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發言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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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9時26分)部長早。首先要請教部長,如果今天有一個惡霸攔了你的路,要跟你收1,000元的過路費,你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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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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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早。應該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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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如果他改收100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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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應該也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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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顯然惡霸攔路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錯的,所以後續不管是要收1,000元還是100元都不合理,這就是文化部針對黃牛票問題修法的版本讓我沒有辦法理解的地方,文化部版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其實已經公告上網了,看起來文化部並沒有禁止搶票後轉賣盈利的行為,因為你們還是給出10%的獲利空間,這10%當中還不包含轉售過程可能牽涉到的寄件成本,粉絲自主發起的屠牛小分隊在3月21日有發文表示,文化部宣稱這個修法草案引用了澳洲的公平交易修正案,實際上,澳洲的規範雖然有提到10%,可是它的10%有包含轉讓成本費用,也就是說,所謂包含是指加上手續費、寄件費不能超過票面金額的10%。最後要請教部長,購票者等於是藝文活動的參與者,他不能先去搶票,再賣給他人來獲取利潤嘛,對不對?如果他去搶票再轉賣獲取利潤的這種行為,其實跟攔路的惡霸沒什麼兩樣,我的意思是你認為訂定這個10%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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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剛剛特別強調遏止黃牛票大概分2個手段,一個是要禁止他大規模的用不正當手段搶票,當他沒有辦法大規模的搶票,他只是一個一般的購票者,可能他手上只有2張或4張的時候,我們其實也要同意他能夠把票券轉換給其他人的機制,有時候他可能不能去現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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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就如同您剛剛回答萬委員的,其實手上有少數幾張票,因為現在都是網購,所以某個程度來看,如果是黃牛的話,一定都是相對比較大規模的透過網路駭客來取得,絕對不可能是1張、2張,所以你給他這個空間其實是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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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所以委員可以看到這個修法裡規定用超過10%的價格在販售黃牛票,其罰則是行政裁罰,是罰錢,可是用不正當的手段來搶票的話,他的罰則不是錢,是刑法,所以表示我們要杜絕用不正當的方式搶票,要以這個為重,一旦這個方面可以杜絕,剩下的10%基本上只是讓他擁有一個合理交換的利潤機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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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本席還是不是很贊成這個10%啦!我覺得購票者就等於是藝文活動的參與者,這部分在修法上我們再來研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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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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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另外,我想跟你探討一下文資的問題,文化資產是紀錄我們一路走過來的歷史,保留著臺灣的靈魂,所以其實要非常慎重地對待,可是修復人才的永續性現在已經出現危機,根據古蹟修復再利用辦法,雖然建築師修復歷史建築、紀念建築沒有嚴格的經驗和年資的要求,可是地方政府還是傾向會找老牌的建築師來接案,地方政府會這樣做也是無可厚非,同樣在古蹟修復再利用辦法裡有寫明,如果建築師要接直轄市定或縣(市)定的古蹟修復案,他需要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的相關經驗,換句話說,如果新的建築師無法持續投入歷史建築或是紀念建築的修復,他就沒有辦法加入古蹟的修復,新血就沒有辦法加入,所以我們未來可以預期古蹟修復人才會有短缺的問題,面對這樣的困境,我們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的建築師人才的培育計畫,像營造廠的專任工程人員已經有定期培訓機制,成效也不錯,為了避免人才的斷層,文化部要啟動中長期建築師人才的培訓計畫,這件事真的刻不容緩,假設我們以5年為一期,培訓100人,不曉得這樣的規劃是否恰當,對於這樣的建議,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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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的關心,確實整個文資工作的修復從建築師到工地負責人到匠師等等,事實上整個是一個系統體系的工作,不只是建築師需要培訓,事實上工地負責人跟匠師都需要培訓,目前文資局在工地負責人的培訓部分已經培訓了1,357位,傳統匠師包括木作、土水作、彩繪實作也一直在培訓當中,不過您剛剛特別提到建築師的部分,我們確實應該再加強,整體來講,一個是人力資源的培訓,一個是在市場行情上,我們也應該要讓這些從業者能夠有比較合理甚至是稍高的收入,如此才會有更多年輕人願意投入古蹟跟文資修復的工作,這個部分我完全贊成,我們也會來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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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所以我們可以先規劃5年為一期,看能不能有100人加入修復人才的計畫。