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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10時38分)部長好,大家辛苦了。我確實看到了部長強大的文化使命感,也看到您強大的執行力,所以文化禮金在部長手上順利上路,還加深、加廣、加碼,未來甚至將常態化,這點我非常支持。昨天晚上我參加文化內容策進院與民間公司的會議,這是文策院第一個簽署的投資,在國發基金幫忙下,與時尚產業合力組成公司,我覺得非常好。文策院不只投資過去所著重的影視音產業,現在對於時尚產業也開始展開由政府點火,民間助攻的功能,這些我都看到了,足見臺灣的文化發展在大躍進!不僅如此,現在正是臺北時裝週,第六年了,我真的要給文化部辛苦的同仁很大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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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文化部史部長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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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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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但是任期有限!不管是您的任期,或是本席擔任這一屆立委的屆期,都在與時間賽跑!在此,本席要提出文化五法非修不可的呼籲,因為您的執行力與使命感,讓我相信在您手中我們可以做到! |
首先,您的起手式是直球對決,修法解沉痾!很讚!很好!公共電視法與文創法在您手上快速宣示修法,而且是現在進行式。在公視法部分,現在是綠燈直行,踩油門,全速進行,文創法也是。至於黃燈部分是文化基本法、文資法的修正,這部分我稍後再論述。最讓本席擔憂的是應修的博物館法,現在是紅燈,動彈不得,完全沒有上路!以上是吳思瑤所關切的文化五法,希望在部長任期內、在本席本屆任期內都來加速前進! |
就公視法來說,剛剛有幾位委員垂詢,部長也回答得非常清楚。請問行政院何時可以通過法案送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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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現在正在努力,預計是明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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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明天?期待明天的好消息。我們終於可以回應在野黨的要求與民間的倡議,讓國際傳播法源入法。不僅如此,我們還要提升公媒內容產製的競爭力,把政府投資的9億天花板打開,這點非常需要!當然,更重要的是,穩健公媒運作,讓董監事審查委員門檻合理化,從四分之三至三分之二,這些本席都有提版本。本席另外有兩條條文也供部長參考,目前還不知道是否來得及納入院版,即更落實黨政軍退出媒體、限制審查委員具有政黨相關人員之資格,這點在本席條文裡有。更進一步的是,本席一直在倡議、催生,讓文化發展基金未來得以挹注,作為公視財源,這是本席的版本。我期待明天行政院院會通過送立法院,之後可以快速優先審議通過,就在這個會期,我們一起來努力!務實的修法是我們的需要,這也是時代的需要!所以再加把勁,希望明天可以通過,快速送到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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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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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其次是文創法,在向黃牛宣戰這件事情上,吳思瑤應該是立法院倡議最久的。從上一個屆期到現在,我開了三次記者會、一次公聽會,無數次提出質詢。上一屆我提出文創法修正案,但因為屆期不連續故沒有審議。我非常鼓勵、感謝也肯定部長,因為終於在史部長手上由文化部自己提出文創法來對藝文黃牛開刀!這是對的!這是好的!一樣,何時送立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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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的目標是下禮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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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所以下禮拜行政院院會通過,然後快速送立法院?一樣,目標就在這會期完成審議,三讀通過。我先給部長掌聲鼓勵一下,連續兩次行政院院會都會審議並通過文化部的法案,這是史上難得,終於讓文化成為國家重要的政策,這是好事。你還有一個禮拜時間,可以把本席現在建議您的一些條文方向,趕快看能不能來得及修入院版。 |
由於現行社會秩序維護法罰不怕、罰不痛,以致藝文類黃牛越養越肥,越養越大尾。現在的社會秩序維護法條文過時、罰則太低、難以執法,且只規範已轉售的行為,罰不到未轉售成功的預備性行為,這就是現行社維法罰不怕、罰不痛的困境所在,也是部長之所以要求於文創法修法的原因所在。那我們就來看看文化部所公告的版本夠不夠力、夠不夠強,畢竟屠牛不能用雞刀! |
以文化部所公告的文創法增訂第十條之一來說,目前我看到的問題是罰則仍舊很低。雖然參照鐵路法將每張票券販售不法所得罰鍰提高至五倍到三十倍,但在罰則上,文化部的版本卻只訂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以新臺幣一百萬以下罰金。如果比照鐵路法是五年的徒刑,三百萬元罰金。本席的版本會加嚴、加密,文化部目前的版本還是比較弱。第二個,就是我剛才說的,消基會已經公開倡議了,黃牛只要有謀利的意圖就該開罰,才能夠在前端遏止,而不是針對已經賣出去的人才開始罰,所以本席會在我的版本補上這樣的缺漏,我也認為您還有機會,您是不是願意把這樣的方向納入下週行政院院會中的文化部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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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會研議及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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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謝謝部長的肯定。同樣的,我們與黃牛直球對決,修法之外更需配套,我希望能爭取這最後一週的時間,讓文化部再思考一下,哪些部分的作法也許可以納入修法,如果沒有,我們就提出一個完整查緝黃牛的配套。第一個,我們一定要跨部會合作,甚至跨國合作,因為很多是境外販售。我剛才聽很多委員都要求文化部強化查緝,其實我要說,文化部沒有查緝的權限,是刑事警察局、內政部的權限,我們要跨國合作、要跨部會合作,強化查緝的作為,我們給你們支持,請內閣跨部會合作。第二個,我主張建立民間吹哨者或者是執法者的獎勵金,譬如道安條例,我們給予交通執法的員警獎勵金,民間吹哨者跟檢舉人的檢舉制度應當被建立,這會讓我們真的能有效查緝黃牛,這是第二個配套的建議。第三個,有關實名制,你說需要研議,有些業者還需要檢討他們的技術能不能做,消費者當然是比較傾向歡迎,但我認為現階段強化與業者之間的溝通,就算不強制實名制,但是給願意做實名制的業者及平臺一些誘因,像是行政補貼等,我覺得你應當也同意。第四個,你受訪時說,文化部研議建立一個透明、公開、合理的官方換票平臺,有一些人真的購票了,但臨時沒有辦法去,可以用合宜、正當的方式透過官方認證的換票平臺進行票券的轉售,這些配套,您是不是都帶回去?這很多其實是您的觀點,您也思考到了,如果來得及以修法的方式處理的話,是不是可以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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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是,我們努力研議,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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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給您無限的支持。 |
