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發言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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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10時10分)部長好,辛苦了!還沒坐下來過,有喝到一口水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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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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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好。有,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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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辛苦了!真的很高興終於有機會質詢部長,因為部長過去在高雄文化局局長任內做了很多創舉,真的是翻轉我們對高雄的看法,也讓世人看到臺灣的文化魅力,所以我覺得很感動。文化部的核心理念是要壯大臺灣內容、建立文化自信,我們有看到文化部在今天的報告很清楚詳列未來要推動的事項,其實文化部一直陸續朝這樣的方向努力。 |
我們也看到隨著時代變遷、社會進步,政府一直積極興建藝文場館,主動透過一些獎補助措施支持文化藝術的發展,特別感動的是2018年的文化基本法,明確訂定參與、欣賞及共享文化是人民的基本權利。依序也在2020年推動藝FUN券,促進大家做藝文消費,振興藝文產業,甚至今年也會有進一步的文化成年禮金,讓青少年在成長過程就開始把看展覽、看演出、買書、看國片、買文創及工藝產品變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從這些地方都可以看出文化部積極努力的成果。但是請教部長,你知不知道有一個非常不合時宜的稅制一直在扯文化部的後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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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委員講的應該是娛樂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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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是啊!結果有沒有要處理?去金錢豹的人跟可能要連吃3天泡麵才有辦法看一場電影的窮學生、國民居然都要被課娛樂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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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知道,但它是地方稅,所以在處理上比較沒辦法那麼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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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在您是主管機關的情況之下,我們應該可以透過修法來解決問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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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依照文化藝術事業減免營業稅及娛樂稅辦法,事實上我們每年大概辦理三千五百至四百件,經過審查後就能免徵營業稅或減半課徵娛樂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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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是,所以都要提出申請才可以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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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通過比例達94%,所以其實已經有實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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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您剛提到的是申請數94%可以免課稅,但是沒有申請的呢?不知道的人呢?我覺得你們應該扮演更積極、主動的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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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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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我知道娛樂稅當初立法的時候一定有它的目的,那時候是民國3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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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禁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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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因為要打奢侈,但就像您在報告裡提到的,很希望讓它隨著時代演進變成我們生活的一部分,要讓臺灣的電影、音樂、戲劇進入我們的生活,但這些內容還被課徵所謂的奢侈稅,好像做這些事是奢侈行為,光聽這個名稱就不對,文化產業跟八大行業都一樣被課稅,特別是您大量挹注資源在推動產業,但又同時課徵娛樂稅增加民眾的負擔,感覺好像是自打嘴巴,變相懲罰民眾參與、欣賞及共享文化的人民基本權利,但這是文化基本法裡面講的東西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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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基本上我完全贊成委員的論述,但它就是一個歷史沉痾,我們透過免徵營業稅及減半課徵娛樂稅的審查,事實上有大幅度降低課徵,目前全國娛樂稅一年是收11億元,其中與藝文相關的比例相當低,但是我覺得現在已經不是低的問題,最主要是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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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是不應該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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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對,所以它基本上是態度跟制度本身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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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對,太好了,我就覺得您講這句話是深得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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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它不應該變成是不但不予鼓勵,還好像給予懲罰性的稅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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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是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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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這個我完全贊成,我想我們會持續來跟財政部溝通,看這個部分怎麼樣來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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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我現在就告訴你,財政部其實去年就告訴你可以研議,但是文化部沒有動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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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那我們來強化,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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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的,我這裡其實還有一張投影片,因為電影公司疼惜我們護理做工的人,在上映之前還有首映會,邀請我們護理人員去看,我覺得這就是疼惜的心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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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昨天晚上才剛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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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所以我覺得剛剛部長提到的,就是這種疼惜,如果您覺得文化產業是應該的,那就應該要澈底拿出魄力來檢討,財政部已經告訴你說它願意,是不是請部長於一個月內提出,可以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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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一個月可能太短了,我們儘量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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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魄力、魄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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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3個月之內來協調看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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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那就3個月,至少3個月讓我們看到成果,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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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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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3個月內就應該會完成。第二個問題,這個前面的委員也提到,部長知道3月27日有藝文工作者出來開記者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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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知道這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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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他主要訴求的內容,部長也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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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最主要是在說我們怎麼樣來確保獨立藝文工作者的相關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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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是什麼樣的保障?