談到人才培訓,我們接著要討論文資修復精神層面的問題,到底我們是為何而修?我們想要保留下來的是什麼?我們現在要提到樂生療養院,部長應該很清楚樂生療養院15年前因為捷運工程遭到迫遷,直到今天這些年邁的阿公、阿嬤其實也還在從事保留的運動,樂生療養院的舊院區記錄了臺灣的醫療隔離史,走過隔離、走過歧視、走過迫遷、走過抗爭,如今進入了修復的階段,也見證了國家的人權發展,2009年樂生被文資局認定為具有成為世界遺產潛力點的價值,但如今它修復的過程卻缺乏所謂的歷史文化遺產潛力點的高度,我覺得文化部在中間的角色其實有點曖昧不明,因為在修復過程中,院民們的續住跟安養問題該如何兼顧?或者如何改善修繕過程中院民參與不足的問題?我覺得這些必須要有完整的考量,如果在修復過程中我們忽視這些歷史見證者的意見,其實這樣是侵害到這群人的權益,這對樂生療養院的修復就本末倒置了,如果持續用這種態度進行修復,那我們到底要保留什麼?是那個文資的空殼嗎?不曉得您同不同意,樂生院民應該是訴說樂生歷史的主體,所以保留、修復樂生舊院區的過程中,我們應該要把院民們的記憶、意見跟他的生命史納入考量,而不是工程至上或者行政單位說了算,你覺得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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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所有的文資修復或文化的事項當然最終還是要以人為主體,這我想大家都同意,至於文資修復的程序,在技術面上是不是能夠更加照顧剛剛委員所講的院民等等,坦白講,這個部分目前我不是很瞭解,我願意會後去瞭解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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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不曉得部長知不知道樂生有個蓬萊舍?它是長期以來院民們接待賓客的集會場所,也就是樂生保留自救會及青年樂生聯盟從事保留運動的會議地點。多年來,其實蓬萊舍已經活出了他們自己的生命,院民們自主自發投入抗爭、捍衛家園的集體記憶,為了顧及文資修復對院民生活的影響,並維護院民詮釋自身社區歷史的權利,你們是否應該保留這個樂生抗爭的軌跡,承認與保障院民對蓬萊舍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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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是不是讓我會後跟衛福部整體瞭解一下?因為我目前不是很瞭解細部訊息到這個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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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對樂生的狀況都不清楚?好,我覺得你真的要好好了解,確實目前新北市政府在主導修復,衛福部是協力單位,看起來文化部就是沒角色,可是它既然被文資局定為世界文化遺產的潛力點,我覺得文化部應該要有角色,也應該重視。剛剛有提到它已經是歷史遺產潛力點,也受到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正式專家組織前副主席西村幸夫支持,其實有多次民間推動跨國交流的經驗,也有機會跟其他很多國家聯合申報,包括馬來西亞、日本、韓國、夏威夷、菲律賓等等,它成為臺灣以跨國申報方式登錄世界遺產的首例,所以還是要請部長承諾,將樂生修繕、重建品質提高到與世界文化遺產相同層級,這件事情部長我們一起努力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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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努力掌握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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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好,謝謝。那是不是可以請部長一個月內把如何努力的實際作為寫個報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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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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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宜瑾:謝謝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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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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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7
speakers ["張其祿","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秀寳","林昶佐","陳靜敏","鄭正鈐","吳思瑤","黃國書","鄭麗文","高金素梅","廖婉汝","楊瓊瓔","陳培瑜","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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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29"]
gazette_id 1123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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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23601_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