要的訓練項目,為什麼可以這個樣子?你這個邏輯很奇怪,難怪役政署要變成役政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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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報告委員,這個部分我們以後會持續要求,然後改進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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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不是,你不能因為我提醒你,你才這麼講,還有955個人不合格,為什麼不合格?如果把這二項加起來等於三千初,等於有一成的人沒有接受這樣的訓練,那我們又認定它是一個必要的訓練項目,怎麼可以有一成的人不需要得到合格訓練的認證?這個邏輯是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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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報告委員,其實我們的應考人數跟合格人數已經高達九成七,在整個訓練裡面算是相當高,每一個來訓練的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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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你不能用合格去除以現在應考人數,我現在是說為什麼不用受訓人數去換算?你如果要這樣跟我計較,沒關係,我也不要跟你計較,你去做役政司沒關係,不用計較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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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我瞭解委員的意思,應該是說如果它是一個必要的訓練,就應該要求到都是合格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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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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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好,這個我們來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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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好,我們會持續請他們來補訓,讓他在退役之前都成為合格者,這個部分的措施,我們會來改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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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委員建國:役政署很沒意思,我儘量要強化你們的功能,結果你們自己愈講愈虛,變「司」剛好而已,謝謝合作,謝謝部長,謝謝召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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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署長哲芳:謝謝委員,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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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部長右昌: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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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所有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會。 |
委員沈發惠、莊瑞雄、張其祿、黃世杰、吳琪銘等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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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聯席會議-10-7-36,15-1 |
speakers | ["謝衣鳯","曾銘宗","羅美玲","陳琬惠","張宏陸","王鴻薇","鄭天財Sra Kacaw","王美惠","湯蕙禎","吳怡玎","鄭運鵬","賴香伶","李德維","林思銘","江永昌","賴品妤","林淑芬","邱顯智","陳椒華","黃世杰","劉建國","沈發惠","莊瑞雄","張其祿","吳琪銘"] |
page_start | 249 |
meetingDate | ["2023-03-27"] |
gazette_id | 11234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401_00006"]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content | 一、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二)委員羅美玲等16人擬具 「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沈發惠等17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 草案」案、(四)委員吳琪銘等22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委員羅 美玲等21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增訂第八條之五條文草案」案、(六)委員許智傑等25人擬具「內 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及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七)委員賴品妤等23人擬具「內政部組織 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八)委員吳琪銘等19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 草案」案、(九)委員賴惠員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十)台灣 民眾黨黨團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十一)委員王美惠等20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 正草案」案、(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6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修正草案」案、(十三)委 員賴品妤等18人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 「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草案」案;三、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三)委員陳玉珍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組織法草案」案;四、併案 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林奕華等16人、(三)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四)委 員王美惠等20人、(五)委員黃國書等21人、(六)委員湯蕙禎等17人、(七)委員陳玉珍等18人、 (八)委員賴品妤等17人分別擬具「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組織法草案」案 |
agenda_id | 11234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