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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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9時13分)部長早,上次我質詢的時候有特別針對成年禮金的領取資格希望能再放寬一點,讓90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出生的年輕人也納入。我看到部長也從善如流地採納了大家的意見,這樣非常好,你們說6月6日可以正式開放領取,不知你們有沒有進行預先登記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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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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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因為這個年齡層的數位能力相當高,我們也有初步地瞭解,加上過去實施的相關經驗,我們大概就是從6月6日開始同時實施領取和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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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目前是看到要先下載app的相關程式,完成某些動作之後才能領取成年禮金,不知你能不能簡單地敘述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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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簡單講,下載這個app就跟下載支付系統一樣,所以我們把它稱為類支付系統。基本上,這個類支付系統就像藝FUN券這個app一樣,不過這次會加強所呈現的相關訊息和所提供的資訊,特別是委員一直強調,許多偏鄉和非六都地方的民眾到底可以去哪裡消費,希望這次也可以整合在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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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因為一定要下載這個app,而18歲到21歲的年輕人是這次的發放對象,但每個年輕人都有手機嗎?如果是經濟弱勢的年輕人沒有手機的話,請問要怎麼維護他的權益?本席看相關的書面好像還沒有提到其他的辦法,部長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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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關心,這個部分我們確實也有注意到,委員之前也有提醒。我們是另外開啟了人工的服務專線,以及人工服務的後台,會針對完全沒有辦法使用手機的人提供紙本QR Code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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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會怎麼提供到他們的手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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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是預定了幾種方式,譬如是用e-mail、簡訊或傳真,這些都在規劃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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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用簡訊?他就沒有手機了,你用簡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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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有些人是有手機,但是它沒有智慧型的功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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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我覺得我們既然要發放,每一個人的權益要公平去考慮到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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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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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你的意思是有的人可能沒有網路,但是搞不好還有的人沒有手機,都有可能,所以我覺得你要把它考慮進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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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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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看起來現在沒有一個比較完整針對這些弱勢青年的方案,我覺得應該是2、3天之內你就可以去思考看看怎麼樣讓它更完整,會後把這個案子來告訴我們所有的委員,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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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我們已經在規劃當中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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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另外,我想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而已,我們領取的管道從原本我們規劃的OPENTIX平臺改到了其他的平臺,這個平臺據本席瞭解總共花了160萬,還是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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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16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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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60萬,好。未來其實我們可能這個成年禮金也想要把它常態化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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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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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假設我們這個平臺一再更換或一再調整,我覺得這個錢是很浪費,能不能說明一下為什麼要再多花這個16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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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委員的提示是很重要啦!就是我們是在原本藝FUN券的基礎上來精進,所以它基本上也不用重新開發,是一個比較負責任,而且節省經費的方法,但是未來如果要常態化,我們總是希望它能夠在這方面的撙節預算更加的強化,就比如國民旅遊卡,它基本上是和發卡公司合作,政府基本上沒有出任何的手續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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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部長,我想我們就是不要去浪費這筆經費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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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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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我覺得其實我們每一次平臺架完以後,然後發現這個平臺不是太好用,下一次我們有類似的東西,又不能去使用,然後一直開發新的、一直開發新的,好像公帑花不完,想浪費就浪費,我們一直在做、一直做,做到我們覺得OK,那為什麼不在一開始就把它設計好?本席要強調的就是任何一毛錢的公帑都不可以浪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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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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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所以未來我希望文化部相關在使用平臺這件事情上面能夠比較一致性,去考慮到涵蓋的面要廣,不要這樣子一直浪費這樣的公帑,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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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謝謝委員的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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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接下來,我們在記者會的簡報當中有看到,成年禮金推估會為藝文產業帶來商機逾70億,看到這個數字其實滿振奮的啦!我想請教一下部長,這70億怎麼算出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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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我想這個其實是我們在說明的時候,說希望大家把原本政府發的6,000元和我們的成年禮金1,200,如果又用在獨立書店,又放大到1,800,結合起來的時候,我們這總共有將近100萬人,才變成這個數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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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您初上任,我實在不忍太過苛責你,是那一個幕僚給你出了這種主意,可以這樣子說法?1,200就是1,200,它就是成年禮金,你今天也提到成年禮金帶來的商機是70億,然後你把我們普發現金的6,000元也加進去,說也許我會為了這1,200元把這6,000元也拿來用,所以統統算在文化部成年禮金的成果裡面,不可以這樣做啊!你回去看一看到底是哪一個兩光的幕僚給你這樣去做計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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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委員的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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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這個數學有待商榷啦!因為6,000元是普發現金,對不對?行政院的普發現金,和你這個70億一點關係都沒有,我們當然鼓勵,這個6,000元有些人願意用到民生家用上面,有些人可以鼓勵他去做文化上面的使用,可是我們要知道原本的普發6,000元,我們就一直在講,對於很多的家庭來說,那是一個很急需幫忙的,可能在民生上面使用,你要讓他一下子到文化上面來使用不是不可能,但你不能把他加進去膨脹成這樣,部長,這不太好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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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們只是說我們要結合相關的藝文產業和藝文消費,大家一起共同來爭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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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對,但是您不能講成年禮金為藝文產業帶來商機逾70億,這個說法要不要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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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這個應該說成我們目標努力爭取70億的產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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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好,我想我們下次要更實事求是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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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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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接下來跟您討論,就是在這一次韓團效應當中,我們看到大家非常的瘋狂,其實過去也有很多我們臺灣的藝人開演唱會的時候都有這樣的狀況,所以我們這陣子在談黃牛票的修法。其實黃牛猖獗已經很久很久以來了,造成買票人要花更多的錢去買也買不到,然後想去看的人買不到票等等這樣的問題。按照現在社會秩序維護法的規定,抓到的時候,處罰3日以下或者拘役或者是新臺幣1萬8,000元的罰金,這個處罰我個人覺得沒有到位,處罰還是過輕了一點啦! |
