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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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9時38分)連續兩天我們看到文化部都發布了新聞,就是有關文化成年禮於6月6日開始領取,其中本席特別注意到獨立書店要加碼,從1,200點變成1,800點,這個非常好,我都贊成。我們知道6月6日發放,剛才也有委員問到我們以前其實已經有一個數位系統在做藝FUN券的發放,現在又成立一個文化幣的app。我們都知道疫後條例的時間是三年,未來我們要以文化彌補逝去的青春,於18歲到21歲擴大發放,發放對象預計從62萬增加94萬,經費也從原來的幾億變成11億,可是我們預算只有9.5億,你們大概是說不夠的話也會去募款。現在有幾個問題,我們之前關心的至少有1萬個藝文消費點,文化幣app 6月6日開始領取使用,你們預計什麼時候可以公布、可以開始讓人家登錄、開始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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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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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早。會在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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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所以6月6日開始發放,5月底才讓人家登錄,會不會產生這6天有94萬學生在下載時,發生一些系統上的問題?要到5月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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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個要謹慎面對,我現在當然回應都要稍微保守一點,除非我能夠非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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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樂觀一點,那什麼時候可以開始提供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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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其實九十幾萬人相對於我們6,000塊的2,300萬人,基本上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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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但是6月6日就要發放,那你至少熱身一下,讓孩子去發酵、宣傳,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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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們儘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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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你能不能答應我不要到5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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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儘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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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至少要一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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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儘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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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5月6日以前,至少讓大家可以開始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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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儘量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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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第二個,你們的1萬個藝文消費點現在大概徵集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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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還在努力當中,不過我先跟委員報告,當我們將它叫做文化幣時,其實就代表我們的企圖是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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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就是不會只有疫後條例的三年,而是希望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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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希望年年,當然這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也要讓這一次的績效、成效好,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所謂1萬個消費點,我們已經很明確揭示網路消費不在其中,一定是要實體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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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實體至少有1萬個消費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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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他的消費訂購行為可以是網路的,但是參與要實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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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所以6月6日開始發放之後就會有1萬個消費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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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6月6日領取之後,他在未來一年之內可以消費,這1萬個點含有表演藝術,表演藝術其實有場次的問題,不一定馬上在6月6日就有場次,有些場次可能是10月、11月的,就像電影跟演唱會一樣,所以我們指的1萬個點是指未來一年之內一定有1萬個消費的出口可以讓他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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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我想這個也很重要,不然那麼多人,共有11億,消費點不夠的話,大家怎麼去使用?你剛才有也回答我,疫後條例是三年嘛,我們其實一直很希望是常態化,我們效仿的歐洲國家成年禮是常態化,您今天也等於在這邊宣示了,你們希望未來就是常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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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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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文化幣大概就是一次下載,可以永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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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不是,一次下載,一年內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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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不是,以後滿18歲的人也可以下載使用,同樣一個系統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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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過去是只有18歲、一年,所以一生只有一次成年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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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現在一生有四年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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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我們希望能夠更常態化,甚至更多,現在是一生四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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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謝謝。我想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政策,政策是對的。另外一個就是把1,200點擴大到1,800點,用政策來引導的方向也是對的。可是我要告訴部長,除了獨立書店以外,我們看一下消費情況,其實過去藝FUN券用於看表演的也不到10%,你看那時候書店跟出版業都還占最多到百分之五十七點多,109年的時候,110年也是百分之五十七點多,其中獨立書店更少,也就是說藝FUN券57%中消費在它的部分很少,所以我們鼓勵它嘛。我們再看一下表演藝術類,109年才8.5%,到110年才9.1%,就是到劇院看表演,因為它需要一個地點,且又在疫情中,其實表演業很辛苦,而電影又不一樣,電影是不到電影院看還可以看數位平臺,表演藝術其實是非常辛苦的,所以我一直希望點數優惠一定要納入表演業,要鼓勵青年進劇院看戲。
我再提一個,部長你再聽我講一下,我們為什麼知道?我們看一下藝文、文化出版相關產業的薪水,出版業、影片及電視業、廣播電視業、創作及藝術表演業、整體服務業、整體工業及服務業,在疫情以前大概108年時,以那一行來比,其實各行各業勉強都還有微增,就只有創作及藝術表演業從4萬4,005元變成4萬1,110元,掉了7%,所以這部分我覺得應該要納入。你好好地再思考一下這部分怎麼納入、怎麼樣優惠,鼓勵年輕人進去劇院,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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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這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剛剛講57%藝FUN券使用在書店,事實上這57%裡面有八成五都是在連鎖書店,獨立書店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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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所以才做獨立書店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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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獨立書店實際上占的比例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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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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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表演藝術我們也有思考到,但是表演藝術有個特質,就是它的票價相對比較高,所以第一個是如果放大點數的方式,我們可能也付不起,所以我們目前責成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及各縣市政府的文化中心,給予資源補助,希望他們能夠產生低票價的青年席次,以這個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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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這個很好,低票價的青年席次是配合藝FUN券的發放,擴大文化成年禮金的概念非常好,這部分給你們1個月的時間,請你們規劃好之後,在6月6日以前給我們參考,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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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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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第二個是大家所談的黃牛票,因為BLACKPINK的VIP票價從8,800元被炒到40萬元,這個我也質詢過,你說在你上任之後一定要杜絕黃牛票,第一槍要重懲黃牛,可是相關草案一公布,轉售超過10%才處罰就引起爭議了,我這邊質疑的點有兩個,第一個是這個10%,如果以BLACKPINK的票價8,800元,10%也有880元的利潤啊!