工作環境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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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主要是相關的保險等制度能夠強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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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所以這個訴求很明確,不過他們透過調查的結果,他們引用了共力研究社針對所有藝文工作者的勞動現況所進行的調查分析,跟2019年相比,藝文工作者因為疫情的關係,的確可以看到他的收入銳減,您看到2萬以下的比例是增加的,雖然好像6萬以上者有增加一點點,但是基本上就是非常的低薪,如果換算成他們的時薪的話,部長,您知道我們現在的基本工資今年開始是多少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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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應該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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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時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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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時薪因為調了好幾次了,每年都在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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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今年才公告,現在的基本工資是176元,您知道藝文工作者平均時薪是多少錢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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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可能就是在這個上下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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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低啊!低啊!168元而已,怎麼辦?所以部長,這塊其實當然我們知道疫情的確是會讓他們,甚至有超過六成的人收入根本是銳減,也有人因此而負債,更糟糕的是,剛剛您提到的一個問題,就是保險的問題,雖然有將近四成可能有固定雇主,所以有投保,但是有很多藝文工作者是沒有辦法有保險的。所以,您剛剛也知道他很重要的訴求,事實上您在報告第9頁就有提到文化藝術獎助及促進條例明文告訴大家、告訴文化藝術工作者,當其所得沒有達到一定標準時,中央主管機關(文化部)必要時得整合現有法規或編列預算來協助,讓他們參與社會保險。 |
剛剛我們已經看到藝文工作者,有人完全沒有勞保,而且特別是如果有發生緊急危害的時候,還可以請求緊急災難救助,這一塊其實文化部在2年前就把相關條例制定好了,但是好像至今都沒有看到文化部有相關補助對象、範圍、額度及協助方法等具體配套措施,部長,這塊什麼時候要弄?因為立法院其實已經透過法規授權文化部,請文化部正視藝文從業人員的困境,並且要積極制定這樣的措施,能夠保障藝文工作者相關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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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我們目前針對藝文工作者的身分認定是委託台經院參考國外的機制正在研究當中,我們也預計今年中會提出相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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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一樣是3個月內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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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不過我也特別跟委員報告,藝文工作者身分的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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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很難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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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確實,我們目前跟文創法是一樣的,基本上,我們國家是採取一個寬容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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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Self-report,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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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採寬容的方法來認定,既然是採取寬容的方法來認定,我們在未來相關的獎補助就會影響其作業方式,這是必然的,兩者有時候難以兼得,所以這個部分,我們也正在努力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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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但是我們相信文化部的智慧,一定會周全的解決這個問題。最後一個小問題,您也提到了,臺灣要有自己的文化品牌,要拓展國際市場文化交流,很重要的是要有我們的文化識別性,我自己碰到最大的困難就是每次要代表國內出去parade,我們要穿代表臺灣的傳統服飾時,日本有和服、韓國有韓服,那我們臺灣呢?好討厭!每次看到中國也穿旗袍、新加坡也穿旗袍、香港也穿旗袍,那我們要穿什麼?我們當然不穿旗袍,但是我們要穿什麼東西出來有我們的文化識別?這個可以交辦文化部來處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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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臺灣是一個多元的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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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當然,可是我們每次都說你可以穿著自在、代表你的服裝,但別人看不出來是代表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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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以現在臺灣的狀況,應該說所謂的臺服應該是有很多樣式,很難說歸於一種叫做臺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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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但是我覺得文化部應該要扮演一個主導權,由文化部來提出符合國人需求,而且被大家認同的臺服,進而才能夠推廣到全世界,我覺得這個很重要,我已經期待很久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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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啦!我們每年臺北時裝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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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有,我看到您今年還辦了一個臺北時裝週,但是時裝週的衣服,我真的不敢穿出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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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其實我也不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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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在伸展臺上很好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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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應該鼓勵大家創造多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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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由文化部來鼓勵,文化部起一個計畫鼓勵大家,能夠取得大家的認同,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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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我們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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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我不會去申請,但是我拜託文化部申請,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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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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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靜敏:好,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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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鄭委員正鈐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 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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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7 |
speakers | ["張其祿","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秀寳","林昶佐","陳靜敏","鄭正鈐","吳思瑤","黃國書","鄭麗文","高金素梅","廖婉汝","楊瓊瓔","陳培瑜","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范雲"] |
page_start | 461 |
meetingDate | ["2023-03-29"] |
gazette_id | 1123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6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601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