部長,我們來看到,雖然我們好像有做這樣的調整,可是最近這個韓團的票價,您知不知道原本1張票價8,800就已經非常貴了,炒到多少錢,你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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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也是看媒體才瞭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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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多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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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都有到10倍以上的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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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幾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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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10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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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10倍,哎呀!部長不食人間煙火,已經炒到23倍啦!8,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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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說10倍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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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甚至於有傳出來炒到40萬的天價。因此我覺得現在我們的修法是把這個罰鍰定為每1張票價的5倍到30倍,雖然看起來是有超過剛才本席從媒體上所知道的23倍或者你口中的10倍,但是你說罰到30倍,我覺得不太可能,我現在第一個請教你,5到30倍這個裁量怎麼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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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我想這整個修法在文創法裡面增訂第十條之一最主要是二個工具,第一個是黃牛他要有票源,如果他的票源和一般人一樣,也是1張、2張,事實上,它構不成那麼大的殺傷力,現在他的票源主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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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既然是黃牛,不會1張、2張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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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那為什麼他可以有更多張,當然不是因為用排隊,因為現在都是網路購買,最重要是他採取資訊侵略的方法,用機器人的方法去購買這個票券,這個部分在目前沒有立專法的狀況底下其實用民法的方法不可行,無法制止,所以我們第一條是規定這個部分適用刑法1年以下並易科100萬以下的罰金,同時得以協請警政機關來支援,這個部分簡單講就是要用刑法及資安的方法來對付機器人,一旦機器人能夠杜絕,他手頭上事實上也沒有幾張票,所以您剛剛問5倍到30倍其實就看他的惡行重大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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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惡行重大與否是用幾張票來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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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最主要是這個是不是一個集體性的行為和一個惡意性的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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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部長,不用看啊!這種行為絕對是惡意性的行為,這種行為也絕對是集體性的行為,所以這二點其實都不用去考慮,發生黃牛票猖獗的時候這二點一定是存在的,所以今天看起來部長您還不知道這個所謂的5倍到30倍該怎麼罰,要趕快把它訂出來。 |
再者,他們這個票價其實賺這麼多,而且如果他今天手上掌握了1萬張票,他也許300張、500張被你抓到,這個罰30倍,他也不痛不癢,剩下的他還可以賺23倍,對不對?所以我覺得我們現在看起來的修法還有未盡之處,我希望給部長一個時間,儘快把這個修法更完整出來,看怎麼樣去杜絕。再來一點,既然剛剛你說到有刑法,然後我們現在修法也要罰,但重點是請問我們現在有專責的人力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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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當然目前是還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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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目前沒有的話,我們不管是修罰金或者是刑法,我覺得都形同虛設,形同虛設!部長,所以我們查緝的人力,還有查緝的相關工作,什麼時候可以補齊人力?什麼時候可以把工作範圍劃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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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我們近期就會在籌備這個事情,這個其實是和民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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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您需要多少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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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我們會在這個修法上路的時候就會來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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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大概多久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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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目前修法包括大院很多委員的建議,就是希望能夠在這個會期,所以應該是在6月之後我們就要能夠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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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6月,好,部長,本席跟你建議,當然我們也會提出修法的版本,是不是我們可以考慮增列吹哨者機制,還有相關的獎勵制度?我覺得其實你再怎麼樣去人力增加,恐怕都沒有辦法全面的遏止,所以我覺得是可以考慮到吹哨者制度,還有相關的獎勵。 |
最後一點,我想在過去不管是我們張惠妹的演唱會也好,魚丁糸在小巨蛋的演唱會也好,他們都用過實名制,我倒覺得實名制也是提供給部長您一個很好的建議,就是我們用實名制取票的方式就可以比較杜絕給黃牛圖利的機會,這有一點點可能像機票的概念,就是今天實名制,其實他要買或要轉可能就不是那麼容易了,所以這個希望部長能夠納入,我們看怎麼樣去把它調整會更好一些,這樣可以做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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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這個部分我們會來跟業者協調,我想會是採取個別狀況來因應處理,因為不是所有的場次都需要實名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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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委員美玲:最後一點提醒部長,我們現在要杜絕黃牛猖獗這件事情,本席認為整個辦法還沒有很完善,回去要再多花時間,在這上面多用心一點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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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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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萬委員的建議非常棒!接下來請林委員宜瑾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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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7 |
speakers | ["張其祿","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秀寳","林昶佐","陳靜敏","鄭正鈐","吳思瑤","黃國書","鄭麗文","高金素梅","廖婉汝","楊瓊瓔","陳培瑜","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范雲"] |
page_start | 461 |
meetingDate | ["2023-03-29"] |
gazette_id | 1123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6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6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