我買4張來賣也還賺三千多元,這是引起歌迷團體來跟本席陳情的原因,他們說其實真的要讓看演唱會的人不要有這個空間,所以你剛才有說這個10%會再檢討看看,你也提到有一些成本的問題,可是成本的問題是可以思考的,譬如說我們買高鐵票很方便,如果退票就是扣20元嘛!真的是很方便。為什麼這個10%會引起爭議?在於有很多高價的演唱會,4,000元的10%也有400元,現在網路購票成本有那麼高嗎?這是一個思考的方向。另外,當時我質詢李部長時,他答應我用實名制,實名制也是一個方向,可是這次修法也沒看到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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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實名制沒有入法有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們跟業者開會4次之後發覺,事實上不是所有的演唱會都需要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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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是,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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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如果統一規定全部都要實名制,無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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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沒有統一規定,就是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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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如果不用統一規定的話,事實上應該是針對少數有可能發生黃牛票的場次,我們來輔導他們做實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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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比如說三千席次以上,票價多少等,其實是可以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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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用輔導的方法,但事實上業者也反映實名制在舉辦成本上將大幅度增加他們的負擔,所以我們才希望這部分留有讓文化部跟業者協力杜絕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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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因為你們的修法準備要送了,這個也一定會討論,所以利弊得失及實施的可能性也要考慮,歌迷團體也在講,BLACKPINK演唱會用實名制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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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坦白講那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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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現在數位這麼容易,會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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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實名制進場確實是很大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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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沒關係,你們可以把實施可能性的評估提供給我們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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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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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要再提一個公視法,這次新的董監事會提了一個公視版,監察院在1月時提出糾正,後來新任的公視董事會提出了一個版本,其實最重要的包括四分之三調降為三分之二,有一些政策跟我過去所提版本的精神都差不多,以前我被修理是沒關係,現在新任董事監事會也有共識,這一次的公視法不會再發生過去那種900多天董事會難產的情形,這是一個歷史的契機,公視法上路這麼久了,終於不會在每一屆改選時產生政治問題使之難產,部長你有沒有信心在任內把它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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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公共電視法從2009年,也就是民國98年之後就沒有再修法,公共電視自嘲自己連公視法目前的主管機關都還是寫新聞局。從2001年之後,他們捐贈的9億元被凍結資金21年,從通膨物價調漲來看,事實上是很可觀;這次我們基本上以去爭議化,也尊重朝野各比例代表所產生的公視董事會版本,並以其為基礎,跟原民會董監事的審查方法一樣,希望能夠降成三分之二,能夠把9億元的天花板門檻拿掉,把大家希望能夠入法建置化的客語臺、臺語臺、TaiwanPlus也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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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有3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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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希望他們能夠朝向一個健康的發展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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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新任的董事會也已經有共識,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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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這個是董事會所通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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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們希望能夠看到這個歷史性的進展。最後一個是媒體數位法的平台問題,Google目前提出的回應是3年3億的共榮基金,顯然與我跟林委員所提的版本不一樣,對不對?當然這個法案是在數位發展部,可是我們的出版業、媒體業都是文化部主管,你們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我請問一下部長,當時我問李永得部長的時候,他說他非常支持,他是媒體出身。目前媒體的環境,因為數位平台的媒體下載,新聞下載量已經壟斷了,對於媒體工作者的工作環境也非常不好,部長你怎麼看現在大家在談的這個議題?你支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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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當然是支持,但這是一個漫長的拔河過程,這是第一個。再來就是說,我方整體的整合機制也是一個關鍵點,所以這個部分我們都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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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我們的版本都是朝向澳洲的作法,就是建立一個讓雙方去談,最後談不成有一個仲裁機制,然後讓我們從業的業者在分潤時能夠得到保障。澳洲有9成的從業工作人員因為實施了這個法令,他們的工作所得都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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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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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臺灣目前3年3億的共榮基金很顯然不符合媒體相關工、協會的立場,我是希望部長要有態度,就是說Google提出這樣子的作法很好,這是第一步,那你們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再過來你們怎麼跟媒體業者合作、替他們瞭解這些問題、他們的心聲是什麼,我覺得文化部身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也要盡力,部長可否答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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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跟委員報告,平台、通路應該要支持臺灣的內容產業,內容必須付費,這是文化部一向的態度,不管是從新聞上或者是從影視音的製作上都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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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好,我們已經提出版本了,將來的主責單位雖然是數位部,但我覺得文化部應該要有態度,也要有立場,甚至應該主動協助,這部分部長一定要答應我來表達態度,然後主動協助,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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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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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廖委員萬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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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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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陳委員秀寳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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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0-7-22-7
speakers ["張其祿","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秀寳","林昶佐","陳靜敏","鄭正鈐","吳思瑤","黃國書","鄭麗文","高金素梅","廖婉汝","楊瓊瓔","陳培瑜","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范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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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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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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