我要補充,既然可以修文創法,那本席一直在講,有利於擴大推動文化禮金的財源,就是要修正營利事業投資文化事務更高的抵稅優惠,讓人人成為文化的投資者,我們跟進產創條例,新增投資文化新創事業投資上限的抵稅,既然要提文創法,如果可以,這也是文化發展的重要力量,不曉得有沒有在院版裡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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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目前還在努力協調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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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我也給您加油跟支持,好不好?黃牛問題優先,這個社會有共識。同樣的,強化文化的投資、修法給誘因,也是民間的共識,給您支持與期待。 |
我最後很快速地講另外三個法,文化基本法要修,因為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我們好不容易上路的文化發展基金,一開始李永得部長說是48億元的財源,現在只有2.5億元,所以本來要壯大公媒,沒錢;強化文化發展,做不到;只能夠小小的用在活化公共藝術及國家博物館的購藏,所以修法就是方向。 |
文化部自己其實也有提了文基法第二十四條的修正案,把合理的財源,譬如新增政府頻譜拍賣標金的財源或是無線電頻率使用費的財源,這樣的修法,現在怎麼樣了?紅燈、黃燈、綠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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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想關於拍賣頻譜費用的10%,委員應該很清楚,基本上涉及到財政紀律法不同的觀點,在文化部的立場,我們希望相關費用花在通路上應該要支持有關臺灣的內容,包括在新聞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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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好,方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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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不過我們是在跟時間賽跑,我恐怕沒有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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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對,我期待。我們的屆期不連續,我給部長一個建議,本席的版本是依據財政紀律法,我不寫百分之幾,我直接寫文化發展基金的財源來自於什麼,也許機會比較大,好不好?,所以文化基本法非修不可,我希望能夠在最後的這二個會期處理。 |
文資法一定要修,因為大法官釋字第八一三號,2年內應完成修法,這應當在今年底完成,促進公民參與、強化保存工具、提升保存誘因,你們已經有版本了,有55個條文,萬事俱備只欠啟動,我們只剩二個會期了,部長什麼時候要送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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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會努力啦!不過有限的時間,我們也不能一次開太多戰場,一個案子、一個案子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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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這不是戰場,這是好事,好嗎?我們一起來清理戰場,一起來做好事。 |
最後一個法就是博物館法,我們要強化臺灣博物館的能量,跟上國際新博物館學的趨勢,成立「博物館司」是需要的,我們要提出博物館政策白皮書,重修博物館法,給予博物館必要的國家預算支持,而且納入公益勸募條例增加民力以及建立國家典藏制度博物館的共享機制,這都需要修法,這是上一屆鄭麗君部長就已經召集了博物館論壇的結論。博物館論壇也非常清楚依據現行的博物館法,於2015年立法後,每4年就要檢討修正。跟部長報告,因為您剛上任,我長期追蹤相關議題,2015年博物館法立法,要求推出博物館發展政策白皮書,到現在還沒有看到,不要說每4年檢討修正,更不要說修法的方向,所以真的需要我剛才所說的「博物館司」,我看到您要把文化禮金納入公有的博物館,這是對的方向,但是給責任,也要給支持啊!我相信你的使命感跟行動力,是不是能在您的手上讓博物館法啟動修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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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長哲:我們一樣會努力,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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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委員思瑤:不會開戰場,我們一起做好事,文化五法非修不可,我們一起加油,謝謝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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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我們休息5分鐘,謝謝。 |
休息(10時52分) |
繼續開會(10時5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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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繼續開會。 |
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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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 委員會-10-7-22-7 |
speakers | ["張其祿","萬美玲","林宜瑾","張廖萬堅","陳秀寳","林昶佐","陳靜敏","鄭正鈐","吳思瑤","黃國書","鄭麗文","高金素梅","廖婉汝","楊瓊瓔","陳培瑜","洪孟楷","鄭天財Sra Kacaw","李德維","孔文吉","邱志偉","蔡易餘","范雲"] |
page_start | 461 |
meetingDate | ["2023-03-29"] |
gazette_id | 1123601 |
agenda_lcidc_ids | ["1123601_00008"]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0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content | 邀請文化部部長史哲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
agenda_id | 1123601_00007 |